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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王之仁殉国后,不管是朝廷还是吴争,都对此忌讳莫深。
谁都不愿意提及此事。
原因是,朝廷想将这一成干股占为己有,由此可以转化成汉明银行的股份,按比例,大概可换成半成汉明银行股份,这可是一笔巨资产。
但这事吴争肯定不会轻易答应,吴争想要把这份干股转入王一林的名下。
吴争的理由很强大,王之仁为国捐躯,他的私人财产,自然是由他的家人继承,朝廷岂可染指?
但吴争也无法硬来,毕竟苏州府不是在自己名下,而是朝廷名下。
这么一来,苏州府就成了一个“权力的胶着地”。
简单地说,衙门流官朝廷派,但江南商会在苏州府的话语权,盖过了衙门。
所以,这么一来,许多事如果按律就行不通了。
譬如钱谦益叛逃,原本钱谦益在苏州府常熟县的一应家业都得抄没并没籍,同时牵连钱家三代族人。
可此时,钱家根本没有被严惩,因为朝廷根本没有下过查办的命令。
朝廷在想,如果命令下到了苏州府不被执行,那朝廷的颜面就丢大发了,因为明朝地方乡绅的权力是很大的,一个家族对族内之人,除了刑事案之外,有着说一不二的权力。
简单地说,除非是刑事案,一般纠纷都可在族内解决,不需要麻烦官府。
这就造成了一个大的家族,都有抗法的实力。
所以,要执行这样的命令,就必须调动一支百来人的军队。
这对于苏州府现状是犯忌的,于是朝廷认为,既然吴争当时就在京城,是知道钱谦益叛逃的,就让吴争去处置好了。
而吴争哪有心思管这等闲事?他以为这事该朝廷管,用不着自己越殂代疱。
就这样,两头不管,让钱家等于钻了空子,逃脱了一场几乎是全族流放甚至灭门的惨剧。
如果只是这样,张煌言也就不会来麻烦吴争,直接以按察司的名义补道令就是了。
事情是这样的,钱谦益当时叛逃,柳如是却不肯追随北逃。
柳如是半路下了马车,回到了常熟,就是钱谦益想金屋藏娇,给柳如是造的“绛云楼”和“红豆馆”。
柳如是本是嘉兴人,但既然已经出嫁,有道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愿意追随钱谦益北逃,自然就回了钱谦益的在常熟的故居。
况且,此时柳如是已经为钱谦益生下一个女儿,就安置在常熟老家。
可问题来了,柳如是刚回去时,情况还好。
等到钱谦益叛逃的消息传来,那就一样了。
当地官府没有查办,族人反而闹将起来,他们要瓜分钱谦益的家业,理由是,钱谦益当了汉奸,牵累了族人,家产得归族人所有。
柳如是被逼得没了办法,无奈之下,想着惹不起,总还躲得起,收拾了家中细软,带着女儿逃出常熟,一路回了嘉兴,她自己的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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