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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不好了,咱们山脚下那块地被刨了!”

一大早,大队长甄山峰刚捧起媳妇做好的大碴子粥,准备喝点热乎东西暖暖胃,外头就跑过来一个毛头小子,咋咋唬唬闹腾起来。

“啥!”

地是农民的根,庄稼是农民的命,地被刨了,那可不是小事。

甄山峰也顾不上喝粥了,放下碗,穿上外套就跟着报信的小子朝那块出事的地方跑去。

甄山峰的家在靠近生产队外侧的位置,等到他赶到山脚下的时候,不少社员已经听到消息赶过来了,有些住的近的社员手里还捧着碗,时不时喝上几口。

“怎么回事啊!”

甄山峰一来,围着的人赶紧给他让出一条小道,这个时候甄山峰才看清被刨的田地的惨状。

这一片地种的大多都是番薯,边上几垄靠近小河沟的地种了白菜,那些马上就可以采摘的白菜不用说了,被啃的七零八落,几乎没有一个完好的模样,深埋在地下的番薯也没能幸免于难,大半亩地被拱起,地上到处都是被拱上来的半大番薯,每一个上面都有被野兽咬过的痕迹。

除此之外,这一片田地还有许多凌乱的脚印,看上去不像是人的,更像是动物的。

“该死的野猪又下山了!”

一个经验老道的老人恶狠狠地说道。

这些粮食都是大家的财产,野猪这一晚上起码糟蹋了数百斤番薯,去掉上交给公家的那一份,每户人家今年分粮起码得少分一两斤呢。

饥荒还没过去多少年,在他们眼里,粮食比黄金还要金贵。

“野猪都多少年没有下山了。”

边上捧着碗喝大碴子粥的年轻人嘀咕了一句,他们这里背靠大山,平日里和那些野畜井水不犯河水,山上的动物很少会下山糟蹋粮食。

当年饥荒的时候,山上也找不到吃的,一些畜牲成群结队下山找过食物,其中就有野猪群。

那个时候人都饿疯了,把地里那点粮食看的比性命还重要,山上的畜生想要糟蹋,自然是要用命捍卫的。

那一次附近的驻军都出动了,一共打死了十二头成年野猪,六七头小野猪,猎物当然也归军队所有了,不过因为当时地里为数不多的粮食被糟蹋了一些,军队给留了两头小野猪,当作补偿。

但凡经历过那一场饥荒的人,至今都对野猪的香味恋恋不忘。

也正是有了那一次经历,到后来山穷水尽的时候,甄山坤才会提出带着壮劳力进入深山,看看能不能抓几头畜牲回来。

不过他们的武器没有军队齐全,体力和行动力也比不上训练有素的军人,以至于最后虽然抓到了一个熊瞎子和一些小猎物,却也导致了甄山坤的死亡和一部分男人受伤。

那一次的经历让所有人都意识到,这座山既是宝藏,也是一个极为危险的存在。

“上一次军队没有把那群畜牲抓干净?”

他们还以为部队抓到那么多的野猪,是把一整个野猪群都给端了呢。

“大队长,这次咱们应该怎么办啊?”

遇到这种情况,大伙儿都将希望寄托在了甄山峰的身上。

乡下人都知道野猪这种畜牲有多难缠,这些畜生常年在身上滚泥浆,时不时在岩石上磨蹭自己的皮肤,一般的刀具根本砍不开它那一身厚厚的“盔甲”,而且野猪的脑子是一根筋,不管它们是因为什么原因下山偷啃农作物,只要它们尝到了甘甜脆爽的红薯和白菜,就绝对不会放过剩下那些还没被糟蹋的粮食。

野猪也知道什么东西好吃,他们辛苦耕种的庄稼,可比山上的野草美味多了。

恐怕这次野猪下山,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次。

“先把这片地的番薯都挖出来吧。”

甄山峰的眉头皱成一个川字,显然这件事让他觉得十分棘手。

“这些番薯的个头都还不大呢,现在挖出来,糟蹋了……”

