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点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509 到底谁比较烦 (求钻石),捡了个魔王做老婆,撒点野,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初一的身形出现在叶凡天的面前,看得出来她并不紧张。
“是你呀,我还想着去找你呢,现在看来不用费劲了!”
她看起来很高兴。
“找我?做什么?”
叶凡天也在看着这个小丫头,十二三岁的火柴妹,看起来和男孩差不多,手上握着一柄黑色的匕首,看起来异常锋利。
“杀了我暗夜执事的人……是你吧?”
初一问道。
“不是!”
叶凡天想也不想的摇头。
“你否认的太快了,一般人如果没有做过这件事,他在听到别人的质问之后首先表现出来的情绪应该是惊讶,然后是错愕,最后才是否认!”
“而你都没有……就连你的否认都是那么的敷衍!”
初一很详细的评价道。
叶凡天咂了咂嘴。
“你个毛都没长齐的小丫头,还懂微观心理学?”
他哼了一声。
“我懂的东西可多了!”
初一得意地说道。
“反正不是我,如果你硬是要诬赖我,那我誓死不认!”
叶凡天坚决地说道。
这种态度似乎也让初一有点奇怪,小丫头上上下下的打量叶凡天。
“你打不过我,就算你现在嘴硬也是没用的……刘家家主已经亲口承认是他让上一任暗夜执事去杀你了,结果人一去不复返,只找回来一具尸体!”
初一收敛了笑意,她举起了手中的匕首,做出了攻击的姿态。
“你确定我打不过你?”
叶凡天反问。
这个小丫头也是筑基境的实力,不过这暗夜的确有点麻烦,叶凡天见识过上一位暗夜执事使用武技的场面,当初自己杀死他可是费了不少得劲。
“我自然是确认啦……”
初一话音刚落,她已经已经到了叶凡天的身边,手中的黑色匕首划向叶凡天的咽喉。
“不死金身!”
叶凡天哼了一声。
一缕佛光笼罩在叶凡天的皮肤上,黑色的匕首在不死金身上留下了一道痕迹。
“好烦,我最讨厌的就是佛宗的人,就像是茅坑里面的石头又臭又硬!”
初一抱怨道。
“我擦,你还烦我?我还烦你们呢,老鼠似的窜来窜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