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男子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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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章
秦鹿在这边住了不到三个月,突然接到房东的电话。
“小秦。”
“张姐,有事吗?”
对方犹豫着没有说话,秦鹿却有些了然。
“是房子的事吗?”
“唉,不好意思啊,我儿子突然要留在市里工作,那边收拾收拾,准备给他做婚房……”
房东没有说实话。
其根本原因是,房东的儿子看上了秦鹿,憋了许久后,把这件事告诉了父母。
自然是遭到了父母全力反对。
她倒不是说排外或者是瞧不上外地人,只是秦鹿到底是带这个儿子。
如果是个女儿,房东这边说不定在儿子的软磨硬泡下也就答应了,可儿子不一样。
而且他们儿子好歹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工作很不错,除非是到了不得不妥协的时候,不然的话二老哪里舍得让儿子找个二婚的。
非是她的问题,事实上大多数做父母的,很难跨过心里的那道门槛。
无奈之下,房东只能让秦鹿搬走了。
就这样,儿子都三天两头的绕路从那边小区走,平时不到二十分钟的车程,绕个路都得折腾一个多小时。
秦鹿没问,她很痛快的答应了。
房东这边给了一周的时间,做的还是很仁义的。
当然,押金自然退给了秦鹿,甚至还多给了她一千块钱,毕竟是他们的问题。
你要说秦鹿勾引她儿子,房东是不信的。
这边小区里有她不少熟人,人家母子俩可安分了。
之前想要养猫,都打电话和自己说声,还是自己这边说要给她送猫爬架过去,这才指使了儿子跑腿。
她又不是泼妇,自己儿子的问题,不能推到别人头上。
可她不赞同儿子娶秦鹿,总不能把儿子赶走吧,没办法就只能让秦鹿另外找地方住了。
心里不好意思,所以多退了一千块。
秦鹿这边还没有给儿子找学校,她也不想租房子了,正好现在手里有钱,可以买一套。
住够了别墅,这次就买一套大平层。
大概在一千两百平左右,层高达到六米,每平方近三十万。
秦鹿买的是中高层的位置,站在阳台可以俯瞰大海。
附近设施齐全,购物方便,风景算是国内拍在前五的了。
“东东,喜欢这里吗?”秦鹿带着儿子进来,“这里以后就是咱们自己的家了。”
东东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房子,进门后将三小只放出来,瞪着眼睛好奇的打量着室内布局。
和秦鹿相处几个月,知道妈妈不会再打他,东东也愿意和母亲在一起了。
而且妈妈比奶奶好,妈妈从不骂他,还给他买很多很多漂亮的衣服。
三小只大概来到新的地方,觉得陌生不自在,最初都蜷缩在母子俩脚边,不敢撒欢。
不过十几分钟后,小娃娃连带着三小只就放开了,在家里到处奔跑,好不欢乐。
秦鹿还特地给三小只留了一个房间,里边猫爬架布满了两面墙,甚至房间大到足以让三小只在里边跑酷。
这里的布局是一层一户的,私密性极好。
秦鹿去厨房准备好了午饭,出来看到东东抱着三小只在阳台上贴着阳台玻璃护栏看海。
“妈妈,有船,白色的船。”东东指着大海兴奋的向秦鹿表达着喜悦之情。
秦鹿走上前,感受着微风拂面,“喜欢的话,以后咱们也买一艘。不过你得自己学会开它。”
东东歪着脑袋想了想,“学,我学。”
“好,你现在还小,等你十八岁再学,现在洗手吃饭了。”
东东点点头,招呼三小只和他去洗手间。
他真的太喜欢这个家了,又大又漂亮,而且猫猫和狗狗都能在家里玩了呢。
晚上给儿子洗了个泡泡浴,将人抱到松松软软的被窝里。
“妈妈就在隔壁,害怕的时候喊我,好不好?”
