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戟儿便乖乖走到花锦鸢身边,转过身来,与她一同面向众人。

所有人都能看清他身上穿的蓝布短袄,与前些日子在春锣巷见到他时,穿的是同一件。

这是一件普通蒙学学堂里最常见的“学生服”,面料厚实耐磨又耐脏,最适合并不富裕的普通孩子开蒙时穿着。

短袄上打了几个补丁,但都在不太显眼的位置,整体看来并不算特别穷困。这在平民百姓家的孩子中也很常见,冬日的袄子本就不便宜,一件要穿好多年,缝缝补补很正常,谈不上谁笑话谁。

待到考中的秀才,便有了写补贴进项,日子就要好过得多,到时候再讲体面便是。

若是能成为禀生,那就更宽裕了。

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眼下的戟儿还只是个小小的学童,每日要去学堂,都得穿这件袄子。

而凶手为了让杨婶子误以为落水之人,极有可能是她的儿子,自然也只能为莺歌选择一件类似颜色的外袍。

“凶手为了让莺歌的尸体第一时间就被发现,可谓是煞费亏心,打听了邻居家雇佣的厨娘,又打听了宴席时间,连厨娘杨婶子的儿子几天前曾被顽童逼得跳湖都不放过。

然而,他却怎么也没想到,计划会险些败在一件外袍上!”

莺歌花楼出身,极为爱俏,每日都要将自己装扮得艳压群芳才罢休,便是如今有了身孕,也丝毫都不马虎。

花锦鸢看了她的房间,除了那些堆满屋子的精巧摆设,最多的便是衣服首饰,皆是艳丽华贵的款式。

别说是这种深蓝色的袍子。就连素净一点的天青色都没有。

花锦鸢竖起了第一根手指,“于是,凶手犯了第一个错误,他给莺歌穿上了一件别人的衣服,试图一举两得,引起杨婶子注意的同时,还能掩盖莺歌死时只穿了中衣的事实。”

“胡说八道!”李院首想走也走不了,索性听听这该死的丫头片子到底发现了什么,听到这里便高声喝断了花锦鸢的话,“穿了别人的衣服,难道就不可能是凶手脱了她原本的外袍,再换上这一件的吗!”

花锦鸢同情的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满满都写着“你果然没有真才实学”。

她指着莺歌中衣的衣襟内侧,“青苔。看到了吗?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是在挣扎的时候拉开了领口,不小心蹭到的。但是,整座院子里并没有发现任何一件沾有青苔的外袍。”

李院首张了张嘴,又想反驳。

花锦鸢便飞快的抢先道:“你还可以说,那外袍可能是被凶手毁尸灭迹了。扔进湖里?烧掉?可动机呢?为尸体更换衣服,只会增加破绽,若只是想让杨婶子看见,大可以在原本的外袍上泼些墨水,或者深色的颜料,被水浸湿后,与深蓝色便极为相似了。”

“院首大人,你若还有疑问,大可以问问伺候莺歌的丫鬟。我先前可是都问过了,每个人都说莺歌的衣物首饰,并未缺少。你可能对她不够关心,更不够了解,若莺歌当真自己穿了外袍,她绝不可能一件首饰都不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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