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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里。
其实在听到汤姆逊的那句【肥鱼曾经说牛顿爵士这类人叫做‘此子’】的时候,徐云就想起来是怎么回事了。
那是在1665副本初期发生的一件事。
当时为了能够获得小牛的信任。
他特意将小牛的经历与小说中的主角挂钩,引申出了‘此子’这个词。(第九章)
也正是靠着这么一手操作,徐云才正式和小牛拉近了一些关系。
只是没想到的是
这么一件事居然被小牛记在了自传里,甚至成为了剑桥大学一个非常隆重的仪式!
另外在评选上‘此子’的时候,台下众人居然还得含着冰块,倒吸一口气?
真·倒吸一口凉气。(我在打出倒吸以后居然自动出现了一口凉气这四个字)
当然了。
这也从另一方面能看出小牛的地位,在剑桥真的是可以称圣了。
不过很快。
徐云的注意力便被嗷嗷叫的小麦给拉回了现实。
他转头一看。
只见小麦此时正站在浴室门边,飞快的脱着衣服,嘴里不停念着什么‘我不干净’了云云。
徐云“”
对哦。
这位未来的电磁学大佬,刚被一堆拿过臭袜子的手摸过来着
没去管脱得精光冲入浴室的小麦,汤姆逊又把徐云拉到了一边,嘱咐道
“罗峰,虽然我就住在你们隔壁,但接下来的这段日子我可以会有些忙,不一定经常会待在寝室。”
“所以麦克斯韦在生活和学习上的事情,还要靠你多上点心。”
“至于你们的三餐我会和食堂交代的,到时候你们想送到寝室还是去食堂吃饭都行。”
汤姆逊的这番话说的很认真,带着一股莫名的意味。
在前来剑桥大学的这路上,他已经大致摸清了小麦和徐云的性格。
小麦其实很简单。
不善交际但心地善良,眼神纯真中带着一股野性的美,一眼顶真。
至于徐云就有些复杂了。
他偶尔会在一些在这个年代可以算是常识的生活细节、或者知识上出现错误,似乎正在努力的适应一些习惯——这点主要表现在饮食方面,有些汤姆逊个人很喜欢的美食,徐云却经常以胃口不佳拒绝了。
比如用羊脂肪、燕麦和猪肝猪肺制成的白布丁。
还有用羊的心肝肺,搭配洋葱、羊油制成的哈吉斯等等,这么好吃的美食徐云居然会拒绝
听说那些东方人都很喜欢吃动物内脏来着,看来真是有些名不副实了。
可惜徐云并不知道汤姆逊的心声,否则他起底得冒出最少三十个省略号。
天可怜见,英国的白布丁和哈吉斯用的是动物内脏没错,但问题是
td的这些内脏全都没去过腥味啊
比如咱们华夏的洗猪肺,比较精致的会先用碱和食醋浸泡,然后反复洗净污血。
直到肺叶成白色的时候才会开始准备烹制。
可英国的白布丁呢?
它的做法是将现杀后的猪肝直接搅碎制作,血水越多越好——因为血水可以用来封边。
这徐云会吃的下才怪叻。
话题在回归原处。
而与适应表现截然不同的另一点,则是徐云的性格。
他太成熟了。
并且徐云的成熟不是伪装出来的故作姿态,而是蕴含着人生阅历的成熟稳重,有些时候汤姆逊都自愧弗如。
正因如此。
他才会将小麦交到徐云手里。
因为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内中的博弈却同样复杂异常。
甚至有很短的某个刹那,汤姆逊的心中还冒出了一个特殊的想法。
不过犹豫再三,他还是将这个念头给放弃了。
看着面前一脸严肃的汤姆逊,徐云沉吟片刻,答道
“汤姆逊先生,麦克斯韦是我的朋友,照顾他当然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我能冒昧问一下,您接下来准备去忙什么事情吗?居然连回宿舍的时间都没有了?”