一些老人面露不舍,再过大半个月,番薯的个头能大一圈,而且这个时候的番薯都还比较生涩,口感不够脆爽,到时候用来做薯粉,出粉率也不会很高。

“那也比被野猪糟蹋来的好。”

甄山峰叹了口气说道。

这一片地有些偏,最近的一户人家距离这里也有三四十米远,目前还不知道野猪群到底有多大,可从脚印和一晚上被糟蹋的粮食来看,这个野猪群规模绝对小不到哪里去。

要是让人半夜守着,恐怕会有危险,指派谁都会惹来怨言。

大伙儿一听甄山峰的话,也知道了他的为难。

“这些畜牲真是糟贱东西。”

看着满地被掘起来的番薯,很多都只是被咬了一口,估计到了后来,野猪已经不再纯粹是满足肚子了,这些被浪费的番薯,起码也得有近百斤了。

他们更心疼粮食,也不在意这些番薯被野猪啃过,决定等会儿就将这些被糟蹋了一半的番薯全都捡起来,削掉有牙印的那些位置,剩下全生产队分了,反正吃不死人。

“这段时间大家都管好自家的孩子,别让他们到处乱跑了,尤其是野果林那一块,这段时间不要再去了。”

甄山峰叮嘱了几句,然后匆匆忙忙朝大队部赶去。

队上有一辆自行车,是公家的财产,平时都停放在大队部的办公室里,甄山峰得去公社一趟,报告野猪下山这件事情。

那么庞大的野猪群,他们肯定是对付不了的,这个时候,只能请民兵队或是附近的驻军出手了。

而且山上的畜牲也算是公家的财产,到时候野猪下山了,他们能不能为了保卫粮食杀野猪,这也是个麻烦事,他得管公社问一下处理章程,可不能在这件事上犯错误了。

******

重生后,林蕊花了几天的时间适应自己五岁的身体,她其实已经不太记得清五岁的自己是什么模样的了,尽可能的少说话,多做事,倒也没有惹来家人的怀疑。

就连和她关系最密切的两个姐姐,也只是觉得妹妹这段时间沉默了许多,压根想不到,现在在妹妹身体里的,是一个来自十多年以后的灵魂。

林蕊的大姐名叫林花,今年已经十一岁了,在公社小学念五年级,林家父母和乡下大多数人家一样,更重视儿子,可他们并不算十分偏心眼的父母,女儿到了读书的年龄,他们也舍得花钱送女儿去念书。

不过在林家,女孩子们依旧要承担家里很多家务事,林蕊的大姐林花就是一个勤快姑娘,每次从学校回来,会帮着林母洗衣做饭。

林蕊的二姐名叫林朵,比林蕊大两岁,还不到念书的年纪,其实林家的家务事也不算太多,林母和林大姐都是能干又勤快的性子,落到两个小妹妹身上的活,就剩下一些散碎的活计,两人每天花一两个小时的时间,就能把那些活干完了。

林朵的个性比较淘气,一做完活儿就去外头撒欢,之前野果林里的枣树折断,被带到大队部的孩子中就有她。

甄宝力举手的时候,林朵也十分积极主动地把自己的手高高举起,为此回家后,还挨了老娘一顿打。

不过林朵这人心大,被打的时候哭的稀里哗啦,晚上还在被窝里笃定发誓不再和娘说话,第二天一觉醒来,就又嘻嘻哈哈地凑到老娘屁股后头,问她今天吃啥了。

看到自家小妹这些天闷闷不乐的,也不爱和她们说话,林朵就想着把妹妹带出去玩,改改她的脾气。

林蕊其实不想去的,她觉得现在的自己和这些孩子玩不到一起,可是林朵硬拉着她,对方的力气比她大,她根本就挣脱不掉,只能认命跟上了。

等她们姐妹过来的时候,不少孩子已经早他们一步到达赵家了。

其中就有甄宝力和甄宝宝。

林蕊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两张熟悉的面孔,她的心一痛,立马将目光收了回来。

“今天咱们去哪儿玩啊?娘说了,让我们最近不要去山脚那片地方,哎,本来今天我还想去掏点鸟蛋烤着吃呢。”

赵成虎站在人群中间,看上去蔫蔫的。

这个时候乡下的孩子大多是放养的,哪个皮猴子不会爬树下河?

