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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我根本不想看什么书,一切都只是为了拖延。

拖延此时此刻,拖延不久的将来。

我说:“不行,书我看完要还给你。”

他说:“不用了。”

从唐泾川家离开的时候,我觉得有些头重脚轻,其实我老早就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不过眼下跟我估计的还是有些许的不同。

我以为我能隐藏得很好,至少不会这么快就被发现,但实际上,爱这个东西,哪儿藏得住,尤其是你的对手是个聪明人。

不得不说,唐泾川给足了我面子,我应该知足了,他也并不欠我什么,因为这么久以来,我做的这些甚至于我对周晓云的照顾都是出自我的本心,是我自愿的。

他要的,我想给他,他不要的,我也想给他。

只是,我给是一回事,他收不收是另一回事。

我拿着那本书回家,坐在桌前喝酒。

淡紫色的封面,干干净净的,我翻翻书页,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闷头喝了好多酒,喝到趴在那儿不想动,我拿着手机,看着唐泾川的名字发呆。

记得上学那会儿我们班有个特喜欢王小波的女生,她跟我表白,和我说:“我真的喜欢你,满眼全是你。”

我当时挺不客气地拒绝说:“那就闭上眼睛别看我。”

她说:“你听过王小波那句话吗?睁着眼能看见的,闭上眼我也照样能看见。”

那会儿觉得她就是在拽词儿,掉书袋,我说没听过,然后就走了。

现在想想,人家说得对。

喜欢一个人,这个人印在脑子里了,睁眼闭眼都能看见,哪怕故意不去想,那人也还是在那儿,折磨人。

我还是喝多了。

我只能用这个理由来解释自己出格的行为,因为我打给了唐泾川。

电话响了很久才被接听,他的语气还是老样子,毫无波澜的一句:“你好。”

太远了。

他的这一句“你好”把我们俩拉得特远,像是陌生人。

我说:“泾川。”

他没出声。

我又说:“这本书我才看了一页。”

他说:“那你慢慢看。”

我轻轻地“嗯”了一声,然后说:“你真要搬走?”

他沉默了片刻,问我:“你喝酒了?”

我笑了:“你鼻子真厉害,隔着电话都闻到酒味儿了。”

我仿佛听见了他在叹气,他说:“水先生,您别这样。”

又是水先生。

又是您。

我有些不高兴,说他:“你不叫我水航了?”

“你生病了,不应该喝酒,好好休息,没事的话就去睡觉。”

“我睡不着。”我耍赖,“我害怕。”

他不说话,我就继续说,生怕他挂断电话:“我前几天看了一个恐怖片,特别吓人,就是说一栋房子闹鬼,男主人生生被吓死了,我看完那个之后就不敢自己睡觉了。”

他还是不说话,我紧接着说:“你喜欢看恐怖片吗?我其实挺喜欢的,但是自己看又觉得渗得慌。”

“水先生,你喝多了,医生说让你好好休息。”

“对,我喝多了,所以不想听医生的话。”我说,“你还有什么好看的书给我推荐吗?我这人虽然混了个还凑合的学历,但其实没看过几本书,哎,你看过王小波的书吗?”

“没有。”他的声音听不出任何情绪,我甚至觉得对面是个自动问答的机器。

我说:“王小波在书里写过一句话,是说,睁着眼睛能看见的,闭上眼睛也能看见,你说这有道理吗?”

“有吧。”他说话的时候,我听见那边有什么摔碎了。

“你在干嘛?”我问他。

“收拾东西。”

我猜测是玻璃杯或者瓷碗,我闭上眼睛幻想着他一手拿着手机不耐烦地应付我,一手收拾着家里的东西。

我说:“泾川,你能不能不搬走?”

我又说:“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说,昨天咱们不是说好了过完年我帮你找地方么,现在这大过年的,你往哪儿搬啊?”

