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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高玉在未经被上诉人张秀英同意的情况下买卖其与高万合共有的房产,侵犯了被上诉人的权益,被上诉人同意一审判决意见。
请法院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答辩完毕。”三七分发型男律师道。
“现在开始法庭调解。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你们同意调解吗?”头发花白男法官问道。
“被上诉人同意调解,愿意多退还上诉人一些钱,但是房产必须返还给被上诉人。”三七分发型男律师道。
万胖子看向王川,低声道:“要调解吗?”
“不调解!”
怎么调?按照对方的说法将房产归还给对方,多要点钱?对方奔着房产来的,不管怎么调王川都吃亏!
换句话说,即便是最坏的结果二审维持了原判,买卖合同无效,房产归还给对方,对方也得将买房款退回来。与调解的结果相比,无非是多要点钱还是少要点钱的事。
人为一口气,佛为一炷香!既然如此,还调解干嘛?不如放手一搏,如果法院秉公办事,王川相信自己未必会输。
“上诉人不同意调解。”万胖子大声道。
“好,继续开庭。”头发花白男法官道:“你们有新证据要提交吗?上诉人?被上诉人?”
“没有新证据。”万胖子道。
“被上诉人没有新证据。”三七分发型男律师道。
“上诉人,你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在签署房产买卖合同的时候,有没有核对过房主的信息,有没有对出卖方的代理权限进行过审查?”头发花白男法官看向王川问道:“请上诉人本人回答这个问题。”
“核查过。当时我查看过房产证,房主不是出卖人本人,是出卖人的儿子。当时卖房过户的授权委托书上仅有高万合的签字,为了保险起见,我让他又回去找他母亲张秀英签了字。”王川道。
“你怎么知道是房主的儿子在卖房?”头发花白男法官问道。
“我问过出卖方高玉,他跟我说这房子是他父亲在矿上工作时分的。而且房产过户时,也见过他拿的委托手续。”王川道。
“之前你与高玉认识吗?”头发花白男法官追问道。
“不认识!当时是万律师介绍我跟他认识的。一审案卷里有记录。”王川道。
“万律师?是你身旁的这位万律师吗?”头发花白男法官问道。
“是我!我当初代理过高玉的刑事案子,后来我们就认识了,但是不太熟。
后来高玉在链家和金城阜业挂牌出售房产,也问过我要不要买房。我当时手头没那么多钱,但是觉得房产地理位置虽然偏了点,但是小院挺好的,就介绍上诉人买了高玉出售的房产。”万胖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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