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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地方没有光。
如果有人类误闯进来,也许会给这里一个评价——
万古如长夜。
然而,在远远高于人类认识的地方,神祇之间的争斗在每时每秒中进行着。
而这一次大战,更是将旧神和旧日支配者之间的矛盾激化到顶端。整个世界被祂们扰乱,天翻地覆之下,满目狼藉。
但是,对于人类而言,这些存在都太过庞大了。人类在他们面前仿佛蚂蚁在人类的脚下——也许它们知道这里发生了大事,但总体而言并不了解自己之上的世界,所以战战兢兢但是没有抛弃一直以来的生活,一切都平静地继续。
那一次大战之后,两种神祇能量碰撞流出的点滴小能量以因子的形式飘散开。散入平静的人类世界,但没有人类察觉到,变化已经悄然诞生。
有的因子在漫漫宇宙中漫无目的的漂浮,直到耗尽自己内部的能量而化为乌有;有的因子找到了宿主,但由于他们本身因子容量较小、存储的能量较少,因此被同类发现之后沦为同类吞噬的对象;而最后那一些,十分罕见的几颗因子,在找到宿主后由于自身带有的能量之强,不断吞噬同类,最后成为了神祇本身。
这是一个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生态链,但这条生态链里没有繁衍和补充,所以,孱弱的宿主要不成为强大者的附庸,要不成为他们的养分,越来越少。
诞生于那场战争的寄生体几乎绝迹,而食物链顶端的存在也隐匿于世,不知所踪。
就如同他们的诞生一样,他们的离去同样悄无声息。
中古时期,欧洲一个普通的小镇郊外。
“咳——你真的要这样下杀手吗?”一个倒在血泊中的大络腮胡的高加索男人咬牙切齿,“我们已经没有同类了。虐杀同类难道是你的嗜好?”
几步之外,一个穿着与这里格格不入的年轻男人背手而立。
他穿着一身青色的汉服,配紫色腰带,黑发半束。
身形修长匀称,气质温和如玉,完全无法看出是将那如熊般高大的欧洲男人变成那样的始作俑者。
“你弱,所以活该要死。”他的声音轻柔和缓,说出的话却如针一样刺耳,“你之前吞噬同类时是这样想的,所以我现在也是这样想的。”
络腮胡男人憋红了脸,过了一会儿,长吐出口气:“好了,伙计,你得好好想想。现在还活着的寄生体只有我们两个,其余的都死光了。这偌大世界,难道不能多容纳一个同类?好吧,你再想想,要是我死了,你就成为了唯一的寄生体,你无法再吞噬,也不会消亡,也没有同类……这有什么意义呢?”
此时的孔翌已经养成了那副喜怒不于色的性子:“难道我不杀你有什么不同吗?”
络腮胡闭上嘴,自知今天难逃一死。
忽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立马和抓住最后的稻草一样:“等等,我知道了。你不杀我的确有不同!”
“你说。”孔翌不急,他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咳,你知道的,当年大战之后,散落的那么多因子中,最大、最核心的那颗还没有找到宿主。”络腮胡说,“这么多年,我们全当它耗尽能源消失了。但是,我之前吞噬的那个家伙说,他在人间看到过那颗因子!”
孔翌一怔,继续问:“找到宿主了?”
“没,它还是因子的样子。”络腮胡说,“它没有神智,在人间乱闯,把人类吓得鸡飞狗跳。现在虽然又不见了踪影,但大体的位置就在欧洲这一带。吞噬了它的力量,说不定就真的可以进阶,回到那边的世界去。你不杀我,我就可以和你一起去找!你一个人找不过来的。”
孔翌像是被挑起了兴趣,摸摸自己的下巴,眼角弯了下来:“这样啊……”
络腮胡松了口气,觉得自己保下一命。
下一刻,他的头和摔在地上的西瓜一样炸开了。
孔翌的袍子上没有沾上一点血迹:“那个告诉你消息的伙计被你吞了,现在我把你吞了。很公平。”
青衫摇动,人影渐远。
.
几百公里之外的小镇里。
一队穿着汉服的人马浩浩荡荡地进来。
城里的居民议论纷纷。
“这是什么人?他们长得好奇怪!他们的皮肤怎么是黄色的?”
“这是从东方来的人。”
“你怎么知道的?”
“你这就不知道了吧?乡巴佬!这些东方来的人只和达官贵人做生意,是他们的座上宾!他们有黄金、陶瓷和丝绸——你不知道那是什么吧?我可在官老爷门前见过!那是漂亮的东方颜色!哦,我的老天,我从来没见过那样的衣服!”
