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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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生菜!
这个当饭包吃!
小香椿!
炒鸡蛋!
啊啊啊!
再有几只鸡一头猪就好啦!
林月昭有种第一次来农场的新奇感。
褚墨之站在一旁看着林月昭在那挖菜挖得起兴,看她的样子虽然不熟练,却一点都不嫌弃干活累。
正好,他明日便不用叫人来挖菜了。
“你若是方便,多挖一些出来也可以,放在家中储备着。”
“好!”
林月昭挽起袖子和裤腿,蹲在地里挖大白菜。
褚墨之地里的大白菜,不知道在地里长了多久,比市场上的大白菜要大好几圈,应该叫大大大白菜。
估计一棵能吃好几天。
林月昭将地里的好几颗大白菜都□□了,放到了褚墨之拿来的筐中。
还徒手挖了几颗土豆,也一并放了进去。
这次应该够吃了。
先做一个土豆泥,然后还可以弄点白菜片炒胡萝卜片,然后煎两个荷包蛋。
林月昭想得美滋滋的。
“这样可以了吗?”她隔着玻璃,对着客厅中检查作文的褚墨之挥了挥手。
褚墨之看到她拖着一筐菜往回走,那样子好像拉了一头倔牛。
不嫌沉?
也是……一个狐狸精都能御风飞行,怎么会拿不动白菜土豆……
不,白菜土豆其实不是她喜欢吃的,她却还在提……
褚墨之的目光落在了稿纸上的醒目的两个字——
偏见。
褚墨之开始认真地思考,自己对林月昭的算偏见吗?
可是他很快将自己给否定了。
这不算。
她本来就是狐狸精。
这是事实。
正发呆这一会儿,林月昭已经提着一大筐白菜和土豆回来了。
“我们现在可以吃饭了吗?”她身上沾了不少灰,灰头土脸的,像是农村放牛娃。
褚墨之点了点头,弯腰拿起一颗白菜一把菠菜进了厨房。
向来都是喜欢自己做饭的褚墨之,早已习惯了这种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生活。
白菜很好洗,轻轻用水冲掉外面的泥土就行。
林月昭小跑进了厨房,声音中有几分紧张:“三哥……”
之前的称呼还是冷漠的“褚先生”,这一会儿又变成“三哥”了?
很快他就不是她三哥了。
不过她这样说,大概率是有求于他。
“怎么了?”
他看着林月昭哭唧唧地弯腰挽起脏兮兮的校服裤腿,露出了一截纤细的小腿。
“我好像被什么虫子咬了,好大的包。”林月昭的脚踝处,的确有一个红肿的包,那个通红的包看起来还在扩散,明明脚踝处只有一个很小的红点,周围却都肿了起来。
这包看上去有些吓人,怪不得林月昭这幅样子。
褚墨之弯腰,看她的腿,“疼吗?”
“不疼,就是很痒。像是被蚊子咬了,但是蚊子也咬不出这么大的包啊。”呜呜呜不会是被什么毒虫子咬了吧。
三哥你的菜园子里是不是还养虫子了啊?
“去沙发上等着,我给你拿药。”
褚墨之转身上了楼,不一会儿拿了一个药草包下来,手中还拿了一个白色的小瓷瓶。
他走过来,将药包放在了茶几上,弯下腰,看着林月昭不住挠着被虫子叮了的地方,越抓越红,这样根本无用。
“手拿走,涂药。”
林月昭赶快把自己的手拿走了。
“三哥我自己涂就行。”她看着三哥白皙修长的手指,好好看啊。
忽然想到了如果三哥真的穿回到了古代,穿着汉服,一定是吸引不少少女的贵公子。
“不用,”褚墨之将手在一个湿毛巾上擦了擦,然后打开白色的小瓷瓶,“我就这么点药了,怕你浪费。”
“……”林月昭对三哥的贵公子人设瞬间破灭了。
真抠。
三哥是真的抠。
他小心翼翼地倒了一点出来,“裤腿挽高一点。”
“哦。”林月昭将校服的裤子又向上扯了扯,露到了膝盖的位置,此时脚踝处的红肿已经蔓延到了小腿。
褚墨之的手沾着冰凉的膏体,轻轻地涂在了林月昭白皙的脚踝处,然后认真地按摩了一会儿,促进药膏的吸收。
他的手劲很轻柔,让人觉得很舒服,像是一个认真的小护士。
可哪里能找到这样帅气的男护呢。
褚墨之涂完药,看到了她小腿上还有一些淤青,她的膝盖处也是青紫的,看着像是让人掐了,或者是掉进水沟里摔的。
这是怎么搞的?
别告诉他刚才她还掉水沟里了?
“这也是被虫子叮的?”褚墨之顺手挽了挽她的裤腿,露出她淤青的膝盖。
“噢……别按!”林月昭倒吸了一口凉气,真想拍掉褚墨之到处乱按的手,“疼啊哥!”
刚才那么大的红包都没说疼,现在这些腿上的淤青说疼了?
“膝盖怎么弄的?你在菜园里跪着挖的菜?”