“好,妈妈晚安。”东东的口音正在一点点的纠正,小家伙也尝试着用普通话和她交流。
低头亲了儿子额头一口,秦鹿给他关了大灯,只开着一盏睡眠灯,轻轻关门出去了。
她没看到,东东在她离开后,捂着被亲过的额头,捂着嘴笑的犹如一只小仓鼠,整个人钻进香香软软的被窝里,笑的特别开心。
“东东真帅气。”秦鹿第一次尝试给儿子换上了男装。
上身是一套白色的连帽卫衣,下边是收脚工装裤,脚上是一双儿童运动鞋。
东东刚开始有些不太喜欢,等着被妈妈带到镜子面前,看到里面的样子,才觉得也可以。
“看到了吗?东东这样穿特别帅气,妈妈很喜欢。”
东东板着小脸,犹豫了好一会儿,“妈妈喜欢东东这样穿?”
“对,当然,我们东东穿汉服也特别帅气,妈妈也喜欢。妈妈还找人定做了几套汉服呢,现在还没到,等妈妈和你一起穿。”
小男孩低垂着头,努力的压着唇角不让自己笑出声来,“嗯。”
“好了,咱们现在去外边玩滑板吧。”秦鹿带着工具包,领着儿子,还有三小只下楼了。
他们来到公园里,这边的公园是沿海建的,清晨会有不少人在这里慢跑晨练。
这个点人大多都上班了,相对要空旷安静不少。
三小只还太小,牵引绳还是精挑细选的。
秦鹿牵着三小只,看着儿子在旁边玩滑板。
之前租房时,在小区内他也喜欢玩,不过还不是很熟练。
“东东,明年夏天你就要去幼儿园了,开学前要不要去滑雪?”
东东眼神亮了,“妈妈,可以吗?”
“当然可以。”秦鹿含笑点头。
三小只也不乱跑,就跟着东东的滑板撒欢。
换了环境,再加上秦鹿的细心引导,东东的性子开朗起来了,秦鹿却不会彻底放心。
再次见到秦鹿母子,是在一家快餐店。
刘云辉和同时来店里买咖啡,顺便打发一下时间。
之前他去那边小区,得知他们母子搬走了,刘云辉回家询问母亲,知晓是被母亲赶走的,母子俩还大吵了一家。
说实话,刘云辉自身是有点傲气的。
出生在寸土寸金的一线城市,家里拆迁分到了五套房,单纯的靠收房租每月都是好几万,不上班也可以。
纵然收不上房子,卖掉一套房子,吃利息也够了。
再加上他还是211大学毕业生,工作在五百强公司,本身长得也不丑,对找女朋友这件事,从来没焦虑过。
他在看到秦鹿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哪怕她已经有了个孩子,且丈夫还死了,甚至比他大了两岁。
知道这母子俩被母亲赶走,刘云辉还担心这两人要住哪里,谁知道不到一个月,突然就遇到了。
“秦姐!”刘云辉上前打招呼,“真巧。”
秦鹿笑道:“是挺巧的,用午餐?”
“还不到上班时间,和朋友来这边喝杯咖啡。”刘云辉指了指另外一张桌子坐着的两个人,“秦姐,之前我妈……不好意思,你们找到房子了吗?”
秦鹿点头,“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们本来也没打算久住,现在我买了房子。”
刘云辉:“……”
他喉咙干涩,“买房子了啊。”
“嗯!”秦鹿点点头,“之前劳烦你们照顾了。”
“没有的事。”刘云辉摇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静静的站了十几秒,他平复好心情回到自己的位子,眼神却时不时的看向秦鹿母子。
同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却到底是碍于公共场合,没有多言。
“你喜欢那个女人?带孩子?”回到公司,乘坐电梯时,同事问道。
刘云辉点头叹息,“嗯。”
同事都想敲开他的脑子看看,里面到底装的什么,“给人当继父,你怎么想的。”
“东东很乖的。”
“看出来了。”另外一个人道:“是很乖的小孩子,可长大后你还能保证?你家五套房子,单身的女性随便找,怎么就看上带孩子的,离异还是丧偶?”