虽说现在山上河里的东西都是公家所有,可孩子们在一块打几只鸟,摸几条鱼烤着吃,大人还能上纲上线和孩子计较不成。

即便是公社最严谨的干部也做不到,因为他们家也有小孩,在家家户户条件都很艰难的情况下,孩子们也只能用这种手段解解馋了。

只要数量不是很大,大人们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要不咱们去摸田螺吧,再过一段时间,它们都钻塘泥里了,想摸都摸不到。”

有一个孩子提议,既然大人都不让他们去山脚那一片,那么他们就去河塘呗,摸点田螺,运气好还能抓几条鱼烤着吃。

这个提议得到了男孩子们的一致认可。

至于女孩子都不太向往这种娱乐活动,因为现在天气已经转凉了,大家身上都穿着长袖长裤,如果要下水,就必须把裤子脱掉,到时候还有可能着凉。

而且虽然河滩有一片浅水区,稍微深一点的地方也只没过膝盖,可踩着脏兮兮的塘泥总归叫已经有爱美意识的小姑娘不太高兴。

“你们不下河,就去边上找点野果子呗,我记得那一片有扁担杆,也不知道有没有被摘光。”

赵成虎觉得自己作为这一片孩子的大哥,就要照顾女同志们的情绪,不能当那种偏心的领导。

他口中的扁担杆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野果,红彤彤的,红豆大小,吃起来其实没什么味道,不过它的样子好看,很多女孩子连根红头绳都没有,喜欢摘这种野果子当装饰品,插在自己的辫子上。

果然在赵成虎说完这句话后,一些女孩子的表情也都松动了。

大家不再有异议,一群孩子浩浩荡荡朝小河滩走去。

“妹,等会儿哥给你摸大田螺吃。”

甄宝力牵着妹妹的手,拍着胸脯表示。

其实现在不是吃螺蛳的最佳时间,螺蛳最美味的日子在清明前后,那个时候螺蛳还没有产籽,除此之外,就是中秋前后,那个时候的螺蛳最肥美。

不过乡下吃的东西小,即便螺蛳的口感不如这两个时期,也聊胜于无。

孩子们处理螺蛳的方式很简单,把田螺肉挑出来,去掉屁股,只留一个头,然后用细一点的棍子插起来,放在火堆上面烤,最后加一点辣椒末。

这种方式做出来的螺蛳肉还带着泥腥味,口味也不够丰富,可胜在螺肉烤炙后喷香有嚼劲,还有肉味,算是不可多得的零嘴了。

要是能在摸田螺的时候运气好摸到一两条小鱼或是泥鳅,那就更幸运了,再小的鱼或是泥鳅,一口下去嚼到的肉都比一堆螺蛳来得多。

林蕊被林朵牵着手,看着走在她们前面的甄家兄妹,心里五味杂陈。

甄宝力真的是一个好哥哥,不管这个妹妹多么没用,占用了家里多少资源,他都毫无怨言,相比较之下,她家哥哥弟弟对她们这些姐妹虽然也挺不错,可一旦涉及到财产问题,那点亲情恐怕都不够用了。

如果她是甄宝宝,她肯定很高兴自己有这样一个哥哥,可偏偏她是甄宝力的妻子,处于不同的立场,心态完全不同了。

其实即便她对上辈子的生活诸多埋怨,她也不得不承认,依旧有很多人羡慕她拥有甄宝力这样能挣钱的丈夫,羡慕她的婆婆一颗心全放在闺女身上,几乎不干涉他们小夫妻的生活。

林蕊自嘲地笑了笑,可能比起这些,她更愿意有一个大半重心放在她和孩子身上的丈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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