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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七章画蛇添足
云琅终究没有见司马相如,却通过隋越将张掖郡托付给了他。
司马相如在自寻死路,云琅可以不理不睬,有时候他真的弄不明白,聪明人为什么总是喜欢在大人物之间寻找存在感,他就不担心自己弱小的身躯,被大象群给撕碎吗?
这种感慨一闪而过,然后就被他忘记了。
他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北地的秋日将要到来了,而霍去病已经踏入荒漠三个月了,不论他统领的大军多么能征善战,在冬日到来之前,他们必须回到阳关修整。
冬日里的北地不适合人类生活,即便是匈奴人,也不敢在这个季节里带着牛羊迁徙,只要在路上遇到一场暴雪,不用汉人出手,匈奴人也会被北地的冰雪杀死。
所以,霍去病的职责就是在春日的时候踏进荒漠,四处寻找匈奴人的踪迹,然后消灭,制造大量的无人区,让远途迁徙的匈奴人得不到补给,最终将他们困死在北地。
冬日的严寒对匈奴人来说是一道无法翻越的天堑,对汉人来说同样也是。
云琅必须赶在霍去病回到阳关之前,准备好所有的过冬物资,迎接那一支精疲力竭的军队。
骆驼身上的气味一如既往地不好闻,云琅用手帕过滤后的空气依旧让人无法忍受。
所以,只要道路允许,云琅就会骑在马上,而不是骆驼背上。
跟他同样坐立难安的人就是霍光。
离开张掖之后,大军很快就进入了荒漠地带,初秋的荒漠气候诡异的能把人逼疯。
太阳没有出来的时候寒气逼人,太阳刚刚露头大地就变得炎热起来,到了中午热的人恨不能将自己的皮肤撕扯下来好让肌肉快点散热。
在这种地方,马车是无法通行的,好在云琅早就准备了非常多的骆驼,加上每一个军卒本身就要参与负重,这才勉强携带了一半的物资。
加上之前李勇,李陵带去的物资,节省一点用,应该够五万人度过这个漫长的冬天了。
只是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行军速度极慢,大军在天色蒙蒙亮的时候出发,中午之前休憩,落日之后继续出发,直到看不清道路再宿营,一日行军三十里,几乎是大军的极限了。
站在骆驼背上,云琅极目四望,只见大军从眼前延伸到了远处如同一条黑线。
除过战马的嘶鸣声,听不见人声,这样艰苦的行军,每个人都失去了说话的兴致。
八千多人,加上将近十万匹牲畜组成的大队,气势是宏大的,这让云琅想起非洲大草原上长途迁徙的角马群。
只不过,这支迁徙队伍不像角马那样没有什么抵抗灾难的能力,他本身就是一群由食人猛兽组成的群落、这就注定了他是无敌的。
大军所到之处,狼群奔逃,各色野兽不见踪影,只有贪婪的兀鹫在队伍的上空盘旋,希望能够捡到一两具尸体。
总有牲畜会出事,折断腿的,突然发病的,年老体弱不堪重负的,这样的牲畜就会被抛弃,最终便宜了那些兀鹫。
道路两边,也总是能够看到一些白骨,有些白骨是牲畜的,有些白骨则是属于人的。
这些骸骨暴露在太阳下已经有些时间了,留存最久的白骨,被马蹄子轻轻一碰,就四散开来,再被后面的大队碾压过后,生命留存过的痕迹就彻底的被抹杀了。
仁者爱人,义者讲义,两者相合,便成了仁义这个大命题。
面对白骨讲仁义多少有些不合时宜。
不过呢,仁义这东西他是古拙,质朴的,就像这大山,这大地一般,原本就存在于天地间。
智慧这东西其实是跟仁义不搭界,因为‘智慧出,有大伪’仁义二字经过智慧解读之后,往往会出现偏差,失去了本源的意义。
所以,太聪明的人一般都把握不好仁义的度。
霍光终于受不了骆驼身上浓重的气味,仗着自己辈分小,挤到苏稚的爬犁上偷懒,还能混好多果子吃。
戈壁上无遮无掩,炽热的太阳光从头顶掉下来的时候,人的胸腔似乎都在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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