“丧偶!”刘云辉道。
“丧偶还好点,如果是离异,孩子长大肯定是更亲人家生父,你收了心思。”同事很不赞同这段恋情,“而且,女人有了孩子后,孩子才是第一位的,你别做傻事。”
“我知道。”刘云辉苦笑,“人家也看不上我。”
两个同事面面相觑,安慰性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秦鹿和东东压根没往心里去,本身和刘云辉接触的次数也不多,三个月,也就见过两三回。
其中一回是送猫爬架,另外两回是修理家电,当时刘云辉带着水电工来家里。
再加上刘文辉长得矮,相貌中等,压根不是秦鹿的菜。
东东就更不在乎了,他现在心里只有妈妈和三小只,就连之前觉得比妈妈好的奶奶,都抛到脑后了。
本身就是个四岁多点的孩子,忘性大。
东东美美的吃了一顿炸鸡和汉堡,跟着妈妈乘车离开了。
秦鹿买了一辆三十来万的平价车,特别好开,还省油。
然后,在即将到家的时候,和一辆从岔路出来的车剐蹭到了一起,对方还没有并入车道。
很快,车上下来一男一女,男子大概二十来岁,模样倒是不差,穿的一身名牌。
女人身高腿长,入秋了还穿的露腰装,手腕上带着一只上百万的女士腕表,高跟鞋都是镶钻的。
女人看到剐蹭的地方,漂亮的媚眼儿带着嫌弃,“姐姐,您都不看路的吗?”
秦鹿让儿子待在车里,笑望着对方,“没驾照吧?”
“你……”女人脸色变得不太好看,冲着秦鹿翻了个白眼。
“行了。”男人掏出手机拨通了交管局的电话,肯定得走保险。
女人瘪嘴,声音不高不低的念叨:“也不看看自己开的什么车,真有意思。”
“你这人才有意思呢。”旁边一位骑电瓶车的大哥单腿支着,“明明是你们抢路,还有理了,没看到车屁股没有并入车道嘛,出路口的时候不知道左右观察?”
“你谁呀你,多管闲事,骑电瓶车的,管我们开车的做什么。”女人跺着脚,漂亮的脸蛋染上怒气,“穷鬼。”
大哥被气笑了,“老子是骑电瓶车的,你又知道我家里没车了?”
现在有些人还真是了不得呢,明明自己做错了,居然还怪到别人头上。
大概等了十来分钟,一辆警车并一辆黑色低调的甜甜圈一块过来。
“怎么回事?”甜甜圈车里走下一个身穿手工定制黑西装男子,相貌清隽,身姿挺拔。
“哥,车被蹭了。”青年略显烦躁的看着秦鹿。
黑西装男子看到秦鹿,微微一愣,楞过之后勾唇笑道:“秦女士。”
“嗯!”秦鹿淡淡点头。
青年看向大哥,“哥,你认识她?”
“认识!”西装男子道:“不好意思,回去后我会好好教育他的,今天给您添麻烦了。”
“下次注意。”秦鹿等交警划定责任后,走上前打开车门,“我前面预留的十几米是和前车的安全距离,不是留给你插车的。”
青年一脸憋屈的点头。
而他身边的漂亮女孩子更是忐忑不安。
“修理费别忘记打。”说罢,和几位交警点头致谢,开车离开了。
目送车子走远,男子看着弟弟,“回家!”
“……哦!”青年也顾不得女伴,让对方先打车离开,他跳上跑车,跟着大哥的车子紧随其后。
当晚,这青年被自家老子骂的狗血淋头,同时还被拍了好几个巴掌。
“哥!”看到揉着肩膀,龇牙咧嘴进入书房的弟弟,男子搁下签字笔,笑眯眯的看着他。
青年被看的发毛,忍不住抖了抖,“哥,那人谁啊?”
“股神!”男子道。
青年皱眉,“股神不是西维斯吗?”
“那位不及这位。”男子姿态慵懒的靠在皮椅中,“以后机灵点,别仗着我和爸的身份,在外边胡闹。爸给这位发了好几次请柬都请不来的人物,如果被你给得罪了,你最起码也得脱层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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