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咕咕咕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五百七十一章 神仙位业图,四御之北(4K加更感谢大佬梦幻0绝恋),诸界大劫主,我不会咕咕咕,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横跨外执,超越周王与大祭司,当世唯一一位证道的无相永在!新晋人祖!
“五老权柄,本该如此,入吾图中,位可赦封。”
李昱幽幽低语,拿起位业图,这也正是他构想的针对法门,克制禁忌族群。
化其身夺权柄,以执身载之!人人皆可成圣,人人皆可为神。
古往今来,乃至她所处的后世,不论是神话还是传记,最后终究有一个共同的倾向,由神而人!
先天之神,天地之精,所谓的权柄,终究自神权转移,到皇权,人权中。
那些所谓的神灵不再是先天而生,反倒是后天生灵所修行,加封而上,取而代之!
古有封神榜,今有位业图,可全族运之长青!
那图中,五道身影栩栩如生,权柄化作果位沉浮,在天中则称五老上帝,在天文则称五帝座及五方五星,在神灵则称五方五帝,在山岳则称五岳圣帝,在人身则称五脏神君。
她一念起,五老权柄顿时变化,凝聚五方果位,多出了‘人’的特征。
东方青灵始老天君,号青帝;
南方丹灵真老天君,号赤帝;
中央元灵始老天君,号黄帝;
西方皓灵皇老天君,号白帝;
北方五灵玄老天君,号黑帝。
殷商上下惊恐,这是在逆改果位吗,将权柄中融入人族特征,这是想占据不成!
“齐··祖?”
南宫几人改口,忍不住感叹,这实在超乎想象,竟然抬手就得到了五方权柄,还都是不坠级数的,可怕无边。
“天庭,呵呵,四御之北权柄,分离的太久了,今日,便补齐。”
李昱扬起神仙位业图,乘龙展桥出,在殷商纪生灵惊惧的目光中逍遥而上,直接沿着香火阶梯进入了天界中。
嗡隆!
在这里,有某种概念形成压制,在排斥逼迫一切外来闯入者,对后天生灵有着本质上的压制。
然而,起源史河奔腾,梦界起伏,祭海显化,直接撕碎了这股异力;更有悖论之镜映照解析,将这股力量逆转,化为加持融入了李昱体内。
“日月星宿约四时,行黄道紫垣。万象宗师,诸天统御。”
古老而悠远的道音响起,那是紫微权柄在呼应,三垣据其二,自然在这天庭中有一席之地。
周遭成片的建筑物耸立,恢宏而庞大,不知道建于哪个纪元,气势磅礴,震慑人心,但凡生灵走到这里都会被压制,忍不住要臣服,要叩拜下去。
而在人间,万族,乃至混血族群都陷入了深深的震撼中,人族的一位远祖,竟降伏五老,打上天庭了?!
这未免也太吓人了些,太过强势与霸道,就是殷商皇室都感到了悚然,不敢想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那是天庭,是天界宫殿,三界之上天,高高在上,视世间一切为凡夫俗子,视万族如蚁虫,肆意妄为,从来就没有违逆者幸存。
轰隆!
成片的殿宇楼台坍塌,一切都仿佛要推倒重来般,起源赤龙蜿蜒而过,万物返虚,归于源头,全都化为了它的鳞片与血肉,愈发壮大。
“还不出来吗,你我早已有感应,躲躲藏藏,太过可笑。”
李昱一手后负,一手把持神仙位业图,澹澹瞥向了这片天界区域的深处,一种冥冥中的呼应感,早已浮现了。
那是···中天北极之紫微,四御权柄!
在那天渊尽头,是诸天星斗堆积化成的宫殿,彷若万界星空都熔铸到了那里,形成一层斑斓大幕。
“放肆!”
此际,在其中骤然传出这样一声呵斥,带着震怒,还有杀意,竟带动诸天星斗,万界苍穹都在震颤,一齐传递出了无边吼喝之音!
在那里,一尊身穿明黄帝袍的帝君走出,高眉薄唇,身躯挺拔,彷若‘星空’概念化身般冲塞满此界,四野星海泛波,空前激荡,冲刷向古往今来。
中天紫微帝君,指天踏地,宛如诸天星空唯一神主,好似时空都不可束缚其身,历史都不可容纳其权,威严遍布诸天万界。
“我,缔造群星,我,轮转苍穹,我,统领诸神,我,执掌天地经纬!
开天辟地第一缕星辉,诸天万界第一次黑夜,历史中第一颗星斗浮现,一切皆起源于吾,你,又算得了什么!
凡人,窃权之徒,你凭什么立身在此!”
帝君扬威,宣告诸天,大手撑破天地,整个‘星与空’的概念都被包容,碾压而来,任何大势,痕迹与轨迹等全部都被普照,万界沉沦,诸天都归墟。
夜幕降临,万物皆寂!
“紫微?
不。
你不是紫微。
从来都不是。
我,才是紫微,才是中天之北,众生之主!
你,区区一份权柄的接替者,也敢在本座面前胡言乱语!
见帝不拜,当诛!”
李昱更为强势,登临主位,平澹,冷漠,带着一种唯我独尊的气概,藐视万物,三垣之二在她手,她才是占据四御权柄最多的人!
要论帝君之位,她才是!
‘天!’‘天!’‘人道统天!’
此际,面对帝君来袭,她双臂勐地扬起,周身响起了无尽高呼声,万众呐喊,众生低语,便燃起了无边赤霞,一切概念便被淹没,被这至高的力量扭曲取代。
轰隆!
人道统天术现世,这股可怕的薪火与赤色横压所有,遍布着古往今来,无数生灭的时间线,尽数渲染,这是一抹遮蔽所有,压盖所有的赤色!
人道统天,首主紫微!
当真是擎来杀气横秋,念处悲风满路。
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间太岁神!
本站最新域名1b</p>
<scrpt>();</scrpt>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