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毛峰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72章 绑架勒索5千万,开局签到刑警队,我喝毛峰,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岳剑开启超级洞察术,进行归纳总结。
“年龄?“
“30岁左右。”
“身高?”
“约170厘米。”
“身型体重?”
“身材偏瘦,体重约50公斤。”
“头型?”
“平头。”
“脸型?”
“长脸。”
“眉毛?”
“浓眉。”
“鼻子?”
“鼻头饱满。”
岳剑看出歹徒的暴行激怒了群众,使这三名群众主动参与追赶歹徒,而且曾和歹徒近距离接触,记忆是真实的和鲜活的。
岳剑仔细体会乘车歹徒的相貌特征。
“这名歹徒的主要相貌特征是平头,长脸,身材偏,稍瘦。”
突出眼部、鼻部、嘴部的形状和结构,进行统一调整,使其相貌符合20多岁年轻人的特征。
他从人像资料库里找出与上述特征相类似的十几张人像图片,分别让三人辨认。
“请找出类似乘车歹徒的图片。”
三名目击者不约而同地挑选出了同一张图片。
岳剑很快进入提炼相貌特征、刻画神态的环节。
“两像对比,果然是钟前喜!”
“这家伙罪案累累,隐藏得够深!”
“马上组织突审,做好较量准备!”
……
刑警队多功能审讯室。
“钟前喜,7月19日你在哪里?你干过什么事?“
“那天我在网吧上网,没干什么呀?“
“有谁可以做证?”
“谭鹏,他和我一起。”
“一整天上网,包括下午和晚上?”
“是的。“
“7月18日晚上在哪里?“
“也在网吧上网,哦,就是天桥边的鹏达网吧。“
“和谁在一起?上了多长时间网?”
“也是谭鹏,上了一个晚上。”
“那两天有没有去过天宝南街?”
“没有,绝对没有!”
“钟前喜,你还要狡辩吗?谭鹏己招供了,那两天晚上你离开过网吧!”
钟前喜眼露慌乱之神,额头冒汗。
“你邀他去搞点钱,但他刚好患上感冒没兴趣去,你让他做伪证,证明在一起!”
钟前喜见岳剑亮出笔录和辨认证据,知道自已已经暴露,便不再抵赖。
“唉,我交待。7月19日下午我干过飞车抢劫案,将一女子拖伤,……”
“你的同伙是谁?”
“他叫黄志华,现年28岁,潭水市人,……”
“请配合我们画像!”
“好吧,你们怎么说我怎么做。”
岳剑启用大师级超级画像术,对“黄志华“画像。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