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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那天。
本县奥景小区三单元203的房东报案,说她租出的房子里死了人。
租房子的是一名单身的年轻女性,租期是三个月,八月底到期。
房东大妈在八月底就给女房客打电话,连着打了一个星期都没人接,于是就在9月3号亲自找上了门。
敲门后无应答,房内安静的出奇,房东大妈觉得不对劲,就找开锁的把门弄开,发现床上有个死人,就报警了。
死者是个年轻女孩,死在卧室的床上,身体被尼龙绳捆绑,头部被透明胶带缠了个严实,面部已经发霉变质,无法辨认长相。
室内没有血迹,尸体没有外伤,死因是胶带糊脸导致的窒息死亡。
女孩二十岁出头,死亡时间大约在一个月前。
死前有过性行为,体内有米青液,腿上有米青斑,初步怀疑,是入室抢劫强姧杀人案。
现场勘察:
室内门窗完好,没有撬过的痕迹,应该是女孩主动开的门请凶手进来的,因此怀疑是熟人作案。
另外,室内没有任何指纹和脚印,凶手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离开的时候居然用拖把将屋子倒着擦了一遍,什么痕迹也没留下。
还有女孩的手机,电脑,钱包,等高价值物品,全部丢失。
柜子和抽屉也有被翻找过的痕迹。
但是柜子和抽屉上却没有指纹,凶手应该是戴了手套。
不过有趣的是,卧室的地板上掉落着一个电子闹钟。
应该是死者生前和凶手打斗的时候碰掉的,闹钟后面的盖子和电池都被摔了出来,闹钟没了电源,所以指针永远停在了两点半的位置,就再也没有动过。
因此推断作案时间应该是一个月前某天的两点半,至于是凌晨还是下午就不知道了。
另外还有墙上的一本挂历。
挂历本身没什么,但是挂历上面写了一个电话号码,还有一个家庭住址,这就非常重要了。
六组先是根据房东提供的租房合同,找到了女房客的身份信息。
女孩叫崔佳,是黑省人,来汴梁打工的。
根据社会调查,发现这女孩是个卖鲍的海鲜零售商人。
六组打电话把女孩的父母从老家叫来,经过na比对,确认死者就是租房那个女孩。
然后六组又调查了挂历上记的那个电话号码。
号码的主人是个叫郭宏义的人,男,34岁,已婚,保险公司中层职员,开一辆十几万的小轿车,有妻有子,孩子在上幼儿园。
郭宏义每天的生活轨迹,就是家,公司,幼儿园,三点一线,从来不去风月场所。
六组的警员实在是想不明白,这么一个老实人,是怎么和一个洗脚城的小姐扯上关系的。
查不出来,于是就直接传唤了郭宏义。
郭宏义被抓到警局后,承认自己认识死者,还说是死者主动勾搭的他。
他觉得自己开一辆十几万的车,现在社会风气那么开放,有漂亮女孩倒贴很正常。
送上门的嘛,不要白不要。
郭宏义甚至隐隐有些得意。
而且郭宏义还承认,7月24号那天中午下班,那个女孩约他去家里,两个人还发生了关系。
然后下午两点多,郭宏义就离开崔佳,回公司上班去了。
六组的警员顿时一惊,死者床头地板上的闹钟,显示的不正是两点半?
你们中午刚吃完海鲜,你两点多走的,后脚女孩就死了。
还说不是你干的?!
于是郭宏义的嫌疑更大了。
法医比对了郭宏义的na,发现死者体内的米青液,正是郭宏义留下的。
六组的警员,在搜查郭宏义家的时候,还在他的轿车后备箱里,发现了跟死者身上一样的尼龙绳和透明胶带。
好嘛!
连作案工具都找到了。
面对这些‘铁证’,郭宏义却死不承认,他说那些东西都是死者女孩让他帮忙买的,因为奥景小区附近没有超市。
但是买了之后,又一直没拿走,之后也没联系过,就一直扔在后备箱了。
死者让你帮忙买东西杀自己?
你糊弄鬼呢吧?!
真当警察都是傻子?
但郭宏义却咬死了自己没有杀人。
而那些绳索和胶带,也的确不能证明他就是凶手,毕竟现场没有留下指纹和足迹之类的物证。
也没在郭宏义那里搜到女孩被盗的物品。
最关键的是,郭宏义自己不承认,没有口供。
案子就卡在这了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一般见到这样的铁证,凶手早就该心理防线崩溃了啊。
他为什么不承认呢?
夏安冥思苦想,然后使用犯罪心理学的心理侧写技巧来思考。
假如我是那个杀人犯,我为什么会这么做呢?
突然。
他脑中灵光一闪。
猛地从座位上站起来。
“凶手不是郭宏义,而是另有其人,这个人想要栽赃嫁祸给郭宏义,治他于死地!”
这话一出口,在场的众人全都看向了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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