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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状元已经迈步走向门外,听到这话,又转回了身子,盯着张清风看了片刻,然后转头看向缩在张清风背后的那个小男孩儿。
“你有什么本事,值得我带你走?”大状元蹲下了身子,摸摸自己的光头,然后一把捏住小男孩儿的断腿。
小男孩儿一声痛哼,才刚刚结疤的伤口被这用力的一捏,又破裂开来,血流如注,很快便把地面染成一片鲜红。
但小男孩儿却紧咬住了嘴唇,再不发出一声,额头上的汗珠滴落在水泥地面上,嗒嗒作响。
“呵呵,不错,性子还有些烈啊。”大状元放开了手,咧嘴一笑,但紧接着便指着一边的水泥墙,冷声道:“用你的断腿去踢那面墙,十下就够,如果哪一下没有用尽全力,你就待在这儿自求多福吧。”
张清风皱皱眉,觉得这种做法似乎是太残忍了,毕竟这孩子腿刚断不久,森森的白骨还隐约可见,这时候就是动一下这条腿都痛彻心扉,更别说要用尽全力去踢那面水泥墙。
那小男孩儿抬起头,看着大状元的光头默然不语。
大状元冷哼一声,说道:“没用的东西。”
说罢,便不回头,径直向着门口走去,一把拉开了厚厚的铁栅门。
但此时,那小男孩儿却突然一声大喊,整个人都扑到了那面水泥墙前,抬腿便踢。
啪!
皮肉撞击在水泥墙上,还间杂着轻微的骨骼摩擦声,像是一首诡异的曲子,蓦然响起。
大状元停了手,转回头来,盯着男孩儿看。
男孩儿眼睛一片赤红,脸上泪水如瀑,划出一道道的白痕。
水泥墙面上,早已是一片殷红,还有些碎肉被摩擦下来,挂在墙面上,整个画面血腥无比。
但在这一片赤红中,小男孩儿却不断的大吼,一腿接一腿的踢出。
大状元神情一直淡漠,只是冷冷的看着这一幕,并没有上来拦阻的意思,他见识过太多的血腥,他也知道,如果承受不了痛苦,就没有去寻找帮助的资格。
想得到,就要有付出,想出人头地,就要出生入死。
“啊!我疼啊!”小男孩儿终于踢够了十下,伴随而来的,是一声惨嚎,然后抱着自己血肉模糊的断腿,在地上不断抽搐。
大状元转身走了回来,像提小鸡一般抓住他脖子拎了起来,冷声道:“闭嘴。”
小男孩儿听到这话,声音戛然而止,只是眼泪还在不断的流,显然是疼到了极点。
而后大状元便招呼张清风离开,车已经等在了巷子口,是一辆奔驰。
街边吃饭的民工们,都是转头看着他们三人,眼里有几分同情的占了多数,却都不敢上来说什么。
随手把小男孩儿扔在后座,又扔给了他一条毛巾,说了句自己包扎一下,便把车子启动了起来。
“你杀了两个人,不会害怕么?”车走了一段,大状元突然开口问道。
张清风转头看向窗外,远处的工程还在进行,塔吊将钢筋高高吊起,每个人都有太多的苦难,或是为了自己,或是为了别人。
但是,从来都不能强加任何苦难在他人身上,这种人,该死。
“你只看到了我杀人,看到了我手上的鲜血,却没有看到,我救了许多人,十人,百人,千人。”张清风握着拳头,低声的说道。
诚然,这世界上,有很多人活着,就会让别人受尽折磨,痛苦难堪,杀了这种人,张清风不但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反而感觉道心纯净,畅快无比。
大状元点点头,说道:“敢杀人就不错,至于其他,我也不懂,你能不能进了我们这里,我说了也不算,要等相爷开口才能做主。”
车渐渐从郊区开进了市里,小男孩儿已经疼晕过去了。
停下车的地方,是一个广场,隐约有唱戏的声音从广场另一边的建筑里传出来。
提起燕京,就不能不提天桥,“酒旗戏鼓天桥市,多少游人不忆家”,在民国初年,真正形成为繁荣的平民市场,被视为老燕京平民社会的典型区域。正如著名学者齐如山在《天桥一览序》中所述:“天桥者,因北平下级民众会合憩息之所也。入其中,而北平之社会风俗,一斑可见。”
解放前,许多江湖艺人在天桥“撂地”,而所谓“撂地”就是在地上画个白圈儿,作为演出场子,行话“画锅”。锅是做饭用的,画了锅,有了个场子,艺人就有碗饭吃了。天桥市场的杂耍表演是一大特色,不但项目繁多,而且技艺高超。
大状元停了车,一把提起那小男孩儿,把胡乱裹在断腿上的毛巾打了个结,带着张清风穿过广场向着后面走去。
径直走入的,却不是天桥剧场,而是在旁边的一个小剧院,剧院内的布置还是民国时期的风格,一张张的红木桌子摆在台下,台子上唱的是一出四郎探母。
看的出来,大状元对这里很是熟悉,从一旁的走道匆匆穿过,来到了第一排最边缘的一个桌子旁,桌子上放着茶水和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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