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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芙本就容貌不俗。这日一打扮,更加动人了几分。此刻留意到陈涧之的目光,红芙的面颊不觉泛出了微红,语气轻柔的关切道:“这就要走了,先生这一去,切要保重身体,奴婢听说,那边冬日要比京城冷些,先生衣裳带够了吗?别像在府里似得,穿的那般淡薄。现下也不知那里是什么情形,若真是……先生也不可太过操劳,只有先生好好的,那些人才有指望,别先把自个儿累病了,最终要的,还是要保重自身。”
陈涧之点了点头,微笑道:“多谢你提醒我这些,我知道了。”
“那就好。”红芙淡淡笑了笑,眼眸低垂,有些紧张的喘不过气,踌躇了一阵儿,她抬起眼看向陈涧之,声音却近似于呢喃:“先生一定要平安,奴婢……等你回来。”
说完话,她也顾不得陈涧之听清了没有,便将一直握在手中的东西塞了过去。
陈涧之拿起一瞧,不由得一愣,那是个崭新崭新的碧蓝色锻布荷包,针线极好,上头绣着一个漂亮的“安”字。
这状况有些出乎他的意料,要知道在众目睽睽之下,女子这么做,无异于将心意昭告给了所有人知道。竹霜与他结识已久,又是极少在乎他人眼光的性子,送他玉佩,陈涧之并不十分惊奇;可红芙……
坦白说,陈涧之不是没有察觉到红芙的有意接近,他也不是没有存着戒备,只是陈涧之着实没有想到,红芙这么一个瞧着温温柔柔的女子,有胆量在这么多人面前来这么一出。
如果她接近自己是有什么目的,那么现下她明知自己此去凶险,还坚持这样做,难道就不怕自己出了意外,到时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说,连名声也败坏了吗?
不知不觉中,陈涧之心底有些异样,再想唤住红芙时,却见她飞快离去,已走出了十步远,转眼又是三步。
他想了想,只得一哂了之,将两样东西一并收入袖中。
直到出了城,一个与陈涧之相熟的门客勒马行到他的身旁,一手捋着胡子,笑吟吟道:“先生好福气啊,一块玉佩,一个荷包,都是好物件儿,不知先生是喜欢不苟言笑的冷美人儿,还是偏爱那个瞧着温柔点的姑娘?”
一个脸上带着刀疤的门客闻言,驱马行到陈涧之另一边,摇头道:“这都是什么节骨眼了,没想到徐兄还有这心思,真是三句话离不了女人。”
姓徐的门客听了这话,就有些不高兴了,把脸一拉,“你懂什么,咱们这一去生死难料,陈先生可是还未娶亲呢,你以为谁都跟你胡三儿一样,打算一辈子打光棍儿吗?哦,对了,不是你不想找媳妇儿,是那道疤太丑,没人稀罕,哈哈!”
胡三目光一凛,脸上带了几分凶恶,“徐正青!你他娘的是不是没刷牙,嘴怎么这么臭,难怪上次恒武兄弟一脚把你踹进了池子里,我看就是欠的!”
“哎哟哟,我好怕呀!”徐正青扯了扯嘴角,冷笑道:“恒武怎么啦,他一个亲卫,不过是仗着武艺高一些,哥哥又是王爷身边的心腹,就敢气焰嚣张无法无天!哼,胡老弟啊,不是我说,你也不打听打听,咱们府上新来了个姓宋的亲卫,恒武自不量力上门挑战人家,结果怎么着?还不是被打的满地找牙?”
陈涧之见他们还要继续,话题也扯得越来越远,有些无力的抚了抚额头,径自夹紧马腹越过还在喋喋不休的二人,扬声对身后众人令道:“时间急迫,我们加紧赶路。”
话毕,他向马身抽了一记,整个人像是离弦的箭的一般飞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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