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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最终于想起来。

他今天是要来帮妹妹抓变态的。若不是半路杀出个陈咬金,他早就回去跟妹妹说,没有什么跟踪狂,没有什么死变态,你不要再自作多情了。

偏偏,冷锋就自己跑到了他面前。

陈最,用自己认为最清晰的语气,重复问这句话“最近是你在跟踪我妹妹?”

冷锋明显有点摸不着头脑,他自诩自己是正人君子,翩翩少年,怎么可能干这种上不得台面,拿不出手的勾当呢?但是,当陈最一字一句的陈述着,最近的每天晚上十点左右,总有个短头发,穿白衬衣,黑裤子,戴黑框眼镜的女生,来这条路上,你有没有见过?

冷锋顿了顿。好像,确实是有这么个女生。

当他想到自己一没问陈最的姓名,二没问他住在哪里时,他发觉不对劲了,自己这样,明显是还不了他钱了。那岂不是真的被当成乞丐,或者恶霸了?可他冷锋不是这样的人啊。不管别人会不会这么想,冷锋不想给别人这么想的机会。

所以,这钱,一定要还回去。至于怎么还回去,一开始他一点头绪都没有。后来,他就在这附近一片社区闲晃,甚至跟一众残疾人熟络到能称兄道弟了,还是没有碰到过陈最,是直到最近一个多星期,他才突发奇想,在同一个时点来碰碰运气。没碰到想见的人,倒是天天都碰到一个女孩子,整晚都背诵着同一首诗。这该死的诗,此刻又涌上冷锋的脑海。

“那个又黑又瘦又矮的女生,居然是你妹啊!”冷锋道。

“你……”陈最有点生气,虽然陈粒确实是又黑又瘦又矮,但是,当着自己的面这么说妹妹,陈最还是忍不住生气。

冷锋完全没理解陈最的生气,他只当陈最还把他当变态,当跟踪狂。便疯狂输出道“我……我……我,我保证啊,我真的没有故意跟踪你妹妹的,我根本都没怎么注意过她,我每天来这里,都是为了碰到你,为了还你的钱。”

陈最斜眼看他,冷锋嘴不停调地道“再说了,我就算想跟踪,我也不会挑你妹,也不会挑这么个不是眼瞎,就是腿瘸的残疾人道啊!”

这么说来,确实有几分道理,陈最觉得非常可信,但是,他依然听不得任何人诋毁他妹妹,径直略过其他言语不理,直勾勾拎出一句话质问道“你什么意思,我妹怎么了?”

冷锋万万没想到,自己一番好说歹说,对方居然这个回应,瞪直了眼看着陈最,简直不敢相信道“我……”

“我妹招你惹你了?要不是你天天在附近鬼鬼祟祟,我妹能吓得不敢出门?还好意思说……”

“我……”冷锋再次语塞,这是护妹狂魔吗?

“对,是我不对,我不应该在暗处偷偷摸摸,但是,这怨谁,你要是早点出现,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所以,还怨我了?”

“不怨你,那也不能怨我啊!”

“你……”

陈最不想跟他吵下去,已经十点二十分了,今天的蒸发器没法送去修了,明天又得少好几个人的生意,本来店里的生意就不怎么好,现在因为自己在这里耽搁,更是雪上加霜。他把手插进裤兜里,低头往前走去。

冷锋挥手扯了他一把,示意他钱还没拿。

陈最停住脚,很无奈地叹了口气。他从裤兜里掏出一张邹巴巴的名片,递给了冷锋,似乎很疲倦地道“你若真的想还我,就去我店里消费,咱俩都不亏。”

冷锋接过名片,老陈美发店,总监陈最。看地址,原来就在自己每天都经过的那条街,但是,明明每天都经过,为什么从来没有碰到过,这可真是奇了怪了。

“原来你叫陈最,这名真好听。让我都沉醉了!哈哈哈哈哈哈”冷锋径直一个人哈哈大笑,但是,陈最半点没理他,依然快步往前走。

冷锋收起尴尬的笑声,朝着他远去的背影喊道“陈最,我叫冷锋。冷酷的冷,锋利的锋,冷锋,你记住了吗?我明天一定去你店里。”

直到陈最已经消失在他的视线里,冷锋都还在往他那头看。

陈最,陈最,原来他叫这么个名字,不知道谁给他起的,还真的怪好听的。他还记得自己改名字之前,也姓陈,叫陈情。陈情令大火的时候,他跟别人说,他以前也叫陈情,大家都骂他不要脸,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东西。

他想了想,也对,那还是很早很早以前的名字了。他从第三个领养家庭后,就再也不愿换名字了,别人怎么叫他,他都不应,除非叫他冷锋。是的,冷若冰封,他是想像这个名字一般,坚不可摧。

现在的他,应该是坚不可摧了吧。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牵挂,连x生活也没有,除了左手就是右手。拥有的越少,失去的越少,就越不怕失去,就越坚不可摧。他一直觉得,就是因为自己什么都没有,才无牵无挂,自由自在,无所畏惧。

但是,在以前,他真的是怕死了。

去到第一个收养他的家庭时,他连说话都不敢大声,走路也总是垫着脚,原主人家的孩子欺负他,佣人也不待见他,就连狗看到他都一直叫个不停,咬着他的裤腿不放,似乎他是一坨大便,总让它有冲上来的冲动。他那几个月几乎快吓坏了,一边想要自己偷偷跑掉,一边又害怕被人找到。他每天都活在恐慌之中,直到有一天,他用一把小刀,直直刺进了咬住他不放的狗眼里,他终于在整屋人惊讶又惶恐的眼神中看到了希望。他肯定很快就能离开了。

后来,他又先后被领养到了几个家庭。第二个家庭也不好,虽然被领回去,但他们整天不给他吃饱,还让他做整屋子的活,做的不好要打要骂。不过,他在那个家里,学会了几乎所有的家务,现在他能操持自己的一日三餐,能把屋子收拾的人模人样,都是那时候的一年学会的。虽然不是很幸福的家,但是,他在那一年里并不怎么恐慌,也许是因为他逐渐长大了,也许是因为,他发现了自己能通过干活挣到钱了。

到第三个家庭的时候,他七岁,已经换到第三个名字了,这次他姓冷,叫冷锋。领养他的是一个对老夫妻,说是他的父母有点过分,因为看年纪足够当他的爷爷奶奶了。但是,这对老夫妻对他很好,仿佛老来得子一般,不仅每天锋儿、锋儿的叫他,还教他画画,吹笛子,给他报了很高级的学校,是那种上课还得说外国话的那种。以前他也上过学,但是,都不是说外国话,虽然也不是什么普通话,但是他还是能听得懂的。现在的老师讲话,他听不懂,他不仅听不懂,他还看不懂,不知道黑板上歪歪扭扭的,写的是什么东西。

他学的很没劲,整天都到处跑,就是不愿上学。后来,他跟老夫妻说了原因,老夫妻没有说他,反而呵呵笑,带着他去到国外旅游,旅游了差不多有大半年,他莫名其妙的就能听懂这些外国话,甚至还能说上不少外国话。回国后,他突然就喜欢上了外语,不仅外语成绩突飞猛进,其他学科也像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坐着火箭般往上冲。把老夫妻乐坏了。抱着他就又亲又啃的,别提多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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