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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溪亭那边,对王家人一应罪行的审讯持续了小半个月,记录王家人罪状的书简更是装了近百只大木箱子。
就这还是因为有很多苦主是被直接破家灭门了的,已经连个能来告状的幸存者都没有了。
若非如此,王家人的罪行怕是真要应了那句“罄竹难书”了。
如此累累恶行,当真是死一百次都不会让人觉得他们有哪怕一星半点儿的冤枉。
潘溪亭因为越审越窝火,越审越觉得他们不配活着,所以干脆利落的判了那些罪该斩首的人一个斩立决。
剩下那些罪不至死的,则是全部都被潘溪亭充入奴籍,打发去了偏远之地做苦力。
这其中,还有王家那些懵懂无知的孩童。他们什么恶事也没做过,但却被自家亲人牵连的险些丧命。
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不是叶安澜坚持依律法给王家人定罪,王家人早就已经被群情激愤的兖州百姓和满心怨恨的幸存苦主给活撕了。
他们可不管什么律法不律法、主犯还是从犯的,他们更不会因为王家的孩子还没来得及作恶就觉得他们理应无罪。
他们只会想,王家害得那么多人家破人亡、满门俱灭,凭什么他们家的孩子却可以幸免于难?
王家人在作恶的时候,怎么就没想想那些被他们害了的人,家里也是有无辜稚童的?
他们可以杀别人家的孩子,那么别人自然就也可以杀他们家的孩子。
连坐,这是在古人看来非常理所当然的一件事。
鉴于此,潘溪亭甚至还专门过来请示了一次叶安澜,问她要不要“顺应民意,收拢民心”。
叶安澜却是想都没想就直接摇头拒绝了,用她的话说,“我们即便再讨厌那些作奸犯科的人,也绝不能以舆论或者个人喜好来挟持律法。”
要是照她的本心,那该死的人可就太多了。
比如那些抛弃、弄死女婴的家伙,叶安澜就觉得他们都该为他们的罪孽一命抵一命,可考虑到立法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叶安澜到底没把自己的真实想法给写到律法上。
杀人偿命这一条是她坚持的,所以不管是父杀子还是夫杀妻,叶安澜都坚持要让他们一命抵一命,但如果只是弃养的话,叶安澜就没有按照故意杀人罪去给那些重男轻女的家伙量刑了。
不过为了能够最大限度保护孩子,尤其是那些不被自己父母亲人重视的女孩子,叶安澜倒是在各地设立了专门收养孤儿、弃婴的大型育婴堂。
那些做父母亲长的但凡有些良心,都不会介意多走几步把孩子送去育婴堂,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直接把孩子丢在随便哪处荒山野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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