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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我先换衣服,等一下再详细的跟你说。”林初夏觉得这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完的事情,打算等会一边做饭一边跟安慕希说。
“那你赶快去换吧,不要冻着了。”安慕希赶紧说。
不过,她却在林初夏的房门口等候着,急切的想要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好奇林初夏身上为什么会有一件高档的男人衣服。
这是不是说她刚才遇上一个男人了?而这个男人把衣服给她了?
她不明白衣服为什么是湿透的?
她看到林初夏的神情正常,也没有什么惊慌和害怕的表现,所以她也不担心林初夏。
如果发生了什么恐怖的事情,她相信林初夏是不会这样淡定的。
林初夏换完衣服出来,看到安慕希就像隔壁的小狗眼巴巴看着自己吃东西的样子,她忍不住笑了起来。
不过她也没有立刻跟安慕希说,天都黑了,她肚子也有点饿了,所以先走进厨房,一边淘米下锅一边将刚才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安慕希。
“林初夏,你真是个大傻瓜呀,万一跳水的那个帅哥也不会游泳,那你就惨了。”安慕希听到林初夏下水救人差点溺水的时候,忍不住很大声的责备说。
林初夏是她在这个世上最好的朋友,她不希望她有一点点的意外。
她希望到老的时候,还有这样一个好朋友陪自己喝早茶逛街买衣服呢!
“我其实是会游泳的,只是十多年没游过,生疏了而已。再说,那时我以为他跳水轻生,情况非常的紧急,我也没有多想。”林初夏一边熟练的倒菜下锅一边说。
面对当时的情况,她做不到见死不救。
还有她认为自己是见到魅力男神露出了水面,心情放松了下来,所以才会往下沉,要不然她一定会拼命游到岸边的。
所以她没有什么后怕的感觉。
“幸好你没有事,下次别那么冲动了,要多为自己和你的父母着想。”安慕希也只能这样说了。
她知道,林初夏在大学里也是非常的热心,经常无条件的去帮助同学,她可拦不住她。
就在上几天,她们的邻居王大妈,一个子女都出国了的独居老人,她一条养了很多年的白色小狗欢欢突然跳出花园的围栏不见了,就连物业也只是说帮她留意一下,可没有想到林初夏看到老人这么的难过,居然花费了大半天的时间在小区的一个电房前面的小花园里找到了它。
当时,这只小狗欢欢正跟另一只黑色小狗玩的非常的欢快。林初夏估计,欢欢就是跟着这只路过的小黑狗跑出来的。
她当时叫了一下“欢欢”,小狗就跟着她跑回了家。
邻居王大妈看到失踪了大半天的与她相依为命的小狗被林初夏找到,真的万分感激,拿出一小盒花胶要送给她,不过林初夏拒绝了。
虽然这位老人的生活很富裕,但是林初夏并不是贪图她的钱财才帮她找狗的,所以她拒绝了王大妈的谢礼。
再说,如果自己收了这么贵重的东西,她觉得帮人的性质就变了味。
安慕希当时就觉得林初夏很傻,因为林初夏上午忙着送货,已经累得很,正打算下午好好的休息,听到邻居不见狗了,居然这样无条件的帮她找了半天。
安慕希其实也不是一个冷漠的人,只是这个王大妈之前看到林初夏是个没钱的农家女,总是有点看不起林初夏的样子,跟林初夏买点农产品还挑三嫌四的,所以她就有点反感这位大妈。
不过林初夏觉得大家是邻居,经常都会遇见的,所以也很宽容的不跟老人计较。
她们对王大妈家唯一喜欢的就是这条小狗欢欢。
这条小狗浑身雪白,精致可爱,好像是叫银狐犬,今年才刚满一岁。
欢欢非常听话,有时候还会跑到她们家来,它也不捣乱,安安静静的当个小尾巴,有时候又乖乖的跟她们一起看电视,甚至有时候还跟她们去散步。
这让安慕希有时候也想养一只这么可爱的小狗。
不过,她又觉得家里养动物太脏了,如果清洁搞不好,不但影响自己,也会影响邻居,所以她想了想还是算了。
反正欢欢有时候也会跑过来让她们玩一下。
安慕希觉得狗就像小孩子一样,有时候玩一下还好,天天叫她来侍候,她可接受不了,所以她根本没有早婚的打算。
她觉得就算她以后结婚生子了,家里也得要有保姆来侍候,因为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呢!
这不,她就坐在椅子上等着林初夏把饭菜端上来。
“你刚才说救你上来的那个男人很有魅力,是不是真的?”安慕希愉快的吃着林初夏做出来的美味饭菜,突然想起了林初夏刚才说出来的话。
“是真的,我还没有见过这么有魅力的男人,简直比电视上的男模还要好看。”林初夏想起自己被魅力男神抱着的那一刻,心里依然很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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