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穿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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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1972年的春天,梧市的风吹的人心慌,街道上随处可见的标语也牵动着人们的心肠。
“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到农村去,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广阔天地炼红心!”
……
这几年,知青下乡已经成了城里人避不开的话题,每年都有数十万的中学生离开学校,被分配到或近或远的农村去。都说广阔天地,大有作为,老三届的知青们下去了之后就再也没回来,而且随着下乡的人越来越多,乡下的消息也不停的传回城来,恶劣的生存条件,繁重的体力劳动,跟他们的设想大不一样。每天扛着锄头下地,消磨体力和精神,换不来几两吃食不说,人的心气都给磨没了。每到知青下乡的时候,城里人都拼了命的钻营,为了一个工作能打破头。
乐宛就是在这个时候穿过来的。
说来她也是倒霉,买了个新的跑车,浪的飞起。谁知道花了几百万的东西也能突然就故障,她跟一辆卡车正面相迎,没等她反应过来就倒霉的挂在事故现场。剩了一点不知道是脑电波还是灵魂的玩意儿,穿进了这个她看了一半的小说。
《我在七零年代当团宠》。
乐宛孤儿出身,做过记者,当过编辑,干过出版,在纸媒没落之前就迅速转型做数字传媒和影视方向。短短三十几年,活的既轻松又洒脱。因为职业原因,她闲下来的时候看了很多小说。
《我在七零当团宠》这本小说概括来讲,就是一个在特殊年代里过的挺好的小姑娘的故事。
全书讲的是乐妙妙的生活,从她七岁开始写。她家条件好,七几年就双职工,后面大哥乐晓刚去当了兵,二哥乐晓健读书不错,成了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届大学生。她呢,顺风顺水考了省城的大学,又机缘巧合认识了来头很大的真命天子,爸妈也从工厂下海成了大商人,最后一家子和和美美。
乐宛前半部分看的还蛮顺,乐妙妙一家子,爸内敛,娘温柔,大哥硬气,二哥文雅,乐妙妙虽然啥也不会,但女主嘛,有特权的。
哦,中间还掺杂几个炮灰,首要的就是女主的二伯家。
这家人倒霉啊,堪称全书最倒霉。
先是亲爸乐建水没了,接着妈跑回乡下不管事,留下最大十六最小才五岁的七个孩子相依为命。
书里花了大量篇幅写乐妙妙是怎么怎么同情这一家子的,当然,家家日子都不好过,乐妙妙家也就是过年时候多给个几毛钱压岁钱,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在描写女主一家幸福生活的同时,间或夹杂着二伯家几个孩子又blabla的小插曲。
总的来说,都没有好下场。
大姐乐宛为了逃避一大家子的拖累,就把工作让给女主妈自己下乡,结果好死不死跟改嫁的亲妈在一个公社,被亲妈做主嫁给公社书记的儿子,后来被家暴致死。。
二哥乐祖也下乡了,恢复高考之后成了第一届大学生,但被偷了通知书,一辈子消磨在乡下,至死都不知道自己本来应该有另一番人生。
三姐乐果上城外挖野菜被小混混堵路,没多久就传起风言风语说她被糟蹋,流言如刀被逼得跳了河。
四姐乐梵最泼辣,因为三姐跳河去跟乐妙妙吵架,被乐妙妙的爱慕者怀恨在心骗到外地,失去了下落。
五弟六弟乐荣乐昌双胞胎,俩人游手好闲,开放之后搭上犯罪集团,犯到男主手上,被逮了枪毙。
最小的一个七弟乐盛被过继了出去,一直都没有好好被对待,活成了那一家的老黄牛,年纪轻轻一身病。
七个倒霉蛋贡献了全书百分之八十的助攻,过的不好的,乐妙妙要同情,男主看到了就感叹于乐妙妙的善良,感情更进一步。过的不好来找事的,乐妙妙要负责柔弱,男主及一派助攻负责收拾他们,乐妙妙再嘤嘤嘤,中间掺杂着几个爱慕者争风吃醋,男女主误会又和好,感情一步步升华。
如果说仅仅是这样,乐宛也就忍了,虽然里面的倒霉大姐跟她同名。但是小说嘛,炮灰没有好下场不就是公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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