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行狗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47章 维安的技能——编!,这不是怪谈,夜行狗,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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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赶过来时,维安一直在琢磨,他深知作为嗜血屠夫不可能没有弱点,至少这家伙很要面子,因为被指责偷了戒指,他就一怒之下杀人,也担心死后丢面子,所以剖腹藏戒指。

只要攻击他的弱点,准能凑效。

而且现在为什么屠夫要蒙一个面罩呢?

说到底,是不是还是因为没脸见人了。

而且刚才看见了他的脸后,母亲被吓呆,简辉差点吓死,这极有可能是因为屠夫的那张脸根本不是脸。

这可能真是“没脸了”的一种具现化!否则为什么温琼连描述出来都无法办到?

所以这家伙的弱点可能是就是要面子。

根据剧情推测,过去硬扛肯定是不行的了,不管谁去都搞不定嗜血屠夫,所以没必要再去冒险。

维安将报纸打开,也不管那边的厮打非常剧烈,此时那畸形体只剩下大概三分之二身体,而小女孩已经是第三次被摔在地上,吭吭哧哧,半天爬不起来。

翻到报道了这条新闻的版面,维安清了清喉咙,努力凑近报纸,一字一句读了起来:“狭路口菜市场一家三口惨被屠杀!疑因凶手偷窃金饰。”

读完这句话,他抬头假意瞅了一眼那屠夫的方向,故意露出一脸鄙夷,实际上那边太过黑暗,屠夫在哪儿他都没看清楚。

厮打的声音仍在继续,一只来自畸形体的断腿飞了出来,不过吼叫声却在变小。

维安继续读着:“本报从市治安局获悉,6月2日下午4点10分左右在本市狭路口菜市场发生一起重大命案,一家三口被害身亡。凶手为生肉区11号肉铺店的老板邹某,而被害一家人则经营着12号肉铺。据治安局透露,案件的起因源自一枚丢失的金戒指……”

读到这儿的时候,那边的打斗声已经停止。

温琼小声道:“停下了,那屠夫的右脚踩在小女孩父母的身上,他们无法挣扎,不过屠夫并没有进一步伤害他们,他现在侧着头,好像在听你读报纸!”

维安也看不到那边的情况,他没有与温琼说话,而是继续提高了音量,读道:“在治安官赶到现场前,凶手已经剖腹自尽,后来在凶手尸体旁边的母猪肚子里,找到其藏进去的金戒指。经过指纹认定并调取了生肉区的监控,可以确定是凶手邹某偷取了12号肉铺女主人的戒指,但不仅邹某矢口否认,还为了自己那一文不值的面子,狠心怒杀被害人一家,简直不要碧莲……”

读到这里维安感觉到了温琼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异样,此刻他读的内容实际上有些是他临时加进去的,目的就是要让屠夫感到难堪,大丢面子,戳伤他的脸面。

“凶手邹某恬不知耻,舔着个母猪不怕开水烫的厚皮脸,在冲突发生时非说自己没有偷戒指,实际上他已经把戒指吞进肚子。据治安局估计,这家伙脸皮应该有一厘米后,而且面部皮肤僵硬,不会脸红,既然将面子看得大过里子,又何必为了里子丢了面子呢?最后治安局得出结论,凶手邹某智商较低,自以为偷窃行为天衣无缝,却没想到以拙劣的伎俩上演了一个傻逼般的自我脱罪式表演。这次不光杀了人,还丢脸丢到姥姥家了,自杀永远逃避不了问题,他的行为注定会为人所不齿。邹某就好像茅坑里的石头,又硬又臭,遗臭无穷……”

温琼:-_-||

“呃,妈,我本来就是写剧情的,这样做很合理是吧?”

维安抹了一把汗,话声刚落,就听那头忽然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屠夫似乎气急败坏的大步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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