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一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千三百三十章 眼馋,原始部落大冒险,马一角,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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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以后就这么处理。”
风云发现受到千足控制的生物吃了被他杀死的食人蛮族后,明显变得强大了起来,不由得暗自点了点头。
在以后的日子中,风云一逮到机会,就会发动攻击,而且荤素不忌,只要可以帮助他和千足提高实力的,无论是各种生物,还是食人蛮族,全部都不放过。
他们也取得了不错的战果,尽管也不少次出现了动手的时候被发现的风险,但是都算有惊无险。
这当然要仰赖于他和千足之间的默契配合,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之间的配合变得越加默契起来,具体表现就是他们每次动手所花费的时间变得越来越短了。
很多时候,仅仅只需要数分钟,甚至是更短的时间就可以结束一次攻击,甚至还包括善后所花费的时间,可谓是神速。
也正因如此,哪怕随着距离通天山距离越来越近之后,遇到的生物和食人蛮族大量增多,他们的攻击也从来没有中断过。
等到来到了通天山的山脚下,风云和千足已经出手不下五十次,被他们杀死的生物和食人蛮族更是数以万计。
杀死了那么多的生物和食人蛮族,风云和千足都获得了极大的好处,比如风云的体长已经超过了三百丈之巨,是一个不可不扣的庞然大物。
至于千足,触手更是增加到了数十条之多,每一条粗手又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细毛,如果每一条细毛都控制一个生物的话,数量将会非常的吓人。
不过无论是他还是千足都没有太过引起其它生物和食人蛮族的注意,因为他们都对自己进行了处理。
首先是千足,它的样子虽然非常奇特,但是当它将自己缩小到只有拳头大小的时候,也就不那么引人注意了。
风云也采取了和千足类似的方式伪装自己,他让自己的体长维持在不到五丈的样子,不过他与千足相比,还更近了一步,将头上的角和身下的脚都收藏了起来,看起来就像一条普通的蛇。
在这个特殊的空间中,蛇属于一种比较常见的生物,哪怕长达五丈,也算不得什么,在那些向通天山靠近的蛇类之中,长达数十丈的也不在少数。
风云能够伪装得这么彻底,这也完全得益于他的实力的巨幅提升,伴着实力不断提升,他发现他对现在的身体的控制力变得越来越强了。
换做之前,他想要让身体缩小,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哪怕努力半天,也未必可以彻底如愿,而现在呢,只有他想,他马上就可以如愿,甚至不需要他亲自去做什么,只要在脑海中下达一个指令就行了。
这还不是全部,哪怕他想要对身体进行一定程度的改变也不是什么难事,比如他就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将头上的角和剩下的脚给收起来,一点痕迹也不会留下来。
实际上,风云和千足一直没有引起其它的生物和食人蛮族注意,那些受到千足控制的生物也是功不可没的。
他们将自己混在生物之中,在外人看来,他们就是它们之中的一员,而他们在其中又不起眼,自然不会有什么人去关注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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