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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何元庆一般心思与拼命的,还有突捻。//百度搜索:看小说//他已经凭着一己之力,生生击破了两支三才阵,斩杀六人,几乎能与何元庆看齐了。但与何元庆的铁骑突击不同的是,他的优势只是局部的,举目所见,人数略少的天诛军,凭着严整紧凑的阵形,默契配合的攻守,竟然生生抵挡住了他的精锐步卒的进攻。如果不是因为地形实在太窄仄,容不下更多军兵加入格杀,光是那一千火枪兵,弃枪操刀杀过来,就足以将他手下数百步卒围歼了。
对拼了老命才攻入外城的金兵来说,天诛军的重甲长枪兵,简直就是本军的狼牙重甲兵的翻版。枪锐,甲坚,组成一道坚不可摧的钢铁人墙。
沙场对战,不是比武较技,不可能打得花团锦簇,有的只是以命易命,以刀换枪的残酷。
你一刀砍来,我一枪刺去,简单、直接。砍中你,你倒地,刺中我,我踣地。这个时候,决定生与死的东西,只有速度、经验、力量、防护……以及,兵器的质量与长度。
前三项,天诛军士兵略逊,后三项,金兵却略不如。综合一对比,天诛军还稍占优势。毕竟光是重甲兵那一身坚固的步人甲,就足以防御除骨朵、大斧、狼牙棒之外的大部分兵器击斩——你砍我没事,我刺你必死。谁还能玩得起?偏偏金兵还不得不玩下去。
重甲长枪兵唯一的缺陷,就是被敌人近身。丈二长的长兵,远刺很爽,一旦被贴近,还不如一把小刀好使。所以,必须有刀牌兵左右防护。所有避过长矛的金兵,还要应付这左右交剪格杀。
相比重甲长枪兵,左右刀牌兵稍微好对付一些,毕竟他们没披挂那变态的步人甲。但不要以为击倒左右刀牌兵就完事了。还有二、三十个手持鹰嘴铳的军兵,神出鬼没、常常躲藏在旁牌后面,冷不丁冒出来当头就是一枪。甭管你多彪悍、格斗技多牛叉,枪声响过,直接摔个大马趴。
突捻就亲眼见到,手下两员谋克级勇将,曾经与牛角力。生生将一头大牯牛掰倒在地的军中勇士。手持骨朵,在击飞长矛,砸破旁牌之后,被两个突然闪现的天诛军士兵,几乎是抵着脑袋各开一枪,刹时红白流满一地。两个力敌数十的勇士。就被一颗小小弹丸终结。
此情此景,令突捻不寒而栗。他心下明白,若枪口指向自己,也逃脱不了同样下场。如今突捻只剩下最后一个念头:集中一小队精锐,突破一个缺口,杀进子城,目标。敌军主帅——狄烈!
突捻集结了十五人的亲卫队,连续击破两支三才阵,而身边的护卫也替他挡了四颗子弹,他这一支十五人的精锐,在接连倒下六人之后,终于象一把楔子,强行钉穿钢铁人墙,杀入子城。
突捻九士。是首批突破三才阵,冲入子城的金兵。按车城防御条例,重甲长枪兵与旁牌兵,只负责当面之敌,对于突破阵势冲入子城之敌,则交给子城内的战友对付,他们必须保持自己的阵形。不能因敌而乱。
子城之内,先前女兵所在的位置,已为男兵所取代,女兵撤入更内围。而前三排的火枪兵。也已擎出腰刀,时刻准备近战肉搏。突捻九人刚刚冲入子城,就被数十军兵包围,乱刀斩下。
火枪兵就是火枪兵,无论是铠甲还是兵刃,都不能与重甲兵相比,甚至不及刀牌兵——刀牌兵还有一副防护力不弱的旁牌,火枪兵呢?只有一柄手刀。对上这群战力强悍,手持重武器的金军悍卒,就算人数多几倍也挡不住。
手刀斩下,斧棒格击,刀子撒手掉了一地。
