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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翰青和叶秋韵虽然都是第一次去南都城,因为心中不痛快,又恐露了行踪让仇人得知,也就没有了临船赏玩两岸景色的兴致,大半时间就枯坐在床舱里,除去睡觉的时候,赵翰青就逗妞妞说话,妞妞往往被小叔叔逗得咯咯直笑,依依呀呀的天真童话倒排解了旅途寂寞,再加上对南都城的期待,一路倒也不觉的寂如何难熬。

因为是顺水行舟,船行的就快些,六七月的天气昼长夜短,行船的时间就长些,月色好的夜晚也不耽误行船,所以,第三天的黄昏,客船就已经泊在了南都城东门外的码头上。白河水环城半周逶迤东去,成了天然的护城河。从码头到城门并没有多远,放眼望去雄伟的南都城就在眼前。

南都城是中原的南大门,北面就是中原的广袤大地,南面就是俗称鱼米之乡的湖广,所以,自古以来这里就是扼守南北的军事要地,汉朝时就有据南都而逐鹿天下之说。经过了历朝历代的修葺,城墙就修建得格外雄伟高大。

南都城在大汉之前并不叫南都,而是叫汉南郡,自大汉那位中兴帝王兴于此地龙飞冲天之后,就立为陪都,改名为南都,自此南都空前地繁盛起来。如今,经历了无数战乱的千年古城依然不减繁华,从城池的规模和码头的繁忙就可以看出来。

夕阳下的南都城墙高大雄伟,赵翰青仰望雄伟的坚城,感悟着历史古城的历史沧桑。从顾南的记忆能够找到近百年之后南都城的模样,阻碍城市扩展的古城墙早已经拆除殆尽,那些摩天高楼让人望而生畏,一座接一座组成了钢铁水泥的森林,再也找不到千年古城的一点痕迹。沧海桑田,没有正真的永恒,古城尚且如此,何况微不足道的人,赵翰青此时的感触颇深,两世为人,怎么也要好好地活一回。

上了岸走不了多远就到城门口了,城门口有持枪的保安团士兵把守着,这让赵翰青和叶秋韵心中都有些忐忑不安,这年月老百姓心里对政府军队和土匪是一样地害怕,也就是说他们骨子里就对枪有一种天生的畏惧感,赵翰青也不例外,因为他早已经从顾南记忆里的影视剧中知道了这时候的政府军队是叫匪兵,跟土匪是划等号的,就是拥有合法身份的土匪。

进城的时候每个人都要交十文钱,按官方的说法叫治安维护费,按照老百姓的说法就是买路钱,反正这年头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官府和军阀总能想出敛财的法子来。交了钱就可以入城,不交钱就在城外边呆着吧,问题是有时候交了钱还是会有问题,比如现在,叶秋韵也掏出了二十文铜板刚要递给面前的士兵,只听到有人喝道:“慢着!”

那个士兵听到上司的命令,并没有慢着,而是迅速地将手了回去,很识趣的样子。

城门值守的那个镶着大金牙的军官已经走了过来,他的目光从见到了叶秋韵的那一刻起就没有离开过她的脸上,心中暗赞好一个标志的小媳妇,瑶鼻樱唇,秋水翦瞳,半嗔含羞让一张俏脸染上了一抹浅红,更增了三分艳色。他暗吞了下口水,目光向下溜去,生过孩子的腰身仍然这么窈窕,怀里抱着个小女孩虽然遮着了她大半个的胸脯,但是露出的一部分被挤压得鼓囊囊更显饱满。

叶秋韵又羞又怕,感觉到那道目光不怀好意地在她身上溜来溜去的就好像有毛毛虫爬过,她微微侧了一下身子避过了俄狼一样的目光。

从那张大金牙嘴里发出了一声很响亮的吞口水声。“哪里来的?”大金牙一边说着一边将脸往近里凑。

叶秋韵战战兢兢道:“长、长官,玉州河湾镇的。”

“到南都城来干什么?”

“投亲,找俺男人。”

“你男人?你男人是干什么的?不是野男人吧。”大金牙说着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

其他几个士兵也跟着哄笑起来,都知道这位上司的德性,见到漂亮的女人就忘乎所以了,这个俊俏的小媳妇估计要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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