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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见他伸出手,他的五个修长手指如同橡皮一样慢慢融化,然后变成了五个细长充满了倒刺与吸盘的触手。

这五个触手在慢慢的蠕动之后,瞬间分解成上百条十分纤细的触须,这些触须的末端都有一个细微的孔洞,这些孔洞插入进了那柄古老的手杖当中。

那古老手杖上面的隐秘符文,竟开始不断扭转蜿蜒,勾勒出一幅扭扭歪歪的图桉。

若是仔细观察就能发现,那副图桉分明就是由灾,劫,晦,霉,凶,厄等等充满恶意的文字组成。

猩红的血液从手杖中传递出来,霎时间,天上雷云、山上狂风、地上炽火都似在为其助力。

所谓天命公道,气质轩昂,凡有所行,必有所得,有吉星相助,逢冲破克害,这个手杖乃是山神杖,可借天地之势,吸地脉之精。

却见,无数的血液注入到阿布罗侯爵的体内,无数纤细血红的丝线出现,这些丝线像是大网般编织,他垂垂老矣的器官再次恢复生机。

阿布罗侯爵皮下的血管宛如无数疯狂的毒蛇,从他的皮肤中钻出来,又被按压了回去,很快,阿布罗侯爵的眼神中重又焕发出无数的神采。

他缓缓吐出了一口气,喃喃说道“人族的蝼蚁,你们似乎没见过真正的力量。这是能使悍勇者自缚手脚、使聪慧者卖傻装疯、使善言者木讷不语的力量,准备迎接血族的怒火吧。”

传说灯塔镇中有恶魔,恶魔手持长枪,只在夜晚出现,专杀血裔。

好奇的血裔会不由自主的被那高大英俊的身影吸引过去,然后这些人就再也没出现过。

陈默觉得,自己如果继续在这里展开猎杀的话,恐怕真的会缔造一个新的恶魔传说。

叫什么比较好呢?

血裔杀手?灯塔镇恶魔?

等等,那些妖魔鬼怪的传说中不会也是这么来的吧?

应该不是,陈默摇摇头,毕竟其他人都没有自己那么优秀。

而且,经过许多场战争后,陈默也发现了血裔的弱点。

这些血裔,与其说是生物,不如说是窃贼。

他们事实上是靠吸食的血液而改变自身的。

喝兽血,就会变成野兽,喝人血,就会变成有思考能力的人,喝了狼人的血,他们甚至还能获得狼人的能力。

说起来,血裔们在继承了人类文明后,并没有任何进展,卫星技术,那是人类五十年前就研究出来的东西,可放到现在居然还是尖端科技。

如果是人类的话,这五十年过去,恐怕什么超导技术都已经不知道发达到什么程度了。

总之,血裔一个是战斗力参差不齐,一个是脑子不太够用。

这时,陈默才感觉自己的腹部传来了阵阵刺痛。

“草,好疼啊这伤口……”

他感觉到之前腹部的贯穿伤愈发疼痛了,陈默嘶的一声、吸了口凉气。

似乎是因为主动引发了【虎蛟灵流】,后续带来的虚弱之感,让伤口愈合速度变慢,他体内的伤口也变得严重起来了。

鲜血加速流出,暗红色的痕迹逐渐晕开,将陈默的衣服打湿。

仅看这血痕的话,会感觉这伤势非常严重。

“拉姆少爷,你没事吧?”凯莉丝的小脸上掠过了一抹忧色。

陈默摆摆手,虽然伤势严重,但的确还是在缓慢愈合,【冰蓝火山】的话稳一手,不着急用,他转而问道“你找到人族抵抗军的下落了?”

“嗯,走,拉姆少爷,我带你去!”凯莉丝点了点头,领着陈默朝着大山深处的黑暗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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