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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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见到宁凤章,是在初夏季节。
少年个子长了,相貌也微微长开,颇有些气势。
三个月的素食结束,他过来的时候碰巧家里宰杀了好几头肥猪,进门就是令人垂涎的肉香味。
“你是在祁州府闻到了味道,飞过来的?”韩镜打趣道。
宁凤章去厨房里端来一盘烤五花,里面的油脂几乎都被烤出来了,咬一口别提多脆嫩了。
“呼……”吐出一口热气,道:“凑巧。我父亲年初的时候没了,如今我成了郡王。”
韩镜有些意外,“不应该啊。”
“都是命,哪来的什么应该不应该的。”宁凤章呷了口茶,道:“他不是有个外室嘛,知晓前面那位没了,就一直想进府。不过老太太还躺着呢,去请示了好几次,都没答应。”
“外边那个和他闹了点脾气,过完年他跑去哄人,结果发现那外室正在偷人,两边碰了面,着急害怕的,下手也没个轻重,就这么没了。”
“那外室和奸夫被处决了,既然人都死了,该给的面子还是要给。”
“老太太知道唯一的儿子没了,当天晚上也跟着去了,我一直折腾到现在。”
“禹州府那边不能去了,和先生也道了别,顺路来看看你们。”
古代的守孝并非是那么的严苛,只要在这三年内不行嫁娶,不操办庆典,其他的与以往照旧。
当然,这三年家里是不允许披红挂彩的。
“偌大的郡王府空下来了,我留在府里也没意思,便想着来你这边待一段时间。”
韩镜看着眼前十二三岁的少年,不由道:“你这命也够苦的。”
这般年纪就扛起了郡王府的责任,属实不易。
“没办法,不过在府里,至少没人敢给我脸色看了。”宁凤章之前在舅舅的帮助下,遣散了府中不少的下人。
如今府里只剩下他这么一个主子,自然也用不到那么多人,都发卖出去,也能回笼一笔钱。
和韩镜这么聊着,也就在秦家住了下来。
与此同时,祁州府那边的酒楼也已经开业了。
托了宸贵妃的福,原本想着正月里开业的,后来要给那女人守丧,就利用这三个月重新进行了装修。
秦鹿两辈子加起来,也只给家里那两位守了个头七,至少那对夫妻给了她生命。
来到古代,却让她为一个面都没见过的女人守丧三个月,这口恶气她记下了。
日后一笔笔的找回来。
**
临仙楼,是秦家酒楼的名字。
这个名字是韩镜取的。
秦鹿觉得这名字有点“舔狗”。
祁州府这边开业第一日,梁燊暂且担任酒楼的掌柜,樊林带着四个师弟,是店里的大厨。
“赵兄来的可够早的。”梁燊见到赵珙,哭笑不得,“店里的位置挺多,你可以多睡会儿。”
“日头都晒到屁股了,哪里还能睡得下。”赵珙陪着陈家三位公子进入店内,里边多是祁州府的富商官宦,“大公子,这大概是秦夫人的手笔了。”
店里的装修颇为雅致,可风格却有点新奇。
酒楼的设计师是秦鹿,装修风格趋向于后现代古典风格,桌子都是玻璃制造的,平时打扫擦洗比木制的要容易些。
酒楼共有三层,一层是大堂,只占据了一半的位置,其他的空间则被一些装饰点缀,说不出的清新雅致。
二楼是隔间,三楼则是包厢。
包厢需要提前预定,一二层则是看缘分。
外边热闹着,还有小厮捧着竹篮撒糖,好些个孩子在人群中穿梭,盯着地面四处寻摸,看到糖块,那伸手的速度别提多快了。
酒楼里边早已坐满了人,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
穿着斜领青衫,腰间系着白色围裙的小厮,端着菜单在餐桌前游走。
“这是我们店里的菜单,几位看看想吃什么。”一个小厮走到从陈景卓这边,地上了一本红色硬封的菜单。
菜单的封面写着“临仙楼”三个字,下边还画着一幅风景画。
陈景卓翻开菜单,揭过扉页,入目的是两道菜。
每道菜都有编码,如此小厮只需要记住编码,送到厨房就可以了。
“红烧肉。”陈景卓对这道菜可谓记忆尤深,可惜好几年没吃过了。
当初在秦夫人那边尝到后,再吃自家的菜,味同嚼蜡。
“小二,这白菜卷,里边卷的是什么?”陈家二公子凑过来看了眼,问道。
看着道菜画的很不错,瞧着也有胃口,就是不知道具体是怎样的。
“里面有豆腐,鸡肉和猪肉,还有菌菇。”
“要了。”小二刚说完,陈二公子立马馋了。
临仙楼的菜很贵,字面意义上的,一顿饭最少也得花上半两银子。
像他们这一桌兄弟三人,坐下到离开,五两银子打不住。
只一号菜的那道红烧肉,就价值六钱,这可是贵的要命。
猪肉才多少钱呐,一斤猪肉也就二十几文,六钱可以买二三十斤猪肉了。
陈家有钱,这其中尤以陈家老三是个人尽皆知的老饕,看到好吃的,再贵他都会掏钱。
后厨,樊林带着师弟们开始忙碌起来。
随着第一道菜上桌,在场的食客们都骚动起来了。
“什么菜这般香?”
“这剔透如翡翠般的菜,就是一号菜红烧肉?”
“小二,我们也加一份红烧肉,六号桌。”
“九号桌也加一份红烧肉。”
陈景卓他们的红烧肉端来,放下盘子的那一刻,那赤红晶莹的肉甚至还颤了颤,香味犹如勾魂的女妖,早把食客们的魂儿给勾走了。
陈三公子夹了一块子肉,就这个夹菜的动作,那红色的肉块都在筷子中间颤巍巍的抖动着,似乎在告诉他,吃吧吃吧快把我吃掉。
送入口中,还不能牙齿咬下,上下颚轻轻一碰,那肉就在口腔内花开了,居然是入口即化,且味道香甜松软,通过喉咙传到胃里,灵魂都跟着升天了。
就这第一道菜,就这第一口,差点把三公子给送走。
他自诩老饕,最大的爱好就是天南海北的去游历寻找美味,可吃了这么多年,加起来却都比不上这一口。
不仅仅是他,店里的其他时刻,此时也是一脸陶醉的表情。
此时哪里还有人在乎这菜有多贵,这么好吃,再贵也值得。
“三位要的水煮鱼,请慢用。”小二端来一个大海碗,里面放着满满当当的鱼片。
最上边是一簇红艳艳的东西,他们不认识,只觉得刺鼻,却又不断的吞咽口水。
“啧哈,这酒可真够烈的,有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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