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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几何?

这实在是一件非常非常难以解答的问题。

众说纷纭啊。

陈大状做状师学徒的时候,曾经见过为了二两银子屠杀一家满门的恶徒。那是陈大状生平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恶贯满盈’。

他跟着当时的师父莫忠怀去死牢探人。

原以为会看到一个满脸横肉穷凶极恶,满脸写着杀戮的魔鬼。

可是见到的,却是个瘦小维诺的跛子。

那个传闻中的恶徒生的很瘦,满眼都是怯意,甚至见了陈大状的老师还在不停问,他到底要被关几年?什么时候可以出去?

而在知道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还问“我听说断头饭是有肉的,是不是真的?”

一个恶匪,屠杀一户人家满门十六口人。下了地狱都不能再入轮回,生生世世只怕都要做恶鬼的人,死到临头,没有忏悔没有恐惧也没有丝毫的自省,却只关心,断头饭里有没有肉。

陈大状忍不住问他“你为什么要杀人呢?你就不怕死吗?”

那个恶匪用一副很自然无畏的表情回答他“我想吃肉。我怕死但是我想吃肉。”

陈大状问“那你就杀人?”

恶匪说“那些人我又不认识。”

陈大状有点理不清这个眼前恶匪的逻辑,他说“你为了区区二两银子,去杀了一家素不相识的无辜之人?那家中,还有无辜的八岁孩子。”

陈大状当时努力平复心中的愤怒,可是他如此的克制陈述,依然换来对方的麻木。

对方重复“那些人我又不认识。八岁的孩子我也不认识。”

陈大状终于懂了。

这个恶匪的意思是既然我不认识,那么就算是我杀了他们也不会有任何的波动,不会伤心,不会内疚,因为素不相识,所以也不会害怕被寻仇等等。

一十六条人命于他来说不过是陌路之人。但是二两银子确实能够实打实地被他攥在手里,实打实的能够换烈酒,换猪头肉。

陈大状当时看到供词,这个恶匪招供,他屠杀别人满门之后,得了二两银子的酬劳。过了不到十天,他落网。而在这十天中,他用这二两银子买了猪头肉,买了烧鸡,买了花生,买了酒,整日吃喝这些。

他快活了十天。

然后心满意足被官差按倒在地,戴上了沉重的脚镣。他跪在公堂上,一脸麻木的听之任之,知道的就说,不知道的就摇头,要他按手印就按手印,要他磕头就磕头。

他听着公堂之上,师爷代官府宣读他的罪状。

他心想原来我叫孙井生啊。

比划真多,他如果要一笔一划照着写,要多吃力啊。他有点怨怪自己那个早就忘记模样的老娘和老爹怎么能够给他起一个那么拗口的名字?

说什么这个名字是因为家里有一口井,他娘喝了那口井的水就有了他。真有意思。他娘之所以会有他是因为他爹娶了他娘,关那口井什么事?

他不会写字,大字不识一个,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非常笨拙地在画押文书上画了一个红色的圈。他手上还戴着沉重的镣铐,抬起来费劲,又没握过笔,握笔的姿势像是捏着一根筷子。导致那圈也没有画圆。他最后在文书撤走的时候视线追上去短暂看了一眼如果今生还有什么遗憾,那估计就是那个不规整的圆吧。

这桩案子震动极大,为血案,公审。故而公堂之外围满了听审的百姓。有许多百姓不忍,或落泪或者破口大骂,有甚者哭骂出声。

他很奇怪。

为什么这些人哭的那么厉害?死的又不是他们家的人。

他不是把那一家全家都杀了吗?

怎么会有人为了一家不相干的人哭成这样?

真傻。

他挺心满意足的。

断头饭有鸡腿和猪蹄让他选。他选了鸡腿,看着油汪汪的,特别解馋。他还喝了一大碗烈酒,晕乎乎的被按倒在断头台上的时候,心满意足。他醉眼朦胧看着台下乌压压来看他砍头的人,心想,这辈子没白活。

人嘛,横竖都会死。

如果他没杀人,他就不会有二两银子,也不会痛痛快快吃十年的酒肉,也不会死了还有那么多人看他。他会悄无声息,像一只死老鼠那样,或者在今年,或者是明年,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晚上,默默无闻地饿死在穷巷或破庙。

无人知晓。

所以对比一番,杀人真好。

他心满意足的闭上了眼。

身板强健一脸凶相的刽子手一口饮下一碗烈酒,照理喷出一口于大刀上,然后手起刀落,一颗人头就随着一声大喝与身躯截断。

一颗头颅滴溜溜滚落案台,又从断头台上一路滚下,落到了铺满尘土的地面。

孙井生伏法。

一个瘦小的,逼着眼睛的,麻木的一张脸,布满了尘土沾着鲜血的,滚到了陈大状的脚下。

虽然知道那颗头并不会碰触到自己的靴子,陈大状依然嫌弃的后退了一步。

凶手落网,断头定案。算是告慰了被害者一家在天之灵。

但是陈大状的师父却没有半点的欢愉和欣慰。

他一头白发为了孙井生的事情奔走,连同陈大状在内谁也不明白为何大名鼎鼎的状师莫忠怀会接下这个走向非常明确的案子。

甚至有那么一段时间,传闻是莫忠怀为了彰显自己状师之能,试图想要为孙井生翻案。

如何翻案?孙井生这个案子,人证齐全,不少人看着孙井生半夜入那家,再满身是血的走出来。打更的人撞见他手握斧子,一身血迹路过长街,一瘸一拐。

而物证就是斧子,血衣。

孙井生居然用的就是家里砍柴的斧子,穿的也是自己一直穿的衣裳。

公堂上问及为何没有消灭证据,孙井生回答“那是吃饭的家伙,丢了没钱买。拿衣服洗洗还能穿,为何要丢?”

哑口无言。

这样认证物证铁证如山,凶犯当堂认罪的案子。有何可辩?

莫怀忠问陈大状“谁给孙井生的二两银子?”

陈大状楞在当场。

谁给的孙井生的二两银子?

孙井生无故杀人,之后十天花天酒地,十天时间,总共花了二两银子。孙井生当时说的明明白白“那家人我不认识,可是我只要杀了他们全家,我就能得二两银子。”

所以孙井生杀人,和二两银子息息相关。是有非常非常重要的前后因果关系的。

但是在公堂的审理中,在之后的公案昭告中,都没有出现二两银子这四个字。

似乎孙井生就是个天生残暴的恶人,他就是无缘无故的杀人,毫无理由的犯案。而之后的花天酒地,其实也算不上是花天酒地。孙井生不过是一直在吃猪头肉喝酒。二两银子罢了。

看起来很多,但是二两银子其实是庄稼人努力一把,一年的收成;是小本生意好的时候三个月的支出;而对于那些财主小康人家来说,二两银子,不过就是一顿体面的酒席。——谁家给高堂过寿不花个二三两银子啊?

这些人不会相信,会有人为了区区二两银子就屠杀满门的。

被杀害的那家人,是个体面的小本生意的人家,种花的。和街头巷尾做小本生意的没什么差别。谁能原因相信,自己在别人眼里,命就只值二两银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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