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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幼荞带着江意远到了医院,问了护士,才知道江意远的结果还没出来,还要再等上两个小时。

听到还要再等上两个小时,许幼荞没说什么,她带着江意远从医院出来,问道:“还要再等上两个小时,要不我们先回酒店等一会儿。”

他们住下的酒店离着医院很近,走路大约十分钟就能到。

江意远却不想现在就回酒店,他装作想想的样子,说道:“荞荞,我们还是不要回酒店了,在这周围走一走吧,也不知道这附近有没有小公园。”

“好,我们就在这里走一走吧。”

今天的天气很好,因为是六月,天气已经开始热起来了,许幼荞却觉得这个季节的天气正好,她最喜欢灿烂到热烈的阳光了。

两人也没有目的地,就在这里慢慢走着,两旁是高大的梧桐树,阳光透过叶子落下来,洒到每个在树下经过的人的脸上。

江意远的脑海里好像出现了似曾相识的画面,穿着白衬衫的少年,和穿着白t恤牛仔裤的女孩,一起走在路上,不知道说了什么,那个少女笑的厉害,少年却只是眉眼间有些些许笑意,脸上还是一副拽拽的表情。

那个女孩,就是更加年轻的荞荞,那个拽的不行的少年,好像就是更年轻的自己。

哦,是那个混蛋。

眼前一闪而过的场景,并没有让江意远想到什么,他只是愤愤不平,那个混蛋和荞荞在一起,怎么还摆着一副别人欠他好多钱的表情呢。

荞荞又不可能欠他的钱。

也幸亏荞荞脾气好,要不然谁能受得了这样一个人呢。

只要一想到自己没失忆前是个性格孤冷不好相处的人,江意远就想捂着胸口哭一回,怪不得荞荞会从他的身边离开呢。

“荞荞,我们是怎么认识的?”江意远问道:“我们是邻居,还是同学?”

许幼荞走在他的右手边,闻言摇摇头:“我家很普通,江家却是个豪门,更不在一个城市里,我们怎么会是邻居和同学呢。”

“那我们是怎么认识的?”

“我高中毕业那年,你离家出走,到了我的城市,你跟人打架正好被我碰到,我就报了警,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那个时候的江意远还只是个孤傲的少年,尽管出身在豪门,打起架来却一副不要命的架势,要不是正好被自己碰到,江意远固然会受伤,那几个混混怕是也讨不了多少好处去。

许幼荞只是简单说了两人认识的经过,江意远还想听到更多,他接着问道:“然后呢?”

“是不是荞荞你把我带回家悉心照料了,我们就成了好朋友了?”

许幼荞被他的话给逗笑了:“怎么可能,那个时候你对我来说就是个陌生人,看上去还跟街边的小混混一样,我怎么可能把你带回家。后来你去我兼职的便利店打工,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好笑的是,你在便利店打工,吃的却是我们城市最大酒店的饭菜,那时候我还好奇你从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以为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拿到的钱,抓住机会就教育你呢。”

“那以前的那个我肯定会烦你吧。”

“这个是当然的了,”许幼荞说道:“你那个时候脾气更不好,被我教育了就装作没听到的样子,还会翻白眼呢。”

“那我们后来是怎么变成好朋友的?”江意远接着问道。

“后来你生病了,自己都没察觉,被我给察觉了,我就硬拉着你去了医院,在那个时候我们的关系就变好了。”

那个时候的江意远就像是个闹脾气的孩子一般,明明想要周围人的关心,却就是硬撑着对谁都摆出一副冷脸,她本来不想和他有什么特别的交集,可世事就是这么无常,两个一开始看不顺眼的两个人,却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恋人。

只是结果没那么好罢了。

这可真是个美好的故事,江意远心里发酸,那种熟悉的嫉妒感又出现了,这次不仅有嫉妒,还有羡慕。

那个混蛋和荞荞的相遇多么美好,甚至可以算得上英雄救美了,后来也走的欢喜冤家的路线,就跟电视剧里演的一样。

哪里像自己,和荞荞相遇的时候自己是个流浪汉,身上穿的都是从垃圾桶里捡来的没人要的旧衣服。还是个失忆的,没什么生活常识的,现在更是要靠着荞荞才能进医院,找到自己的亲人。

就像是,就像是被好心人救助的“流浪犬”一般。

更让人生气的是,自己这个“流浪犬”,还是看在那个混蛋的面子上,荞荞才把自己带回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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