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白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1、(零),仇敌跟我双向暗恋,毛白饭,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衡山万树花开的时候,有那么一朵不长眼的飘落在了他的头上。
这着实是个足以震悚三界的妄举,若是漫天神佛见了,必定要脸色大变,团团围住这朵无知无识不知畏惧的小小的花,失声质问:你吃了熊心豹子胆啦,怎么敢招惹这个杀神?!
可他周围空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他便把花取了下来,放在手上。
苍白的花瓣被掌心中尚未干涸的鲜血染得朱砂一般艳。
他的手上是血、脸颊上是血、衣服上是血,连鞋底刚沾上的山泥都被血浸成了红色。
浑身浓烈的血腥味好似已穿透他比墨色更黑的蟒袍、深深浸进了骨子里,却没有一滴是他的血。
落花配流水,他想了想,捧着那朵花,走到溪水旁。
身后的山路被晕出道细细的血痕,蜿蜒到溪水边,断在衣摆下。
他蹲下身,摊开手掌浸在水面下。朱红的花瓣随流水打着旋,血色蔓延到溪水里,飘走时便只剩下了白。
一粒白漂浮在溪水上,似一抹融于春日的寒霜。
世间有奇花,不染寸轻沙。玉质著冰心,卧雪衡山下。
奇花不染,说的就是它。
万树花开,开的也是它。
衡山不染天下闻名,却无人知晓它们当初只是几株被来自山外的杀神一时兴起捡到的无名花。
孑立于一片焦土之上,远远地看着很灼眼。
他不知该种在哪里,便随便挑了座山,找了块不起眼的空地,把花枝插进地里,刚准备转身离开,就看到站在自己身后的山的主人。
那山名曰衡山,那人名唤白泽。
他下意识绷紧身体,表情应当很吓人。
白泽走到花坑前,看了一会儿,说,这样是种不活花的。
根插得太深、土埋得太实、花种得太密、水忘记了浇……
白泽一边弯腰松土浇水,一边低声呢喃,栽下一株花之后抬起头来看着他,递过来另一支,说,你也来试试。
他僵硬了一会儿,蹲下身,动作笨拙地依葫芦画瓢,看见白泽点点头笑了。
“这不是种得很好么。”
这应当是种得很好的,因他时隔许多年第二次登上衡山,在花田尽头看到了与花同色的白泽正坐在石凳上闭眼小憩,似一幅不应存在于乱世的画。
白泽告诉他,种这么多花是因为花期太短、岁月太长。
饶是他们的生命漫长得看不到尽头,时值鸿蒙初辟、混沌洪荒,也只有白泽才有闲心用千万年来种满一座山的花。
不染是白泽取的名字,白泽问他是否明白所为何意。
他不明白。
誉满天下的神兽白泽与漫山与野蛮洪荒格格不入的奇花,已足够演变出千百种浪漫的传说。而只是一人一时兴起、一人打发时间的真实起因,已然很细枝末节。
众生看着花,看的便不再是花。
不染花,不染花,洁白胜雪的不染花。
不染花,不染花,皎皎似月的不染花。
不染花,不染花,至死不渝的不染花。
它白得像遥不可及的云朵,它象征着世间最纯洁的爱情。
不染天下闻名,种花人却并不是一直在山里。偶有战乱平息些的时候,白泽便开始四处游历,两袖清风地去、空空如也地归,除了满脑子所见所闻,什么也不带回来。
花年复一年开得很好看,他每每在万树花开时造访,发现白泽若刚从山外回来情绪便很失落。
直到有一天白泽终于心情很好,从袖子里捧出一簇浓郁得有些靡丽绮艳的、蕊芯朱红的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