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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扶柳,绿意蒙蒙,王令坐在江边,看着成群的野鸭在江面上扑腾,心神一阵荡漾。

距离刘泽狼狈滚出曹府,已经过去了七天。

如今的他再没有曾经的邋遢,身上干干净净的,剑眉星目,红唇皓齿,褪去那身乞丐服,换上了一袭黑衣,青色的丝带,将他那散乱的头发束成一个马尾,额头的两缕青发自然垂落,怎么看都是个俊朗的少年郎

在曹府的打斗,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认真出手,除了有意隐藏自己的实力外,主要还是因为以前遇到的都是普通人,自他入部队以来,就懂得不能对普通人出手的铁律,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习惯,即便是对战那头野猪时,他都未曾这般较真过。

那日刘泽滚出了曹府,后来就再也没闹出动静,想必是当日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还没缓过来。

曹庸为避免刘平山的报复,晚饭都没来得及吃,连夜带着那枚腰牌去了祁州,走之前他按照王令的吩咐,调动大量城兵和衙役,甚至动用了曹府半数的家丁,去了王令所说的那片花田,而且还不只是王令说的那一片地,他们还发现了不少散落在山间的土豆花,挖出了大量的土豆。

曹庸到了祁州布政使司后,顺利带回了原本属于青州的赈灾钱粮,甚至还多了不少,足够青州撑过三个月的时间。

据曹庸描述,他刚见到刘平山时,对方不但刻意冷落他,还时不时用言语敲打威胁他,可是当他拿出那枚腰牌时,刘平山整个人换了一种态度,哪怕他主动坦白了王令暴打刘泽的事,都没能在刘平山的表情上捕捉到一丝怒意。

老孙头到底是什么人?就算是那个什么宁王,要是打了曹霜絮,估计曹庸也要愤怒不已,可是一向爱子如命的刘平山,居然隐忍到了这个地步。

王令想不出头绪,就打算找个机会问问曹庸,这两天曹庸太忙了,忙着用自己教他的方法,指导流民开垦荒地种土豆,甚至命人在现场搭了一个草棚,都好几天没回曹府住了。

这老小子,就不担心我把他如花似玉的闺女非礼了?这么放心我吗?我好歹也是个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啊。

噗通!

王令有些不忿地往江里扔了块石头。

忽闻身后传来轻缓的脚步声,他也不回头看人,直接对身后说道:“他醒了吗?”

“醒了,还说要见你。”曹霜絮走到他身旁,窈窕挺立,论容貌和气质绝对是祸水级的,但王令始终忘不掉她掌掴厄难时的凶狠模样,若是真娶回家做老婆。。。

也不知是春风吹得有些微寒,还是其他原因,王令打了个寒颤,他站起身,谨慎小心地用手掸了掸屁股上的尘土。

时隔七天,他屁股上的伤虽然好了许多,但还是有些吃痛,虽然那日对战厄难看似无碍,却不过是怒意和战意压盖了疼痛,而不是他不怕疼。

曹霜絮倒是有些讶异地看着他,讥讽道:“能让刘泽连滚带爬地滚出曹府,还以为是多狠的人,原来也这般怕疼。”

王令白了她一眼道:“拜托,你打我打得有多狠,别人不知道,你还不清楚吗?要不我给你看看我屁股上的肉,现在都还烂着呢。”说着他就要脱裤子,证明给曹霜絮看看。

曹霜絮红着脸轻啐了一口,骂道:“无耻!”说罢,转身向着自家马车走去。

“哼!”王令在曹霜絮身后,得意的露出胜利者的笑容,而后急忙跟了上去,快步走到曹霜絮身旁,与她肩并肩走在一起,脸上挂着浪荡不羁的微笑。

曹霜絮偷偷地侧目看了他一眼,虽然不是那种俊俏到令人眼前一亮的脸,但却实为耐看,愈发觉着顺眼。

结果王令突然转头看向她,说道:“我脸上有脏东西吗?”

“啊?”曹霜絮急忙尴尬地把脸摆正,脸颊有些发烫,小声说道:“没脏东西,我就是想到你好像说你是越国的军人,你既然有这么好的身手,要不要考虑考虑为我大景效力?景国眼下正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王令怔了怔,那天为了解释自己的身份,他只能拿出和老孙头说的那套,说自己是已经亡国的越国人,而那个龙焱特战队,是越国不与外人说的隐藏部队。

为了坐实自己的身份,他甚至根据曹庸的一份抵报,分析起了战局,言明景军接连吃败仗的原因,同时给出了自己独道见解。

王令认为晋军善骑,景军不该在开阔的平原地区,以骑兵与晋军对冲,而是应该集中兵力退守城池要塞,将主要兵力分布在武阳、北陵、天水三道关隘,有效消磨敌人的攻势和锐气,晋军远道而来,时间拖得越久,就越容易疲惫懈怠,届时人困马乏,敌军必会露出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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