霖沛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594章 做律师的,嘴就说是能喷!,草根律师也有春天,霖沛,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王律师,那您看我这个案子有没有希望把对方手里拿的判决书打掉?”彭总关心的问道。
说实话,刚才王川讲了那么多,他听的一头雾水,像是听明白了又好像什么都不明白,不过无所谓,只要是能帮自己把钱拿回来就行!
“您的案子有一定难度,之前我们在苏省遇到过一个类似的案件,搞了很长时间才把之前的判决书打掉。
那个案子就是由我们代理债权人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主张债务人与案外人通过另行提起的虚假诉讼获取调解书,并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且不实际执行,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后来经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债务人与案外人另行提起的民事诉讼属于虚假诉讼的,对于债权人的诉讼请求给予了支持。”
王川说的案子是万胖子去年在外省办的一个案子,是之前律所内部开案件分享会时,万胖子分享给他的。
说完,王川顿了一下接着道:“您的案子与那个案子几乎一样,但是所在省份却不一样,这类案件的难点在于之前判决是否能被认定为虚假诉讼。如果认定了,后面就是一条坦途,如果无法认定,基本上后面就没机会了。
那个案子后来被法院认定为虚假诉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发布,此处借用)第十二条的规定,最后该案涉及犯罪嫌疑的线索、材料被移送有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
[债权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案例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8年第6期(总第260期),案号:(2016)苏03民终4817号,有兴趣的书友可以查看下]
沈大头坐在一旁一言不发的看着眼前的二人,心中暗道:做律师的,嘴就说是能喷,这么半天了,我愣是插不上一句话。
彭总被说的心动了:“王律师,您看我这个案子要是委托您办理,律师费怎么收?”
“如果您委托的话,我们团队会一起办您这案子,不是我一个人为您和您的公司提供服务。
这种案子如果不是血海深仇,我们一般是不太建议把对方往死里整的,那么的话效率太低。我们一般采取诉讼与谈判相结合的方式,争取尽快回款。
如果对方一条路跑到黑,死不悔改,我们才会一打到底,往刑事上靠。
我们有两种收取律师费的方式,一种是固定收费,咱们谈一个固定的数额,一次性收费,但是这种方式适合争议标的较小的案子,该种收费不与结果挂钩。
另一种方式是风险代理,您可能之前也遇到过。我们先收五万案件启动费,后面根据贵司回款数额的百分之二十五收费。
不知道您更倾向于那一种收费方式?”王川说完看向彭总。谷縳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