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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随意点,就把这里当做你自己的家就好,克丽丝。”塞缪尔的把妹技术比起哈里曼来说强劲了不少,起码他不像哈里曼那么急色,明明就想要身体,还以什么“爱”为借口,最差劲的一招。他懂得以攻心为上策,强迫而得来的,当然不比自愿送上门的好。更何况,卸下对方的心防,对于得手明显更为容易。

在林蓉蓉在伯爵府住下后,塞缪尔对她各种礼仪备至,没有丝毫的怠慢和越矩,给她的房间是相当不错的,不仅自带了洗浴设施,房间的摆设也各种精美,对她的态度温文尔雅,亲近却不下流.

在林蓉蓉明显表现出“害怕肢体接触”过后,他还真的就不动手动脚了,唯一变化的就是对她的称呼从“克丽丝小姐”变成了“克丽丝”,更显得亲昵无间隙。

林蓉蓉心中冷笑一声,暗自想着这塞缪尔倒是心计颇深,打得一手好算盘,摆出的也并非是身为长辈的慈祥态度,反而刻意穿着一身看着显得年轻的浅紫色长袍,更为拉近距离,看着就显得十分潇洒儒雅——明显就是猎艳态度。

像克丽丝这种年纪的小女孩,又是在修道院里养出来的,正值青春年少,也是容易陷入情网的年纪。在这个伯爵府里,伯爵是最位高权重也是最有钱的人,再加上长相不错,很容易就会让女性产生天生的崇拜与憧憬心理,若这女性再缺点父爱,还真是极容易就真的暗恋上这渣男了——呵、呵!还真是玩儿得一手攻心术啊。

不过,如果早已经提前知道了这丫是个怎样恶心的渣男,即使长得再好,林蓉蓉唯一能想到的也只有呕吐。当然,现在她寄人篱下,也只能勉强赔上笑脸,先讨好金主才是最重要的,毕竟她还要骗得他心甘情愿送她去魔法学院。

不管空间元素这种奇葩玩意儿到底真的能不能用,起码也要亲身试探一下,说不定她穿过来之后就能好点儿呢?更何况,虽然那魔法学院叫的是xx魔法学院,但是它下面还附属有斗气与剑术的修炼学院,若是她真的对于各种元素都无法感应,又是个空间元素废柴的话,就干脆转院去那边好了。

虽然这个世界对斗气和剑术的修炼不看重,因为魔法师的能力实在有些逆天,但是等他们魔力用尽,就该是斗气与剑术占尽上风了。虽是这么说,但魔法师们的魔法实在太过强大,又有可以增加魔力的魔法器等等,所以他们基本上都是强过斗气与剑术的,也正因此,修炼斗气与剑术的学院十分冷门。

魔法师们通过咒语术式的排列来施用魔法,如果术式排列得严密与精妙,就能达到防御力百分百的程度。虽然在单人攻击上有些弱,屏障与结界的术式需要撤去后,才能进行攻击,但他们攻击场面迅猛宏大,剑气却只能应付少数人,对于只能靠□□和装备来抗伤害的剑斗士来说,能够应付宏大场面的魔法师明显更为吃香,当然也更高人一等。

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也才形成了位于魔力顶端的祭司是除了皇族之外最高贵的身份这样的背景,每个国家都只有一位祭司来保持国与国之间的平衡,而位于祭司之下的魔导师每个国家里也不过寥寥数人,只有身为魔导师才能封上伯爵之上的爵位,譬如公爵与侯爵。

就连这塞缪尔伯爵自身也是拥有一定的魔力的,而哈里曼子爵位低又落魄,自然也是因为没有魔力的缘故。

这个地方的地位是用爵位来分级的,首先人与人之间就有贵族,平民之分。而在贵族里,除了王室皇族之外,就是祭司一人,祭司虽然没有贵族阶级,但他却是在皇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整个国家只有寥寥几位元老才能拥有公爵的称号,只能靠世袭,不能加封。

而在公爵之下,还有五种级别,分别是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与骑士。骑士直属于皇族统领,虽然不能与其他贵族相比较,但是也无人敢怠慢,而骑士也只能从贵族之子里甄选出来,因此骑士的地位虽然名义上位于最末,但实际上却并非是最低阶的位置。

也正因此,有无数贵族都在锻炼儿子们的魔力与体力,将他们锻炼成最强的战士,以便可以选上皇族的骑士,不仅可以光耀门楣,若是军功显赫,就连家族也甚至可以加升阶级,所以所有贵族都在拼命把自己的儿子往魔法学院里塞。

所以,在这种魔法学院爆满的情况下,塞缪尔伯爵还能把原作里的克丽丝塞进去,表示他还是有一定的人脉关系网以及深沉心机的,还不定暗地里有什么不明的勾当呢。

如果说哈里曼子爵的蠢儿子和他自己算是炮灰甲乙丙,那么这塞缪尔伯爵就是林蓉蓉遇到的第一个地图里的小boss。

炮灰容易灭,但是boss就不一定好推了,尤其是林蓉蓉自觉经验还不够的情况下,与塞缪尔伯爵正面相碰完全没有任何好处,只能装得乖觉让他能够稍微掉以轻心为上。

塞缪尔伯爵倒是每天乐此不疲地往林蓉蓉这儿跑,不时还带了点什么小玩意儿来给她。因着林蓉蓉整日在思考以怎样的豁口打开关于魔法学院的话题,所以她脸上的笑容即使还是很虚伪,不过也让自己做到了“随着时间的过去,与塞缪尔亲近了一些”。

当然,她的称呼也从“塞缪尔伯爵”改成了“塞缪尔先生”。不算太亲密,却也不会太疏冷的称呼,可以用这小小的饵把他不高不低地就这么吊着。

这样的日子过了月余,说来也奇怪,塞缪尔的那群女人们竟然也没来找茬,身为伯爵他怎么也有个伯爵夫人,和养着的好几个情人舞姬,之前的克丽丝,就是被这种玩意儿给弄得极其惨烈--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伯爵夫人的指使了。

毕竟小说里关于这段生活也只是冰山一角的形容,有些细致的东西是全然没有揭露的。毕竟实在生活在书里比起看小说来说艰难之处多上了更多,即使林蓉蓉已经做好了万全的打算,但也总会出现纰漏之处,比如她压根就不曾真正了解过这伯爵府的女主人,完全不能知道对方到底是怎样的人,又是拥有这样的想法。对于这等不在意料之中的情况,即便是林蓉蓉,也不由得有些焦躁。

不过,塞缪尔伯爵对她倒是极好的,对于自己想要却没有实际到手的东西,人类总会生出最大的耐性与喜爱。所谓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本就该是所有人类所共有的劣根性,作为塞缪尔伯爵这类要什么有什么的高阶贵族,更是如此。

“克丽丝,你上次不是说想接触魔法吗?你看,我给你带来了魔法器。这种器具可以帮助魔法师增强魔力,只要佩戴上这样的魔力水晶,就能增长一个人身上所持的魔力值。”在林蓉蓉以“我好想看看真正的魔法哦”这样的撒娇下,塞缪尔伯爵第二日就拿过来了魔力物什来讨好她。

此时在他手掌上躺着的是一枚粉红色的菱形水晶,据塞缪尔伯爵所说,将这样的水晶佩戴在身上,可以增加魔力持续时间,对于魔法师来说是相当有用的物件——这让林蓉蓉不由得想起了出门前维吉妮亚塞给她的那样水晶物件,颜色是白色透明剔透的,而且个头比塞缪尔伯爵手里的水晶还要大,形状不算规则,但是切割却很精妙,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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