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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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偏院,沈千歌问葛嬷嬷,“大家最喜欢哪道菜?”
葛嬷嬷毫不犹豫的道:“红烧肉!老奴今日都多吃了两碗饭呢!”
那红烧肉软烂却不油腻,带着猪肉的鲜香,肥厚相间,咬进口中,肥肉软糯,瘦肉鲜美,当真是下饭的好菜式,特别是那肉卤,掏上一勺浇在白米饭上,拌一拌,就算不吃别的菜,米饭都能三两口吃完。
听到葛嬷嬷说红烧肉,良辰也在旁边不停地点头。
葛嬷嬷给她留了一小碗,肉吃完了,她还专门盛了半碗饭,将剩下的肉卤也吃了,只觉长这么大就没吃的这么饱足过!
听了葛嬷嬷和良辰的话,沈千歌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这现在还没有酱油和醋,若是有这两样调料,做出的红烧肉那才叫绝,有了醋,还可以做甜口的红烧肉糖醋肉,不管南北的口味都能照顾到。
今日忙了一天,沈千歌让葛嬷嬷和良辰去睡,等到内室里只剩下她一人,她走到旧妆台前坐下,揭下面纱,查看脸颊上的伤痕。
这么一看,她心中一喜,左脸原本殷红的伤痕没再红肿,不但如此还结了痂,那股隐隐的痛感和灼热感也消失了,比她喝药涂药有用多了。
沈千歌伸手轻轻抚摸左颊上的伤口,指腹传来痂的粗麻感。
没想到燕王身上的气运对她这么有用。
按照今日这样的节奏去蹭气运,沈千歌相信用不了半个月,她的脸颊就能好的差不多了。
也不在伤痕上涂抹药膏,沈千歌只小心用清水擦了擦伤口周围。
她神色一凝,查看只有她才能看到的那个吸收气运的花盆。
只见那原本空空的花盆,有一棵小芽冒了出来,之前在上书房的时候,小芽还是微微冒出土的嫩黄色,现在有两片小叶子微微舒展了出来,变成了翠绿色,小芽见她看它,突然微微一晃,像是在与沈千歌打招呼。
沈千歌眼睛瞪大,与燕王接近,特别是与燕王有身体接触真的对花盆有用!
她不过是触碰了燕王两下,一次是趁机拥抱,一次是摸了他的手,小芽就发了出来,还长了两片小小的可爱的叶子。
这还仅仅是接触了小半天的效果,如果她整日里与燕王在一起,那是不是花盆里的植物会长的更快呢!
想到这里,沈千歌眼睛亮亮的,对与燕王的接触也愈发的期待起来!
她想到之前在上书房打听到的燕王被刘学监罚抄书的事。
燕王被罚抄书也不是第一回了,他就没有抄的时候,第二天,刘学监会加倍的惩罚他,严重的还有不允许吃饭。
燕王被罚抄的是《中庸》这本书十遍,这本书文三千多字,倒也不算多。
原本打算休息的沈千歌,披上了大氅,走到书桌边,拿出书本和宣纸,开始替燕王抄起书来。
沈千歌还是第一次抄书抄的这么起劲儿,等再抬头,就是要换灯芯的时候,书桌旁已经放了厚厚一摞抄写好的纸张,再一听外面更夫打更声,竟然已是下半夜了。
外间响起脚步声,不一会儿葛嬷嬷进来瞧见沈千歌还坐在书桌前的情景,惊讶地瞪大眼睛,“二小姐,这么晚了怎么还没睡?”
沈千歌快速的将剩下的几个字写完,看了一眼旁边的纸张,差不多抄了五遍。
若是燕王自己再抄点儿,加上她这些,应该是够了。
葛嬷嬷忙将沈千歌撵去睡觉,怕她不听话,熬坏了身子,坐在她床边,等到她睡着葛嬷嬷才离开。
既然沈千歌同意了与燕王的婚事,沈家很快就递了消息给宫中的蒋贵妃。
蒋贵妃得了消息还惊讶了一瞬,她看了身边的女官一眼,“沈家确定要将二小姐嫁给潜儿?”
女官颔首,“娘娘,这信是沈夫人身边的嬷嬷亲手教到奴婢手中,定然不会有假。”
燕王是蒋贵妃看着长大的,他毕竟不是她的亲儿子,所以在管教方面就疏忽了,等发现的时候就是现在这般性格。
原皇上也是赐过婚,退了后,京中就再也无高门敢将家中闺女嫁给燕王。
沈家在京城中也是上流,只是沈大人在官场上总是差那么一步,她这才能与沈家做交易。原本她看中的是沈家的大小姐,那孩子她暗地里瞅过,长相满意,听说在上书房人气不错。最重要的是,沈家大小姐实乃沈家的养女,沈大人夫妻养了她这么多年,用她来换官运亨通,算是给沈大小姐一个还沈家恩情的机会。
燕王性格确实不好,沈大小姐嫁入王府后,蒋贵妃都很难保证她会平安健康,就算到时候燕王“发疯”伤害了沈大小姐,那也不过是损失了一个养女而已,对沈家根本没有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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