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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两人上了车后,司机一路往前开。
路上的交通算好的,汽车不算多,黄包车多一点。沈声默一双眼睛不动声色打量窗外的情形,大致记下地形,然后就没有再关注。
这里的风土人情,她还有很多时间来感受,眼下最重要的,是要想想金从善的事情。
沈声默安静了,沈槐却热络起来了。
他此时的表现就像个小孩子,虽然还能坐得住,但眼神一直滴溜溜转着,明显是在看车窗外那些巨大的广告牌,还有走在路上的摩登女郎们。
沈槐没有坐过汽车。
在他风光那会儿,坐得最多的还是轿子、马车,像汽车这样的洋玩意儿是只有大人物才能坐的。哪怕是当时的金从善金老板也买不起一辆汽车。
偶尔,金从善还会私底下偷偷的倒苦水,羡慕那些来听戏的富家子弟,糟蹋车,还不如给他开,他保管好好疼爱得像自己的崽。
到了如今,金从善不仅有了自己的车,还有了专门的司机,自己只需要舒舒服服坐在后座享受就行。
沈槐心中感慨,同时也很惶恐。
若是放在以前,他还没觉得自己和金从善有这么大的差距,金从善是戏堂子的老板,而沈槐是台柱子,两者互相合作,互相成就。
到了如今,沈槐感觉自己和这个繁华的都市格格不入。
哪怕坐在后座,前面有司机开车,沈槐还是觉得浑身不舒服。
他忍不住偷偷扭过头去看一眼沈声默,发现沈声默无比淡定。
小女孩的脸上还有婴儿肥,细皮嫩肉的,长得十分清秀好看。此时在她脸上浮现出来的,是与年龄毫不相称的沉稳和淡然。
沈槐毫不怀疑,她这幅面貌摆在这儿,哪怕泰山在她面前崩塌了,她眉头都不会皱一下的。
心中的烦躁奇迹般被安抚了下来,沈槐悄悄探过头去,问沈声默:“小默,你怎么能这么淡定的?”
淡定?
不淡定还能怎么样?
越是到了紧要关头,就越是要冷静,不然容易功亏一篑。沈声默深谙这个道理,哪怕她心不定,也会强制让自己冷静下来。好不容易一路走到这里,出了岔子可怎么了得?
偏过头看到沈槐因为紧张而沁出的一点点汗水,沈声默心中了然,知道沈槐大抵是心里没底,紧张了,害怕了。
沈声默淡淡一笑,没有把心底的想法说出来,而是神秘说道:“爸爸,其实我也害怕,不过我是装淡定。”
“真的?”
“真的。”沈声默用力点点头,“没准金老板见我们,他心里也没底呢。要是爸爸你露怯了,他就知道我们也没底。还不如我们装得淡定一点,让他没底。”
这样一来,不管要谈什么合作,都能最大限度的把筹码放在自己的手掌心,不会把自己送上去任人宰割。
虽然金从善对他们父女很好,也会做人,但既然是要谈合作,那就是谈生意,谁知道是不是糖衣炮弹呢?保持一定的警惕心是有必要的。
沈声默学了很多奇奇怪怪的知识,还有很多奇奇怪怪杂七杂八的经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用上了。
商人无利不起早,金从善和沈槐哪怕交情再深,如果沈槐身上无利可图,金从善就不会极力邀请他来香江。沈槐还没正确认识到自己身上的价值才会这么没底,沈声默是一直都知道的。
不管是沈槐还是她自身,都代表着巨大的潜力和价值。
能吸引别人靠近他们,联络他们,是他们父女两人的本事,而不需要把金从善的帮助当成施舍,也不需要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太低,当做合作可能更好一点。
显然沈槐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这也不怪他。
不管是谁,来到了异国他乡,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都会失去本来该有的勇气和判断力。沈声默能一直保持冷静,是久经历练的结果。
沈声默的话,把沈槐说服了,他跟着开始装淡定起来,一张脸看不出任何表情。
这对沈槐来说并不难。
怎么说他都是一个表演大师,就这么一点小事情还难不倒他。
父女两人一个比一个稳如老狗,看上去波澜不惊,很有成算的模样。
“公馆到了。”车子开进一条较为安静的街道后,在一家公馆门前停下。
司机回过头来说:“金老板在等二位,二位请吧。”
随着司机话音落下,老爷车门有人拉开了,一个身穿衬衫马甲的男侍者做了个请的手势,把沈声默和沈槐两人往公馆里引去。
