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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啧,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字儿应该是元博大师的吧,你小子倒是厉害啊,居然连他老人家的字儿都要得到,我可是听说他老人家因为最近身体不适,手不能握,眼不能视,你到底是怎么办到的啊?”
李明光就是李明光,这大学校长那不是白当的,书法也不是白学的,只是一眼便瞧出这神罗二字出自于元博大师之手,而且这两个字可是连体字,也就是说,第一个字跟第二字的笔画是连着的,这就说明字是在一个地方,由一个人写的,而不是将两个不相干的字儿凑在一起的。
更重要的是,他看得出来,这两个字的书写者可是费了很大的力气去对字儿进行诠释,绝对是用心之笔,估计写成这两个字,用了不下四五次的功夫啊。
以前有个笑话,说的是一个男的喜欢一个女的,于是乎就将报纸上的字儿剪下来,拼凑成了一段完整的话,结果吓得那女孩子以为自己被跟踪狂盯上了,就报了案。
现在很多喜欢书法的人,尤其是很多生意人,为了彰显自己招牌的文化气质,所以就从很多次方找到某位大师所写的字儿,进行放大,拼凑,最终拼成一块招牌,或者一幅字。
因为手段巧妙,所以外行人很难辨认真假,不过这东西行家一看。就知道不靠谱了,比如李明光这样的人。打眼一瞧,就知道你那东西是拼凑的。还是现写的。
说实在的,他一开始还真怀疑过张天元也用了同样的办法作伪,毕竟元博大师的病情他是知道的,甚至也去探望过,实在是没想到那种情况之下的元博大师居然还能写出这么漂亮的字儿,实在是让人有点感慨。
“那是老师您错过了,初四早上我去给元博大师拜年,适逢大师精神矍铄,不仅眼睛好了。而且手也能动了,于是因为高兴,就给我写了几个字,对了,那天结婚的时候,婚堂上挂着的对联,那就是大师给写的啊……”
元博大师基本上在百岁之后就未曾再动过笔,张天元要的那字儿,绝对算是头一份了。甚至可能也已经成为了绝笔,张天元听张儒生说过,大师虽然在医院没有遭遇风险,可是眼睛和手臂又渐渐恢复了原来的老样子。只有精神稍微好了一些。
对于此,张天元也是很无奈,虽然觉得自己这字儿应该是元博大师的绝笔了。应该感到高兴,可是他却高兴不起来。他在元博大师身上用的地气可不少了,但是去仍旧没有让老人有太多的好转。没办法,干旱的河流,就算偶尔下雨,让水多了起来,可是不久之后,依然是会继续干涸的。
“哦哦哦,对,没错没错,你结婚的时候婚堂里的字儿也是元博大师写的,只是当时没有细看,我还以为是你小子临摹得呢,毕竟你临摹得水平,那可不是一般的好啊……”
李明光在书法的造诣上,毕竟还是比元博大师差了许多的,元博大师一看张天元临摹得东西,就知道是临摹得,可是李明光如果不仔细看的话,那就分辨不出来,果然业有专精啊,别说元博大师了,在书法绘画上,李明光的水平怕是还不如张儒生的。
不过论到古董和玉石的话,李明光的水平就绝对比那两位更厉害了,术有专攻嘛。
“徐胥,你也在这儿,这里没请伙计吧?”
张天元和李明光在外面聊天的时候,里面正在和老于掌柜谈事儿的徐胥发现了异常,走出来一看,脸上不由露出了喜色。
“你这大忙人可算是想到来这里看看了,上次听你说要找这两丫头来做学徒,可是一直都没吭声,以为你当时只是说着玩呢,我们都已经准备去找伙计了……”
徐胥看了柳梦寻一眼,眼中露出了复杂的感情,有些羡慕,又有些自卑。
在张天元所遇到的这所有女人里面,要说最感谢的,那绝对属徐胥排在第一位了,因为若不是徐胥,他张天元兴许已经因为失恋而寻了短见了,就是徐胥的陪伴和乌木道长的劝诫,让张天元总算是没有走上那条不归路。
都说女人痴情,可是男人一旦痴情起来,那也是很让人可怜的。
徐胥也喜欢张天元,不过她从来没有主动表示过对张天元的爱,或许有暗示过,但张天元这根木头却从来都没有感觉,他只是把徐胥当成了自己亲姐姐一样的亲人。
其实她不必自卑的,因为在张天元的眼里,她比任何人都干净高贵,都值得尊敬,都值得爱,只不过这份爱是弟弟对姐姐的爱而已,非常纯粹。
“我这不是来了吗?找到伙计了吗?没找到的话,就先让她们两个跟着一边学一边打工吧。”张天元笑着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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