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勾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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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浩浩荡荡进了镇子。
小镇不大,洛莹莹说这里是平安镇。
镇如其名,人们瞧着都挺平安的,精神头儿都足得很。勾栏瓦肆里唱戏的拉客的,酒馆里划拳打架的,茶馆里说书叫好的,热热闹闹颇有烟火气。
引着他们进了间客栈,洛莹莹道:“这儿大约是镇子里头最好的客栈了,定然不若仙界神界一般可身,却也是个好歇息处,仙人可在这处落脚?”
沈兆风瞧着这处虽不甚奢华,却也干净利索,便说道:“甚么可身不可身的,有个栖身之处便好得很。”
于是众人在此处住下,当夜无话。
第二日,沈兆风起得挺早,巴巴地想出去逛逛。
一拉屋门就吓了一跳,三位徒弟面色各异挤在门前。
朱清文表情倒是如常,仍旧肃着脸恭恭敬敬的;孔清溪似是刚跟谁吵过一架,眼睛里那点儿绿光在沈兆风开门后恹恹地熄下去;莫清源无辜地将眼抬起来,跟终于等到主人回家的小狗儿一般扑过来:“师父!”
客栈的伙计在旁边战战兢兢瞧了半天,这三位公子瞅着人模狗样,却怎的在一位女子门前逗留许久呢。
别是想杀人越货吧?
待女子一开门,其中一位扑上去喊“师父”,伙计这才放宽了心——哦,原来是师父,那便出不了什么岔子。
不过这师父,啧啧,真是年轻。
还漂亮。
想着想着便多瞧了几眼,这一瞧不要紧,几位公子也冲他瞧过来,尽管脸上都带着那么点儿笑,可怎么总觉得跟阎罗王索命似的。
伙计再次战战兢兢,蹑手蹑脚往楼下去了。
“你们这是?”沈兆风也不禁战战兢兢,脑子里迅速把过往干的事儿过了一遍。
没干错什么事儿啊?
你们要干嘛这是?
朱清文恭敬道:“弟子来侍候师父晨起而已。”
沈兆风一拍脑袋,这几日风餐露宿的,把大弟子贴身侍候这茬给忘了。
“那便进来罢——你俩有甚么事?”
孔清溪略一扬下巴:“无事便不能来找师父了?”说着说着又将眼睛往别处瞟:“昨日见外头热闹得很,我便想着你、你……”
你了半天没你出个所以然来,沈兆风觉得腰上搭的一双手紧了紧,莫清源一双狗招子亮得吓人:“师父,今日我们出去逛逛可好?仙界定然没有这些热闹去处。既然二师兄也想去,那便一起来罢。”
好家伙,三言两语便把先开口的那位变成捎带脚的了。
孔清溪却傲娇道:“哼,我可没说过要去。”
莫清源弯起眸子一笑:“那更好。”
“可我也没说不去。”
“去了也无碍。”
“莫清源你——”
沈兆风被他们吵得脑仁发疼,一群半大小子,怎么跟小学生——小学生还是往大里说。
怎么跟幼儿园小班似的。
这么想着便皱了皱眉,朱清文正给她梳发,手指轻轻地从发间滑过,略微抬了抬头,便从镜子里瞧见师父在皱眉。
于是叹口气,道:“师父这些日子也是为宗事疲累得紧。左右现下也碍着皇家不可前行,出去逛逛也好。我与师弟们在旁跟着,定然出不了甚么岔子。”
沈兆风听了将眉头皱得更紧。
你们直男懂个屁的逛街!
她略微想了想那场景,一女的在前头逛,后头仨男的跟着。凭着这几位的性子,说不准还在街上动剑。
妈呦。
到时候再惹了官司,拖到衙门去一顿收拾。
想着想着便更觉得累,低头一捂眼睛,不想瞧见这仨倒霉徒弟。
朱清文一瞧师父这衰样,更加坚定道:“师父,我懂。您就是最近过于操劳了,今日必得出去逛逛,散散心才成。”
*朱清文,六宗懂王。
梳洗完毕,众人踢踢踏踏到楼下厅里吃饭,洛莹莹与勾陈也在下头正吃着。
在现代人眼里头,神仙都是不食人间烟火、即便食也是食仙草饮花露的。
沈兆风瞧着他俩桌子上堆得跟小山一样的盘子,再次感慨现代人的无知与狭隘。
再仔细一瞧,勾陈身前只放了一杯清茶,且半点没沾口。
沈兆风缓慢地将目光移到正飞速进食但依旧保持优美仪态的洛莹莹。
科普一下,神女早餐要吃大份烤猪蹄和脑袋大的烤馕。
“仙人起得可早。”洛莹莹挺敏锐,余光扫到沈兆风一行人便停下,拿鲛绡帕子拭了拭嘴角。
“啊哈哈,不早不早。”沈兆风在附近寻了张空桌子,师徒四人挨着坐下,叫伙计端上四碗素粥并两碟小菜来。
勾陈朝这边瞧了一眼,似笑非笑地又收回目光。
莫清源边给沈兆风斟茶边软乎乎道:“……外头可热闹,我昨儿看到有画糖人的,不知师父喜不喜欢?师父?”