汤姆逊抬头与徐云对视了几秒钟,坦白说道
“我打算竞选今年剑桥大学的学联会长。”(其实剑桥大学的学联只有主席,不过这个词虽然不是屏蔽词,但出现太多据说会锁章节,所以统一叫会长)
徐云闻言一愣,旋即心下了然。
原来如此。
他就说汤姆逊怎么会一副托孤的模样呢。
原来他是打算竞选学联会长啊。
与其他大学不同。
受学院自治的影响,剑桥大学同样允许学生自治。
所以一直以来,学生组织在剑桥大学内的话语权都非常非常大。
例如之前的艾维琳。
她不过是内务部部长,便可以决定从本科一年级到博士生的宿舍分配,完全不需要通过学校同意。
这种权力对于学生来说其实是有些超纲的,哪怕她是小牛的后代也依旧如此。
内务部长尚且这般,就更别提学联会长了。
毫不客气的说。
能成为剑桥大学学联会长的人,无论今后是走科研圈还是走政治圈,起底都能成为皇家学会理事或者下议院的议员。
如今的汤姆逊是剑桥使徒社为数不多的‘天使’,又完成了接引小麦的任务,确实有资格去竞选学联会长。
另外从上辈子汤姆逊转职成开尔文后,频频在各个场合登场的情况不难看出,这位知名的物理学家还是有些官瘾的。
所以他会竞选会长完全合情合理。
不过与内务部部长不同的是,剑桥的学联会长有两个特殊之处。
首先,就是剑桥大学的学联会长并非届届都有。
这点不难理解,毕竟是要统领所有学院的学生代表,哪可能那么容易年年都有。
按照本土的时间线。
上一位剑桥大学的学联会长还是丁尼生呢,距现在都快20年了。
其次。
剑桥大学对于会长竞选人有一个要求
如果竞选失败,要立刻结业离开学院,履历按照肄业划定。
这也是让许多有意竞选会长的学生止步的一个要求。
肄业,这个词很多人经常会看成肆业,不过实际上它的发音是“y”。
它是一种仅高于辍学的说法,并不算得上体面。
后世很多企业是拒绝收录肄业生工作的,更别说如今的1850年了。
因此对于汤姆逊而言。
参选学生会会长,确实是一次输不起的博弈。
另外如果徐云没记错的话。
本土时间线中的汤姆逊,并没有参选过剑桥大学的学联会长。
他一边读研一边去了格拉斯哥大学自然哲学任职教授,所以徐云也没法通过原本的历史进行参考或者协助。
交代完这些。
汤姆逊不等小麦洗完澡,便转身离开了302寝室。
看得出来。
哪怕是面瘫如汤姆逊,在谈到竞选学联会长的时候同样有些失态。
目送汤姆逊离开后。
徐云走到自个儿床边,开始归类检查起了自己的行李。
在进入副本之前,他准备了大概有十多个物品,核心技术基本上涵盖了各个时间段。
最终真正随他穿越到1850副本的,只剩下了四个小盒子
首先是钢剑。(之前有读者说304太垃圾,因为再好的钢就超过生产力水平了)
其次是盛放有黄金的小盒子。
徐云在进入副本前去线下买了240克的纯金,比当初前往北宋副本的时候多了不少。
扣除掉在伦敦被偷走的部分,目前大概剩下两百克出头的样子。
1717年的时候,小牛或者说老牛将黄金价格定为每了金衡盎司便士。
自那以后,英镑便按黄金固定了价格,
这个价格一直延续到1931年,只在年之间和年之间中断过。
学过数学的同学应该都知道。
83495克。
而1金衡盎司则等于10971428常衡盎司,等于768克。
简单一点来看,如今的1英镑大概含732238克纯金。
换而言之。
徐云目前身上的黄金大概有英镑的样子,差不多等于普通人八个月的收入。
第三个便是手电筒了,没啥好说的。
至于第四个嘛
则是一个高度四厘米、直径一点五厘米左右的小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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