她摇了摇头,伸手轻轻地按住自己的膝盖,“没事,这些都是跳舞时候的磕碰,有的姿势是要跳起来跪下的,所以腿上的淤青比较多。”
习惯了就好。
哎,说多了三哥也不懂。
本来挺白皙的小腿上突然看到好多淤青,不知道的以为是家庭暴力呢。
褚墨之抬头看向林月昭,真不知道她还会跳舞。
而且,还过度敬业。
“你那样对膝盖的磨损很大,年纪大了膝盖会疼。”
“嗯我知道了。”没办法,领舞就是要给大家做出示范,有时候示范一次还不够,示范无数次。
褚墨之起身,“以后戴护膝。”
“噢。”
褚墨之洗了洗手,将药包打开,放进煮中药的壶中,加上矿泉水,小火熬煮。
然后又去做菜,将洗好的菜切两刀,放到盘子中,加一些简单的调料,放到锅中蒸煮。
等他回到客厅时,林月昭又伏在桌子上写作业了。
由此可见,她的课业的确是很重的。
他要是不帮她写作业,她可能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褚墨之将自己写好的作文从稿纸本上撕下来,和卷子钉在一起,交给了林月昭。
她抬头,看到一份十分工整的卷子,每一个阅读理解题都写得满满的,好像空间都不够他发挥。
再翻过去看作文,作文的字迹略有练笔,像是抒发感情的时候有些过度,字迹比划时而疾驰,时而圆润。
卷子的姓名处,写着非常漂亮的“林月昭”三个字,带着些笔锋,又用行楷写的,让人感觉一顿一挫之间颇有气场。
像是一个恃才傲物的书生。
没想到褚墨之会写的这么认真。
“谢谢三哥。”林月昭将写好的作业一一放进了书包中,这时闻到了厨房中飘来的浓浓的中药的苦味。
“三哥,锅……”是不是糊了?
褚墨之看了眼时间,“药煮好了。”
哈?药?
林月昭摸了摸扁扁的肚子,她还没吃饭啊!
刚刚采回来的不是白菜吗?怎么变成草药了?
“来餐厅吃饭。”
听到褚墨之的话,林月昭半信半疑地过去了。
是吃饭?还是喝药?
红木长桌上摆着两盘子白菜卷,每人的手边有一杯浅褐色的茶水。
这就是……我们今天全部的食物了吗?
我的土豆呢?
我的小香椿呢?
我的胡萝卜呢?
三哥,你未免抠门得过分了吧!
林月昭看着褚墨之已然坐在了桌子前面,拿起了筷子,看上去打算开动了。
可是,那茶杯中浓浓的中草药的苦味在半空中漂浮不去,实在是让她有些吃不下去。
“这个是白菜卷,旁边的是药草茶,你尝尝吧。”
褚墨之特意拿了点朱砂粉加在了药茶里面,看看她喝了会有什么反应。
餐厅中弥漫着药草的那种苦腥味,林月昭捂着鼻子,摇了摇头,“不了,不了。”
褚墨之吃了一个寡淡无味的白菜卷,然后淡定地喝了一口药茶,看向林月昭。
她闻到药茶的这股味道就想吐了,这个味道简直和他屋子里淡淡的药草的味道根本不一样。
像是还加了鱼腥草之类的药材。
她拿着筷子夹了一个白菜卷,放到了嘴里。
三哥的手艺和四哥可真是差远了。
这个时候林月昭才意识到四哥是真的专业了。
三哥做的白菜卷,只有很淡的咸味,其他什么味道都没有。好似水煮白菜里面放了几粒盐。
对面的褚墨之吃得斯文且津津有味,这本就是他的生活,不过林月昭有些受不了了。
她去厨房又拿了点酱油,倒在了白菜卷上,这才勉强又吃了几个。
那些女明星们,应该来三哥家减肥。
这感觉就像是进了寺庙吃斋饭,干农活。
太苦了。
“不喝点尝尝吗?特意给你煮的。”褚墨之又将那杯冒着热气的药草茶推到了林月昭的面前。
特意给你煮的,为了让你显出原形。
朱砂,无论是什么妖魔鬼怪都害怕。
若是误食了,那后果不堪设想。
他的朱砂,可是纯的朱砂。
林月昭听了三哥的话,十分惶恐。不要这样特意吧,白菜卷她就已经受够了,还要喝那个怪味茶?
“不用了三哥,我真的不渴。”
“喝一杯吧,这个是清热解毒的,有助于蚊虫叮咬的止痒消肿。”
这么一说,听上去的确是为她特意煮的。
林月昭拿起那杯子,闻了一下,险些吐出来。
“我是特意为你煮的,请你尊重我的劳动成果。”褚墨之微笑。
“我喝我喝!”林月昭举手投降,希望三哥以后千万不要特意为她做什么,真的有可能会要了她的命,“三哥以后千万不要这么麻烦了,我受不起。”
褚墨之点头,看着林月昭像是赴死一样地拿起杯子,皱着脸捏着鼻子,大口大口地喝了下去,喝完之后她猛然将杯子放到了桌子上,她痛苦地大吼了一声,“我完了!”
你的确是要完了。
褚墨之看着林月昭,“怎么样?有没有感觉有些头晕?”
林月昭脸色十分难看,“我有点想吐。”
褚墨之的脸一下子就冷了下来。
你怎么一点都不配合。
“那你快去,别弄脏了我的屋子。”
林月昭点头,跑到了洗手间,对着马桶好久都没吐出来。
我的天,为什么三哥给她的药草茶难喝得像是洗脚水,里面好像还有沉淀?
吐不出来的感觉简直比吐了还难受。
等了她好久,她终于从厕所里出来了。
还能从厕所里走出来?
他佩服她。
“有感觉了吗?”
林月昭点了点头,拖着难受的身体走到了餐桌前,“三哥……”
“嗯?”
“以后菜我洗,锅我刷,”林月昭打了个嗝,赶快捂住了嘴,“能不能别再给我喝刷锅水了?”
我要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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