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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id="er_ip"><b></b>这是一部适用于艺术创作实践的简要教程。但一开始,还应该是从艺术的定义说起。
大学者弗兰西斯·培根曾用拉丁文为艺术下过一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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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是人与自然相乘)
这个定义看似简陋,但几百年来,一直被艺术家们看成是“一个不朽的培根公式”。
连不喜欢理论的大画家凡高,也在一封私人信件中写道
对艺术,我不知道还有没有比下面更好的定义艺术,是人加入自然,并解放自然。
这里所说的人和自然,按照西方近代的概念,也可称为主体精神和客观现象。按照中国古典的概念,则可称为“人”与“天”。
确实,这是公认的艺术创造的两大支柱。黑格尔说,艺术的难点在于“使外在的现象成为心灵的表现”。运用自然和人的概念来表述,也就是使自然人化。
但是,自然的人化是不容易的。歌德认为,艺术创造的一个永恒矛盾是艺术家这个人与自然的复杂关系一会儿是自然的主人,一会儿是自然的奴隶。可见这两大支柱常常处于矛盾的不平衡状态。
对于这两大支柱的关系,中国传统文论有更深入的论述。钱钟书先生在《谈艺录》里把这种关系归纳成三个层次,即一、人事之法天;二、人定之胜天;三、人心之通天。
这三个层次里的“人”与“天”的关系,也就是培根所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
第一层次,“人事之法天”,也就是人对于自然的被动效法状态。到了第二层次,这种被动状态被否定,“人定之胜天”,人以进取的态势表现出对自然的驱使和释放。但到了第三层次,否定之否定,天人合一,不分彼此,自然与人,共臻化境,于是称为“人心之通天”。
钱钟书曾这样描写这个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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