所谓公馆,就是一座大型的别墅建筑体,和现代的独栋别墅差不多。
沈声默观察到,在这一条街上,这样公馆还不少,一般公馆门口都会竖起一块牌子,上书着“某某某公馆”,好方便辨认。
而进入这条街后,开的汽车明显多了起来,显然居住的人非富即贵。
沈声默垂眸,知道自己大抵是进入了这个年代里香江的核心地带,周围的邻居们指不定都是什么大人物。
看来金从善在这儿混得真是不错呀,沈声默心想。
沈槐走在前面,父女两人一个身穿长衫,显得特别温和儒雅,一个梳着两条油亮的麻花辫,娇俏又可爱。
一路走来,不管是沈槐还是沈声默,全是目不斜视,安静无比,沉稳中带着从容不迫,让引路的侍者高看了几眼。
不愧是金老板一早就在等的人,就冲两人的沉稳做派,就已经比许多人表现好多了。没有露出窘态来,让人取笑。
很快,侍者带着他们父女两人来到客厅里。
金从善就站在那里,他穿着一件铜钱印的短卦,长袍,一顶黑帽,带着眼镜,留着胡子。体型微胖,看上去笑眯眯的,十分和善。
“哎呀,可终于把你给盼来了啊!”一看到父女两人,金从善站起来,和沈槐握了握手。
他的目光又略过沈声默的脸上,叫了一侄女。
沈声默倒是乖巧,叫了一声金伯伯,然后就让大人们谈话去,自己坐在客厅里,乖巧得不行,就像一个彻头彻尾的淑女。安静且温顺,但姿态又有点矜贵,不卑不亢。
很快帮佣就上了点心和冰淇淋摆放在沈声默面前。
冰淇淋,沈声默真的馋了。
她分了一丝神听大人们讲话,但干饭的时候一旦也不耽误,一边吃一边听。
金老板说哎呀老弟好久不见,我听说你飞黄腾达啦,现在不是一般人。
沈槐说哪里哪里,金老板才是真的一飞冲天,节节高。
全是大人之间互相吹捧的话,没什么意思。
沈声默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想金从善家的厨子手艺还不错,这冰淇淋口感绵密,奶香奶香的,特别好吃。在小山村里待久了,沈声默乍一见到冰淇淋这种食物,就忍不住多吃了几口。
不行,不能再吃了,小心肚子疼。在别人家闹肚子就不好看了。
自我管理意识在这个时候起了作用,沈声默默默把盘子推开,不再吃了。
见她如此,金从善忍不住啧啧称奇。
他不是没有用冰淇淋招待过内陆来的小孩亲戚,他们对冰淇淋稀罕得不得了,一入口就像吃到了什么山珍海味一样,眼睛都亮了。
一开始还会忌惮点礼仪,可是在口腹之欲面前,那点礼仪失去最后的矜持,吃起来真不像话。
如果孩子一多,那场面必定好看。
金从善甚至享受于观赏孩子们为了争抢冰淇淋打起来的场景,这让他有种自豪感,优越感,很复杂,不能一言以蔽之。
沈声默让金从善踢到了铁板。
他看不到沈声默在冰淇淋面前丢盔弃甲的样子,便忍不住失望起来。
“怎么了,不合胃口?告诉伯伯你喜欢什么口味的,香草啦,水果啦,都可以,伯伯让厨师再做一份给你送上来。”金从善看向沈声默问道。
“不是。”沈声默摇摇头,解释,“好吃的东西不能多吃,适度就好。爸爸说我正在长身体,多吃了身材走样,就唱不了戏了,身段不好看。”
有较强的身材管理意识。
只要沈声默认定了要做什么事情,就绝对不会勉强敷衍,而是凡事做到极致。
金从善显然被她的话吓了一跳,哈哈笑道:“你一个女娃娃学什么身材管理?你不会也想当女明星吧?女明星都太瘦了,天天捣鼓什么减肥减肥,可不太好看呐。”
“我要唱戏呢。”沈声默纠正道。
女孩子唱戏?
金从善摸摸下巴,再次认真打量沈声默。
小女孩长得唇红齿白,细皮嫩肉,说句实话,比当初沈槐登台的时候还好看。
只是……
从古至今,唱戏都是男人的活计,就从没有女人唱戏的。
也不对。
也有女人唱戏。
女人的戏班子,那些演员那叫坤旦。
但坤旦们生意不好,生意凋零冷清,是一个极难养家糊口的行当。只有男旦们才备受追捧,能成角儿。
总之,金从善从来只和男旦打交道,没和坤旦打过交道。
“侄女啊,唱戏可是要吃苦的,不好唱。你去唱戏,还不如去当女明星。”金从善说。
“我学得一身本事,当然要上戏台唱了。”
一老一小,一问一答。
金从善又道:“可是……可是坤旦不好唱呀,我没见过哪个坤旦大火过的。唱念做打,都是硬功夫,只有男人才能做。”
沈声默正视他,问道:“男人唱戏,也是男人唱旦角,男人扮女人。以前是女人不能抛头露面,所以让男人来扮。可现在妇女也能顶半边天,为什么还让男人来扮女人?女人不可以扮女人?女人不可以当女人?”
