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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国代郡,这不是原先历史上赵嘉称王抗秦的城池,这里属于另一个人。这是一座位于晋国西北的边城,直面着草原游牧民族的威胁,瓮城、箭楼、雉堞等各种防御设施一应俱全。

城上甲士林立,一面绛红底色的大旗迎风飘扬,展示出旗面上的图腾,竟是一只腾飞的巨鹰,张开双翼,威武不凡。

入冬以来,气候越发冷起来,天空中渐渐飘起了初雪,一个身形修长的男子驻立在城墙之上,后面跟着一群文士武将。

他很年轻,脸容清秀,朗目剑眉,神采中带着坚韧之色,他望着落下了雪片自言自语道,“今年的雪下得早了些。”

他想起了八年前,那一年他才十七岁,记得很清楚,那一年的冬天也来得很早,那一年匈奴人也来得很快。

当时,他在城楼之上往下看去,都是黑丫丫的一片异族骑兵,他们挥舞着弯刀,不停地屠戮着来不及进城的晋人。

更有攻城的匈奴兵竟然凿穿了城门,代郡城中晋人数量以十万计,若是城破,便是数十万的生命。

他站了出来,十七岁的他抽出长刀,站在城门缺口那里。

“代郡乃我封地,有我之父老兄妹,匈奴人若想占我家,杀我父老兄妹,就从我姬舜的尸体上踏过去!”

他还记得那场血战,匈奴人的右贤王就被他一箭射死,匈奴人如同潮水般退去,代郡的兵士们将他顶到了空中。

他从八年前站在城门口时,就与这座城融在一起,他是姬舜,晋王姬离寐的四子,受封代成君,他的母亲是代郡留守李弼义的女儿,他的大多数时间是在代郡度过的。

“代郡自有鹰将在,不教胡马入中原。”太史元的点评夸耀了他的战功,也助长了他的威名。

初时大家不解这鹰将的意思,直到姬舜从代郡子弟中抽取轻壮,创立鹰骑,几年下来,鹰骑一点点变强,现在已经达到近五万的轻骑规模,成为拱卫晋国西北的重要力量。

他被称四国之中当世第一的少年英杰,没有之一。

晋国有六军战力,每一军的人数早就突破当年周天子规定的12500人了。

“报告君上,昨日接近代郡的二十里的匈奴人已经退去。”早有斥候前来禀告。

“没到代郡就退回了?这倒真是奇怪了。”姬舜没有说话,倒是边上的文士模样先开口了,旋即哈哈大笑起来,“莫不是知道代成君在此,不敢来了吧?”

这文士一说完,边上的那些个兵将们也哈哈大笑起来,军中讲究士气,而兵将在藐视敌人的同时,能起到振奋军心的作用。

“怕是草原内部又出了什么事情吧?”姬舜想了想,“这些匈奴人不是来攻代郡的,或是来防代郡出兵的。”

他又觉得不全面,问道,“葛长史,最近秦人那边有什么新的情况出来?”

相比草原来说,秦国的情报还是聊胜于无。

“前月有汉国武原君刘煜从骊山逃脱,秦人在西去之路上架设层层关卡。”文士回答道,“不过据说连刘煜的影子都没抓到。”

“那还真是奇怪了,我这二表弟是出了名的老实木讷,竟然能够在秦人的眼皮底下逃走?”晋汉向来有联姻,按照辈分说起来,姬舜还是刘煜的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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