“呸,你自己还不只是给人跑腿过,装什么装?这些东方人如果只和达官贵人做生意,怎么跑到我们这边来?”
……
商队的头目恭恭敬敬地到后面的马车旁说:“孔爷,今天先在这里歇一会儿,明儿早再上路。”
马车里传出声音:“你去安排好落脚处,我先出去一趟。”
说完,一道身影窜出马车,直接不见了。
头目习以为常,到一旁指挥小厮去了。
毕竟懂得闭嘴的人才能活得长、赚得多。这位孔爷到一个地方一定先去探他们的坟。这种事情再匪夷所思,也和他们商队没半毛钱关系,谁让人家是资助他们的大金主呢?
坟是一块地阴气最重的地方。孔翌只凭感觉就找到了这里。
和绝大多数小乡镇一样,几朵干枯的小花和装模作样的墓碑是这里和乱葬岗最大的差别。毕竟活人都过不上好日子,没人会来关心死人。
孔翌在这里转了一圈,像是在寻找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叹了口气:“这里也没有。下一个。”
包括他在内的所有因子寄生体,宿主都是人,活人或者死人。而活人被寄生之后会有一段时间表现出假死的症状,会被亲朋好友以为是真的死了。
因此,所有寄生体睁开眼睛、迎接新生的地方都是棺材和坟墓。
不论活人还是死人被寄生,他们的身体都会停留在寄生前的最后一刻,和死去一样;但又有些不同,他们的能量流转在每个细胞之间,让身体出现一种介于生和死之间的状态。
孔翌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去当地的坟地看看,有没有能量波动。
但一路找下来,他都没有收获。
没有收获的他慢慢走回商队借住的民宅,突然,一个脆生生的童音叫住他。
“先生,买花吗?”
孔翌回头,俯视。
一个穿着麻布衣服的小姑娘挎着花篮,怯生生地拉住孔翌的衣角。
孔翌苦笑不得。这个小姑娘说的是当地的语言,若不是因为他有理解全部语言的能力,此时一定不懂她在干什么。
他半俯下身,看着这个勇敢而淳朴的小女孩:“你的花怎么卖?”
“一个银币一朵,先生。”
“一个银币?”孔翌问,“你卖花的生意在这个小镇上做的下去吗?这里会有人出一个银币买一朵花?”
“我们家给旁边都城的老爷种花,花开后装去都城,不在这里卖的。”小姑娘说,“我妈妈说,黄皮肤的人都是富豪,而富豪都喜欢花。所以我来问问先生,你要买我家的花嘛?”
孔翌被她说笑了,心情一好,给了这个小姑娘一个金币,买下这篮子花。
小姑娘蹦蹦跳跳地离开了。
孔翌拎着花篮,翻了一下,突然一怔。
上面的几朵花果然十分鲜活,而压在下面的两朵却已露出衰败之势了。
“这么小就学会骗人了?”孔翌一勾嘴角,也懒得计较,“算了。”
他随手把花篮往旁边一扔,把这件事抛在脑后。
他走开后,一团拳头大小的小光团从旁边的草丛中钻出来,松了口气。
它虽然没有神智,但对孔翌身体里力量有种天然的同极相斥感。它本来在坟地里挑选目标,但孔翌一来就把它吓跑了。
它晃晃悠悠地跟着孔翌一路,躲藏在各个角落,本能地想要看看这个人什么时候离开。
它蹦跶蹦跶,像一个弹力球。忽然,它像是发现了什么,向那一篮子被孔翌扔掉的花蹦过去。
这些东西好奇怪哦。
小“弹力球”好奇地蹦进篮子。这些花朵对它有种天然的吸引力,说不清,道不明。
突然,一朵快要枯萎的蔷薇吸住了它。
小弹力球一惊。
如果它是人,这时候大概已经吓哭了。它的力量非常大,可以轻而易举摧毁一切,但面对这样一朵死去的花朵,非但什么力量都用不出来,反而要被吸进去了!
妈妈,我不要寄生在一朵死花上!我要找个人类宿主!
小弹力球疯了似的想要挣脱,但这只是徒劳。
几秒后,小弹力球不见了。
一朵枯萎的蔷薇慢慢舒展自己的花瓣。红色越来越鲜艳,娇艳如血。
唯一非人类宿主的寄生体诞生了。
唯一拥有自我成长能力的寄生体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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