金从善被说得哑口无言。
此时他才意识到,面前这个乖巧的小女孩,生就一张伶牙利嘴!根本说不过她!
金从善含糊道:“只不过是你现在年纪还小,不知道其中辛苦,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等你以后大了就知道伯伯说的是对了。”
“……”
这招沈声默熟。
每当和长辈理论什么,把对方说得哑口无言的时候,就总是这一套说词。
不管是古,还是今,都是一模一样,说不过你,就糊弄你。
还说什么,等你长大了,你就知道了。
呸呸呸,等长大了,谁还记得这点破事?
不过就是糊弄罢了。
沈声默也笑了笑:“好,我明白伯伯的苦心了。不过既然是一门行当的话,这口饭还得让有本事的人来吃。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有本事,就能吃得了这口饭。我身怀美玉,不怕别人不识货。伯伯的戏班子若不收我,我也有去处的。”
金从善挑眉,“哦”了一声,心底本来平息下去的好奇重新被勾起来。他又问道:“你有什么打算?”
父女两人刚刚来到香江,别说有一技之长谋生了,就是找个能沟通的人都成问题吧光是语言就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在这种情况下,沈声默口气如此之大,金从善只能摇摇头,觉得小孩子心气不小,却忘了考虑实际。
“伯伯不收我,我就去电视台,去剧组,跑跑龙套。时日久了,总能混得一两个镜头,镜头混得多了,我就红了。我红了,自然多的是人来看我,到时候我就可以给他们唱戏,既能当女明星,还可以登台,不耽误。”
沈声默摸摸自己的头发:“我反正还年轻,还有大把年华,耗得起的。”
这一番话,不仅是金从善,就连沈槐都怔住了。
……她怎么就这么敢想哦!
这心也太大了!
金从善倒是哈哈大笑,拍手道:“不错,不错。”
随后,他没有再问沈声默任何问题,但是心底早就对她刮目相看。
金从善当初也是独自一人来到香江的。
如果他是一个憨厚老实的人,就绝不可能在短短时间内攒下这么多的家底,也不可能在香江有一席之地。
温和友善的表象下,是一颗不断进取博取的心。
光是这份敢打敢拼的性格,就已经比许多人强出太多。
在沈声默身上,让金从善嗅到了同类的气息。
这个女孩,哪怕是不去当女明星,不去唱戏,也是大有可为!
金从善暂时没想好怎么安置她,便先让帮佣带她去客房休息。
自己则是和沈槐离开,商量着后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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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女儿,主意大得很!”金从善说道。
沈槐也无奈的笑起来,笑容中一半骄傲,一半苦笑:“可不是?大得我都制不住她。”
现在还算好的,这一路走来真正叫人跌破眼镜。
现在不管沈声默有什么表现,沈槐都不会觉得惊讶了。
两人在沈声默身上的话题戛然而止,而是说起了戏班子的事情。
金从善让司机把他们载到了一条街上。
在这里,有一家正在修缮的店铺。
店铺和周围林立的钢筋水泥建筑不同,是中式木质的建筑,样式古朴,同时透着一股沧桑感来。在各种灯牌广告牌中,有种别样的魅力。
沈槐一看到这店铺,便“呀”了一声。
“这……这不是以前那家戏堂子?”沈槐问。
这门面,和以前他以前在京都里唱戏的戏堂子,简直一模一样。
“是,但也不是。”金从善卖了个关子,然后带着沈槐走进去了。
两人往里走去,金从善娓娓道来:“这是我之前赢下来的一块地皮,重新建了一家看戏的堂子,打算重新开张,在里面建个……建个乌托邦,我要做,就做香江独一份。里面还有一些小崽子,都是这几年我让人领养回来的,但是都不成气候,一个两个全是吃白饭的。登不了台,唱不了戏,全都是废物。”
金从善不仅是个商人,自己还是个戏痴。
他爱看戏,爱听戏。甚至自己也能唱上两段,就是自娱自乐,远远达不到上台的要求。
人活了这么一辈子,能有个爱好不容易。
眼看着他如今名声地位,什么都有了,唯独听不了戏,心里难受得痒痒的,简直觉也睡不好,饭也吃不香,别提多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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