杀得性起的突捻“吭吭”两斧,砍断了两个火枪兵的脖子,扭头躲开喷射的鲜血。忽闻砰地一声,一股灼热从耳边掠过,击中身后一名金兵。那金兵扔刀捂脸,鲜血自指缝间溢出,惨叫着慢慢跪倒。
突捻猛抬头,瞥见十余步处,一将踞于粮包之上,手中鹰嘴铳的铳口,正有青烟缭绕……那年轻军将,一枪击杀一敌后,正沉稳而快捷地装填弹药。
突捻大怒,倏地扬手,将左手短斧掷出,正中那军将手上的鹰嘴铳,咔嚓一下,劈成两半;随即右手短斧紧接着投出,打着旋子,劈向那军将胸膛——
那军将脸色苍白,躲避不及,一双冰冷如镜的瞳孔,映照着那旋飞如轮的夺命利斧,未见半分惧意,连左脸颊那道条长长的疤痕,都不曾抽动一下。
“去死!”突捻狰狞大叫。
一条手臂倏地从旁伸出,在斧刃距那军将胸前三寸时,险之又险捏住斧柄。手臂的主人——天诛军主狄烈,扭头对那年轻军将——张锐,微微一笑:“我没发话,谁敢叫你死。”声落,身形一闪,蹬蹬蹬飞快踩踏着粮包,疾奔十余步,单足一顿,宛若大鸟一般飞起。高举短斧,凌空下劈。
目标,突捻!
突捻大骇,急急从腰间抽出备用短刃,不招不架,反掷向空中的狄烈——但更令突捻惊骇欲绝的事情发生了,明明飞刀击中对手凌空下扑的身体,结果竟被弹飞开去。
不等突捻反应过来,狄烈已身若狂飙扑下,手中的短斧也物归原主,噗地一下,砍飞肩甲,深深劈入突捻的肩膀……
突捻发出惊天动地地惨叫,声音陡然拔高——他整个身体已被狄烈高高举起,呼地一下,远远扔了出去。
突捻扎手扎脚从半空中嘭地砸在地上,浑身骨头喀啦啦一阵乱响,也不知断了多少根……当他勉强撑开眼皮时,差点以为自己在做梦——眼前竟是一位俏丽的美娇娘!而身边,好象还有更多的美娇娘在围着自个……
“我这是到了哪里?天国吗?”突捻眼神涣散,茫然吐出带着血沫的女真语。
“你想去天国,我送你一程,不谢。”那美娇娘竟能用女真语回答他,只是眼神空洞冰冷……然后,突捻就看到一个黑洞洞的枪口。
砰!一片血红,这是突捻在世间看到的最后颜色。
……
完颜娄室再也摆不出端坐围屏,指挥若定的大将风度了。此时他正骑上战马。在一众骑卫的护卫下,紧急指挥步卒结阵御敌。
娄室军本阵,说起来还有一千兵马,看上去密匝匝一堆,似乎不可轻辱,其实真正的战兵,不过二百卒:一队骑兵。一百五十正卒。余下的,全是战斗力渣渣的少量阿里喜与辎重辅兵。
纵然在这强敌来袭的紧要关头,完颜娄室也没昏了头,贸然派千军堵敌骑。他只调集了一百五十正卒,正面结阵阻截,三十骑侧击。如果不是手下护卫死活不敢擅离其左右。他甚至要把全部骑兵撒出去。至于那八百辅兵,则下令就地防守——保不住主帅,保自己的命总可以吧。
完颜娄室隐隐感觉,这八百辅兵是个软肋,最好是后撤到一个较安全且不会碍手碍脚的地段。但完颜娄室不敢下这样的命令,反而严令辅兵就地坚守,不可擅动。违令者斩。
完颜娄室不得不这样做,大股敌军来袭,军心本就不稳,若下令撤退,以这些辅兵的素质,撤退立马就演变成溃退,更带动前方战场的溃败。所以,这撤退命令无论如何不能下。
何元庆正是看穿了这一点。他的四百骑兵,不冲敌阵,反而绕了一个小弯,从侧翼冲击那支人心惶惶的辅兵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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