我不知道电话那边的人是什么表情,大概是无奈和厌烦,可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稀里糊涂地乱讲话。

所以说,酒有时候真的不是好东西,它让人混乱。

我晕晕乎乎的,觉得自己好不容易退下去的热度又起来了,一开口说话,喷出的都是热气。

我说:“泾川,我有点难受,你跟我说句话吧,一句就行,你说完我就挂电话不烦你了。”

我等了好久,等到我几乎睡着。

迷迷糊糊间,我听见他说:“水航,你别这样,别让我担心。”

30

在唐泾川跟我说要我别让他担心的一瞬间,我突然就清醒了。

所有的酒意都散去,像是有人给醉汉打了响亮的一耳光,而他无奈的叹息就是那一巴掌。

我明明那么喜欢他,明明那么希望他过得轻松一些,可是却在他深爱的妻子刚刚去世的时候就不断地给他出难题。

当时周晓云说很开心我能跟他称为朋友,因为唐泾川的朋友很少。

她很珍惜我们的这段相识,想必他也是。

可我能?我从一开始就目的不纯,之后又给他屡出难题,是我辜负了他们。

我总是在想,我要让他过得好,结果,我却成了不停逼迫他的人,他本来已经够苦,我还不放过他。

他说别让他担心我,照理来看,我该开心的,说明他在意我,可是,我醒了,我的理智回来了。

撒娇耍赖从来都解决不了问题,真的爱一个人不是勉强他逼迫他,我真的是个混蛋。

我说:“泾川,我没事了,刚才喝多了。”

他没说话,我又说:“这样吧,我不打扰你收拾东西了,你找到房子之后,搬家叫我,我帮你。”

第一次,我先挂断了唐泾川的电话。

放下手机的时候我才发现,手里的高脚杯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我弄碎了,手指出了血,回过神之后觉得挺疼的。

胡闹一场之后,我终于肯放他走了。

之后的几天我按时去打吊瓶,但没再叫唐泾川,只是一个人,带着从他那儿借来的那本书。

说实话,那书我看不进去,到了第三天打针的时候,还停留在第二页。

给我打针的护士笑我:“先生,您这还真是‘看’书啊!”

我跟她笑笑,没说什么。

除了打针的时候,我都窝在家里,并且时刻关注着对面的动静。

唐泾川出去过几次,我不知道他去哪,可能去看周晓云,也可能是去找房子,我再也没有立场冲出去问他哪个答案是正确的。

几天来,我反复看着他跟我提起的电影,看电影的时候什么都没记住,满脑子都是唐泾川。

到了初七,所有人开始上班,我也不得不走出家门。

一早开车出去,竟然看见走在路边的唐泾川,他沿着马路往地铁站的方向走,我记得当时他说过,要走半个小时。

年后还是冬天,很冷,他穿着黑色的棉大衣,系着灰色的毛线围脖,走路的时候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缩着脖子,步履匆匆。

如果是以前,我肯定会叫住他,让他上车,至少送他到地铁站,如果他愿意,我会送他去公司。

但是都说好了要放过他,不再出现去搅合他平静的生活,这是基本。

所以,我连刹车都没踩,直接路过了他。

从后视镜我看到他抬起了头,他认得我的车,他知道我从他身边经过了。

其实我很想知道他当时看着我越开越远是什么心情,当然,最大的可能是平静无波澜,毕竟对他来说,我不打扰他是最好的。

可是我真的想知道,对他来说,我到底有没有那么一丁点儿的特别。

年后事情很多,工作很忙,我不愿意回家。

在公司住了两天,第三天不得不回去洗个澡换身衣服。

我回去的时候刚好是下午三点,一般来说工作日的这个时间小区比平时还像鬼城,一个人影都没有,但是这天我回去的时候并不是这样,因为唐泾川在搬家。

大门口停着一辆面包车,上面用漆喷着几个字:xx搬家公司。

我看见唐泾川跟一个穿着深色棉大衣捂得严严实实的男人拖着一个大大的推车往外走,他看见了我。

他跟那人把一个又一个箱子往车上放,放好之后才过来和我说话。

我说:“这就搬了?”

他说:“嗯,找到房子了。”

我不看他,盯着那辆破破旧旧的面包车。

他说:“这段时间谢谢你的照顾,这个给你。”

又是一个大信封,比上次的更厚。

“这是什么?”我心中有不好的猜测,可我不停地告诉自己,不可能。

“剩下的钱,”他说,“我凑齐了,不能走了还欠着你。”

我看了半天,最后还是接了过来,我说:“你的书我没带在身边。”

“没关系,送给你吧。”唐泾川最后和我说,“照顾好自己,今年冬天太冷了,别再生病了。”