沈兆风正寻思怎么撺掇男主女主搞一块儿去,胡乱点了点头,道:“清源,咱们走在外头,多个朋友多条路,多认识些人总是好的。”
莫清源眨了眨眼,点了点头。
“很好,咱们既碰着神女了,现下更要跟人家打好关系——清源,去将神女同坐骑请过来,就说师父请的。清文,去叫伙计并过来张桌子。”
于是纷纷按师父说的去做了。
洛莹莹倒是不拘谨,提步走来坐在沈兆风旁边,脸上仍是没带什么表情:“沈仙人找在下可是有甚么要紧事?”
“倒无甚的要紧事,只是——”沈兆风瞧了仨徒弟一眼:“只是吾这三位弟子对神女钦佩得紧——”
三位徒弟:“?”
沈兆风硬着头皮道:“因此想着姑娘是否一同去外头瞧瞧?人多也更热闹些。”
洛莹莹瞥了三位徒弟一眼,那眼神仿佛在瞧什么不可回收垃圾:“仙人既相邀,定然没有不去的道理。”
有戏!
沈兆风在心里一拍大腿,欢喜道:“那咱们快吃,吃完便出去逛逛罢!”
末了一抬头正巧跟勾陈那双金色眼睛撞在一起,一个玩味微笑,一个疑惑懵逼。
最终一群人,一个不落地上了街。
他们这群人打眼得紧,个个惹眼得漂亮,何况还有个蓝发金眼的畜……美男子。
幸亏先前沈兆风叫弟子们都收了剑,因此现下没人能瞧得出他们的仙人身份。
沈兆风最终停在一个摊位前。
就是个杂货摊,卖的都是些不值钱的首饰,玉耳环啦银手镯啦,在这古时候满地都是。但胜在设计精巧,可见手艺人确是花了些心思的。
“姑娘瞧瞧咱的首饰啊?”摊主是个憨厚的婆子,见一位衣着光鲜的美人儿停在摊前,忙一抹手立起来:“都是自家打的首饰,虽不比大店的贵重,可给姑娘解解闷儿也是不亏的。”
朱清文金枝玉叶的哪里见过这个,生怕首饰上头有不干净的东西,皱眉道:“若要买首饰,还是到金玉铺子里去瞧瞧。”
沈兆风拍拍他的肩,感慨道:“你这皇——公子太无趣了些,市井气么,那点儿乐趣可都在这些小玩意儿上头。”说完一扭头想让洛莹莹参谋参谋,回头人却不见了。
孔清溪面无表情指指后头,原来洛莹莹与勾陈俩人把人卖糖葫芦的桩子买下来了。
洛莹莹冷着脸吃糖葫芦,勾陈举着桩子,正往这边走来。
沈兆风默了默,这女主还真是别具特色。
又转念一想,女主看来在人间游历挺长时间,该吃的该玩的也都体验过了。
头上挽着的是东海珊瑚玉,颈上挂着的是西山琉璃石,个个金贵。
但是大鱼大肉吃惯了,总得拿些清爽小菜漱漱口不是?
小说里不都这么写么,男主送女主一素簪子——有时候还是木簪子——见惯了大风大浪的女主从此视若珍宝,往后有男配送金银首饰都不带看的。
正这么寻思着,一抬眼,便见莫清源手里掂着个木簪子朝这边走。
嘿!
这小子开窍了?!知道自己找媳妇了?!
沈兆风再次狂喜,狂喜了两秒又纳闷——不对啊,这小子怎么往她这边走呢?
洛莹莹还在街对面呢?
别是害羞了,不好意思亲自送吧?
冷融笔下的男主果真冰清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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