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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三万一平米耶,这也能叫便宜啊?”

“为了在这里买套房子,我可是把几年前的积蓄全都砸进去了。现在啊,就怕房价下跌,只要跌一点,我就亏大了!”

一想起自己的房贷,温茜就心疼不已。

别看她又是演员,又是歌手,好像很赚钱的样子。

可演艺圈向来是两极分化,贫富差距极其悬殊的行业。

就说演戏吧,高一档的电影不去谈它,就像温茜这种演电视剧的,一集的片酬才两万块钱。而这部赤婚时代一共才30集,而她出场的集数,连一半都不到,撑死了也就赚个二三十万,就这还得扣税呢!

但是,文华就不同了。

自从上一部电视剧雪狼爆火,一炮而红之后,他在电视剧圈子里的身价,就蹭蹭蹭的往上涨,从原来的五六万一集,直接翻倍,一集涨到了十几万,据说起码是12万到15万一集的价格。

如果这部赤婚时代还能再火一次的话,他的片酬那还得接着往上涨,以后指不定一集得涨到20万的天价。

同样一部电视剧拍下来,温茜撑死了赚到三十万,而文华却至少能赚到三百万。

十倍差距!

“没办法,谁叫姐姐不红呢!”

林诚摇摇头,叹息道。

娱乐圈就是这样,人要是不红,再怎么努力都没用。

人要是红了,躺着都能大把大把的捞钱!

所以,很多明星为了红,为了出名,为了上位,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完全可以说是无底线无下限。

反正在这圈子里,红就是王道,没别的!

“哎!”

温茜撑在护栏上,一手托腮,抬头看着林诚,“你上次说,可以给我写首歌,保证能红的那种,真的假的?”

“真的!”林诚淡淡说道。

“真的?”

温茜眉毛一挑,再次问道。

“真的!”

林诚点点头。

“要不你先唱两句给我听听,姐姐喜欢的话,说不定明天就跳槽去你那儿了!”温茜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

“该怎么去形容你最贴切?

拿什么跟伱作比较才算特别?

对你的感觉,强烈!

却又不太了解,只凭直觉。

你像窝在被子里的舒服,

却又像风,捉摸不住!”

林诚唱着,抬起她的手腕,轻轻一嗅,“像手腕上散发的香水味。”

随即又蹲下身子,抬起了温茜脚上的高跟鞋,“像爱不释手的,红色高跟鞋!”

“你”

温茜懵了!

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却又对我的感觉强烈?

对我不太了解,全凭直接?

觉得我像窝在被子里的舒服,又像捉摸不定的风。

喜欢我手腕散发的香水味,对我穿的红色高跟鞋爱不释手?

每一句歌词,都能对得上,明显就是一首情歌!

他是在向我表白吗?

可是我们才认识三天啊?

但是

天才!

他真的是一个天才!

三国时期的曹植,能七步成诗。

而此时站在自己眼前的林诚,居然能七秒成歌!

自己只是随口一说,而他却当场唱了出来,唱的偏偏全是对自己的表白。

一瞬间,自诩“大姐姐”的温茜,如硬糖融化,脸红到了耳朵根,就连白皙的锁骨都泛起了一层红晕。

“你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温茜小声问道,如少女羞涩。

林诚:“温茜!”

温茜:“啊?”

林诚:“that''saseret!对外的话,要不就叫红色高跟鞋吧!”

“红色高跟鞋吗?”

温茜低头,看着脚上的那双高跟鞋。

刚好就是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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