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做人2
言之深深提示您:看后求收藏(121、做人2,和豪门老男人先婚后爱了,言之深深,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孟伟见秦斯焕没回答,心里更加诧异。
这他妈简直是老树开花千年一遇啊!
他跟秦斯焕一块儿长大的,也知道秦斯焕家里是个什么情况,而他兄弟也因为家里的原因,在感情方面一向淡漠,甚至很抗拒和人建立起某种特别亲密的关系。
孟伟赶紧松开那姑娘的手,把怀里的姑娘推开,一个鲤鱼打挺直起脊背,神经兮兮的问:“是谁啊?我认识不?哪家姑娘啊?家里条件怎么样?多大了?人跟你两情相悦不?不不不,这都不重要,只要是我兄弟看上的,我绑也要把她绑到我兄弟床上去!你跟她谈了吗?睡上了吗?”
秦斯焕敛了敛眉。
他只是朦胧的感觉到自己或许是喜欢路止的,然而他也不太确定这种感觉能持续多久。他压根就没有信心,自己会长久地去喜欢一个人。
孟伟秉持着百折不挠的革.命.精神,继续像打了鸡血似的问:“秦四!你说句话啊!你告诉我那姑娘是谁啊卧槽!谁把我兄弟的心都给偷走了啊?!你是不是马上就要结婚了?哎呦喂我去!那你还创业个屁的业,直接回去继承你老爸的公司,赶紧结婚,三年抱俩,你爸肯定高兴坏了!”
秦斯焕有些无语:“……没想着结婚,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欢。”
“我可有经验了!你个老铁树没想到居然都开花儿了!”孟伟兴冲冲的问:“那我问你哈,你看见她有没有那种,很高兴的感觉?”
秦斯焕想了下,大概是有的吧:“嗯。”
不过大多数时候,路止都能把他怼死。他有时候也觉得挺心累的。
“那你亲过她吗?女孩子的嘴,香香的软软的,你亲她的时候,会觉得自己爽的要死。你可以亲她一口试试,要是不觉得她又香又软,那就是不喜欢。”孟伟传授自己的经验:“还有啊,你可以先跟她睡,睡得爽了,感情慢慢培养也行,这都不是事儿。”
秦斯焕突然想起在机场那年,路止咬他手腕。
那时候小朋友呜呜的哭,连气都喘不过来,他嘴唇贴上他手腕的时候,秦斯焕其实没有什么感觉。
但莫名就喜欢看他哭,还想把他给弄哭。然而他哭的时候,自己也会觉得心脏闷闷的。
他沉默着不搭腔。
这年他二十八岁,却从未涉足感情,以往看着孟伟许寒来谈恋爱、包养小女明星,秦斯焕都看不明白。
他不懂为什么有的人会沉迷于美色,明明那些东西虚幻又虚无。可对于那种虚无的感情,他也有些微的向往。
他也曾想过,要是有天自己有了喜欢的人,他不会给那个人任何选择的余地,他会把那个人锁在自己身边,让那人永远都离不开。
可是——
他对路止,真的是那种,带着情.欲的喜欢吗?
万一他只是因为寂寞的时间太久了,从而曲解了自己的感情呢?
秦斯焕向来是个敢想敢做的人,然而路止毕竟比他小了十二岁,还在念高一。
多小的小朋友啊,纯的像一张白纸,干净不染纤尘。
他想将这张白纸涂上属于自己的色彩,却又怕自己只是一时兴起,浪费了这张纯净的白纸。
“我也不知道。”秦斯焕说:“或许是喜欢,或许不是吧。”
孟伟声音拔高:“这咋能或许呢?!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啊!秦四,你还是不是个霸道少爷了?怎么现在扭扭捏捏的了。”
秦斯焕也纠结的要命。
他扭捏得的确不像个霸道少爷了。
最终秦斯焕闭了闭眼,拇指和食指按着两边的太阳穴,揉捏了一会儿之后,才叹了口气,有些认命的问:“那我要怎么样,才能知道我对他,到底是不是喜欢?”
孟伟言简意赅:“上她啊,睡一觉,啥都明白了。”
“太小了。”路止才十六岁,上个屁,秦斯焕说:“换一个。”
“跟她亲嘴。”孟伟提议:“这个是最简单了,你喜欢她,亲她的时候心跳都会加速。”
“还是太小了,不合适。”十六岁的小朋友,也不适合做这种少儿.不.宜的事情,秦斯焕再次否定:“再换一个?”
孟伟都快痴傻了,反手手指指着自己的嘴,质问:“我的妈呀!你那个小女朋友是多小啊!亲个嘴都不行!”
秦斯焕睁开眼,狭长的黑眸里没有什么情绪,“不是小女朋友。”
“哈?”孟伟差点儿以为自己听力出现了问题:“不是女朋友?不是女的?那是啥?”
秦斯焕想到了今天握上路止手腕时,他心跳都加快了一瞬。
大约是喜欢的。
只是这种喜欢,能持续多久,他不确定。
秦斯焕说:“可能是小男朋友吧。”
孟伟被震惊成了一个八百斤的傻逼:“男、男的???!!!”
秦斯焕从沙发上站起来,用脚踢开了地上的一个酒瓶子,准备离开:“我回去了,你自己好好玩儿。”
孟伟崩溃了:“兄弟!真是男的!?你别吓我啊!”
秦斯焕没搭理他,他拉开包间的门,走出去了。
孟伟的尖叫声还在响着:“我滴妈妈呀!这算个什么事儿啊!卧槽卧槽卧槽槽槽!!”
***
出了酒吧门,秦斯焕去地下室的停车场开车,手搭上方向盘的时候,他动作顿了下,眼眸垂下去,伸手解开了左手上戴着的腕表。
地下室的灯光不算很亮,却足够他看清手腕上的疤痕。
是路止给他留下的。
平时觉得无所谓的疤痕,在这一刻似乎都好像被赋予了别的意义。
这是路止在年少无知的时候,在他身上烙下的烙印。
这几年的时间让伤疤变淡,可那时候的悸动,却留在心底,久久不散。
他手指碰了碰那个痕迹很淡的疤,忍不住弯了弯唇。
倒真没想到,他喜欢的人,居然会是那个,比他小了十二岁,还在念高一的小屁孩儿。
秦斯焕开车回公司加班,在经过沥市一中隔壁那条街时,他看了眼时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