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飞的竹马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一十七章 盗窃罪?不,巨星从主持人大赛开始,会飞的竹马,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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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样的一个结果,朱铨并没有感觉到意外,只是默默的点头,没有说话。

直到这进来的人数已经突破了八百的大关,朱铨这才向着众人开口道:

“我看到大家刚刚作出的选择了,大约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都觉得这个偷鸭的女士犯了罪,只有为数百分之五的人觉得没有犯罪或者说是不确定她有没有犯罪。”

接着,朱铨的话锋一转,道:“可是,这个偷鸭的女士真的是像你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认为的一样,犯罪了吗?”

话音刚落下,弹幕又飞起:

“听张三老师话里面的意思,那就是这个偷窃贼不算是罪犯咯?”

“感觉张三老师话里有话啊!”

“倾向性明显,这是要说偷鸭的那个老女人无罪吗?”

“别卖关子了,快点说吧!”

“同求!!!”

...

朱铨将这个直播权当成自己主持节目了一样,并没有敷衍,也没有不屑,态度是相当的认真,一边看着电脑屏幕上闪出来的弹幕,一边向观众们开口说道:

“同学们,我们暂且将这个“有没有罪”放到一边,先确定两个事实。”

朱铨朝着镜头,用右手比划了一个“耶”出来,继续道:

”同学们,你们觉得这位抓鸭的女士有没有错?而我们又该不该谴责这种行为?”

“从你们现在发得这些弹幕来看,大家都认为这个女士是有错的,并且我们应该对这种行为进行谴责。”

“那既然这位女士是有错的,并且我们要对其进行谴责,如此就说明这个女士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吗?就像网络上的那些人所诉求的那样,要求警方将她刑拘,然后以盗窃罪起诉吗?”

朱铨的目光微抬,向直播间的弹幕看去。

“实锤了!张三老师刚刚的暗示实在是太明显了,那个大妈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没有犯罪!”

“张老师,这怎么可能呢?一个人偷了那么贵的鸭,而且还煮了吃了,这么可恶的人居然不犯罪?”

“手这么欠的人难道不该绳之以法吗?”

“我刚刚查阅过法律原文,上面可是明确指出来盗窃罪的定罪数额: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也就是说,一般盗窃一千元至三千元即可立案了。这个鸭可是一万多,将近两万元的价格,应该是构成了盗窃罪立案标准了吧!”

“对对对,我也记得的。像这个一万多元的金额的话,应该是得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呢,要是上了法庭宣判的话,那在规则内合理利用一下,判个九年多,那这个大妈可有的受了。”

“张老师,快讲讲吧,这个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难道这大妈不犯罪?这还有天理吗?这还有王法吗?”

...

看着这些个弹幕一个个的划过,朱铨不禁点了点头。

在自己这段时间坚持日更一些普法视频果然没有白费!

虽然这些粉丝还是不能准确的得到最准确的答案,但是至少他们可以主动的去分析,去查询一些法律条文,从而帮助他们了解的更加透彻。

而不是像王丹珞微博评论区一样,一律都在叫嚣着“盗窃罪”、“盗窃罪”,可是问他们为什么的时候,啥也答不上来,只是说“她偷盗了”、“她犯法了”...这些话。

活脱脱的“泼妇骂街”之感。

看着弹幕中没有一个答案正确,朱铨一边摇头,一边开口说道:“这个问题对于你们这些普通人来说一时之间难以判定,刚刚说的那些都不对。所以我直接公布答案,接着再给你们讲一下相似的案例。”

直播间的众观众们都纷纷表示惊奇:

咦,既然刚刚说的那些都不对的话,那么那个偷鸭的大妈又构成什么罪名呢?

众人心里面正在疑惑着,就听到朱铨说出了一个让他们惊掉下巴的答案:

“这个大妈...她并不够成...盗窃罪。”

直播间内,朱铨语气沉着且冷静地、淡淡地说出了这个答案来,而整个直播间在说出答案的三秒钟之内,弹幕几乎是静止的。

就好像是谁按下了暂停键一般。

直播间内的全体观众全部都愣住了,处于懵逼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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