他转身走了,毫不留情,对待我就像烈日对待雪花一样狠心。

今年冬天太冷了。

我坐在车里吹着暖风想着这句话。

确实太冷了,因为我们都失去了自己爱的人。

31

我对这一本书的封面发了一下午的呆,上面印着一句话:谁此时孤独,谁将永远孤独。

这书是唐泾川留给我的,扉页上还写着他的购书日期。

对面的房子空了,因为人走了。

我以前虽然总是会跟狐朋狗友出去喝酒胡闹,但其实对于酒,没什么瘾,可是自从唐泾川离开,我开始酗酒抽烟,一杯接着一杯,一根接着一根。

我睡不着觉,总觉得是自己把他逼走的,元月还没过,他却不得不去适应新的生活,是我错了。

秘书打电话过来提醒我第二天的会议不要迟到,我嗯嗯地应着,脑子里却是唐泾川离开时的样子。

这冬天这么冷,不知道他现在去的地方供暖怎么样。

秘书要挂电话的时候,我叫住了他。

“我对门的那栋房子,你联系一下房主,我准备买下来。”

我这个秘书跟了我很久,很多事我不说,但他比谁都清楚。

挂了电话,我翻箱倒柜找出我爸刚去世那会儿我因为失眠医生给开的安眠药,因为明天要开会,我必须睡觉。

吃了半片安眠药,可惜的是,我的睡眠并没有持续太久。

起床的时候是半夜三点,我不打算睡了,给自己弄了点儿吃的,然后倒了杯酒去书房。

我没再对着那本书发呆,因为知道,再怎么盯着它看唐泾川也不会出现,我开了电脑,开始处理工作文件。

我开始逼着自己认清现实,唐泾川走了,去过自己的生活了,我不该打扰他,也不该让自己继续执迷不悟。

爱情是个美妙的东西,它不应该成为毁掉我人生的恶魔。

我忙了好久,连续半个多月平均每天只睡三个小时,有时候秘书看着我担心得不行,我就告诉他没事儿,反正我年轻。

年轻,所以经得起折腾。

年轻,所以未遂的爱情伤不到我。

我是这么告诉自己的,可是事实证明,意念并不能真的拯救我,我还是住进了医院。

我躺在病床上的时候跟秘书开玩笑,说他跟着我太倒霉,几乎没有假期,还得为我的事儿操心。

他就笑着说这都是应该的,可我还是挺愧疚,就算我付他工资,可有些事儿也不是他分内的事情。

在我住院的这段时间,他联系好了唐泾川的亲戚,等我出院我们就能办理房子的过户,以后那栋别墅也是我的了。

秘书问我:“为什么非要把那栋买下来呢?你又不会去住,而且,我要是你,与其买下来,不如搬得远远的,眼不见心不烦。”

我说:“就是给自己留个念想。”

因为我发现,我根本就忘不了唐泾川。

我想起以前看电影的时候,奥黛丽赫本演的那个漂亮女人有一句台词,她说她把自己困在了笼子里,我又何尝不是呢?我把自己困在了对唐泾川的爱里,我走不出去,也不想走出去。

我卧床的这几天里终于想明白了为什么我对唐泾川这么有执念,明知不可能了却还是不想忘记他。

说得矫情点就是,他让我活得有人情味儿了。

过去的我,天不怕地不怕,总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眼睛长在头顶上,我看不起任何人,也懒得看任何人,一直觉得,我只要管好自己这摊子事儿就够了。

以前的我是活给自己的,每天就想着如何哄自己开心,我爸妈也总说,我这人自私,眼里没别人。

是唐泾川改变了我,让我发现,原来世界并不仅仅只有我一个人。

原来,我也是会被别人征服的。

因为唐泾川,我开始变得不像自己了,但我竟然格外喜欢这样的自己,在和唐泾川相处的那段时间里,不止一个人问我是不是最近心情特别好。

我对唐泾川的爱,写在了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所以我更舍不得他。

我这人向来固执,爱上一个人就觉得不会再有比他更好更合适更能让我心动的人了,所以,就这样吧,哪怕得不到,至少让他一直在我心里。

我住院住了四天,第四天傍晚,收拾东西准备出院。

我早说过,我和唐泾川有缘分的,我之前一直以为我们这缘分差不多尽了,却没想到,在这个时候,缘分再次降临了。

秘书给我办出院手续的时候我坐在病床上等着他来,vip病房,单人间,门开着,我低着头拿着手机处理公务,突然有人敲门,我一抬头,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

站在那里提着一个水果篮的唐泾川也愣住了,半天才开口说:“对不起,我走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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