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墨画笔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5章 袁兄,这一局是我胜了,诸天万古一青莲,绯墨画笔,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这一路行至袁承志一行人所在的院子,里面有个带铁钩的何惕守,有个断了臂的九公主,外面也是几个倒地身死的官兵,一个高头大马、趾高气昂的人物。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将军呢!
实际上只是小军官罢了。
“你是什么人?”
那个军官看到了唐煜,开口厉喝。
唐煜不语,与这等必死之人说话,平白跌份。
一踏,一提身。
他已经飞纵而出,那军官见事不好,忙要抽出腰间一口刀,却不想刀刚刚抽出半截,人已经临前。
抬手便是必杀的一掌,拍在胸口。
顿时双眼翻白,后心处一层皮肉高高鼓起,热心被碎成了浆糊。
“山贼土匪就是山贼土匪,这辈子若是能改了烧杀抢掠的性子,那就是两个字。”
“做梦!”
对于闯王大顺兵的成分,唐煜很是清楚。
呵呵,老百姓?
没错啊,的确是老百姓,饿的吃不上饭的老农民,被大明官兵搞得家破人亡的老百姓,还有那以占山为王做行当的山贼土匪!
不是官,就是老百姓,怎么,山贼土匪不是老百姓了?
这些人啊,才是各朝各代真正厌恶的恶民。
便是水浒传中的水泊梁山,都不曾是这般,自打宋江上山以来,书中所言那可真真是仁义之师,对于寻常民众来讲,那都是秋毫无犯,开仓放粮的大好人啊!
袁承志阵营中的铁罗汉走了出来,怒骂道:“入你娘的,这些大顺的官兵,进了屋里就是抢,什么瓷器名画,什么碎银黄金,值点钱的,连好椅子都要搬走!”
“见了何姑娘貌美,直接一句明军奸细,拉拉扯扯便要带走。你们这些混蛋王八蛋,跟明朝的官兵有什么区别?”
是啊,有什么区别?
众人心中一阵迷茫竟然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哈哈。”
唐煜大笑一声,将那官兵踢了下去,骑在马上,哈哈一笑:“袁兄,现在你还觉得,是你胜吗?”
我还算是胜吗?
袁承志心中迷茫,看着四周躺地的尸体,嘴唇嚅嚅。
“如此做法,民心大失。我亲眼见到大王在城头射了三箭,严禁杀人掳掠,定是大王尚不知情。我这就去禀报,请他下令禁止。”
“是的,闯王绝不知情!”
“不知情?便走一趟吧。”
唐煜一笑,越过此人,道:“洪胜海、胡桂南,你且将那几个缺胳膊少腿,没死的缚了,陪盟主入宫一见闯王。”
众人听了,见袁承志点头,便是如此行事,将官兵缚了,押着边向皇宫而去。
进得宫来,只见殿上设了盛宴,闯王李自成正在大宴诸将,丝竹盈耳,酒肉流水价送将上来。
这桌上珍馐不知多少,都是平日里不曾得见的好吃食,此时如同大米白面一般放置垒砌在桌上,更是有曾服饰皇上后宫的宫女乐师跳舞奏乐助兴。
闯王李自成已经是喝得醉醺醺了,连衣甲都不穿,兵刃随意放在一旁,看到袁承志来,很高兴,道:“好,袁承志,你也来喝一杯。”
见到这一幕,袁承志心中已经凉了一大半。
知道的,说这是方才攻下京城,豪情纵天的闯王李自成。
不知的,以为是崇祯帝在那宴请群臣,饮酒作乐呢!
唐煜胜了。
那位闯王,那位袁承志记忆之中的闯王,已经变了。
不!
用死了来形容,或许更合适些。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