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最好喝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十四章 捕兽令,我在汉末当后浪,百事最好喝,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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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平六年五月下旬,蜀郡,成都县北的一片群山里。

由春转夏,山下的温度已经开始逐渐上升,山坳里的河谷地带更是有了闷热之感。但是在这平均海拔超过一千五百米的大山深处,依然有着深深的凉意。

在一片深可没膝的草地里,虽然没有风,但仍然看得出有着轻微的晃动。在草丛前面一处较为空旷的地带里,一只可怜的梅花鹿被五花大绑在一个木桩上,此时正拼尽全力地挣扎着。

而刘瑁和甘雄等人,则是潜伏在距离梅花鹿数丈开外的茂密草丛里。

此时的他们,正聚精会神地盯着自己前面的地方,期待着属于他们的猎物到来。

从早晨卯时一直蹲守到巳时,历经两个时辰之后,他们的潜身总算是迎来了收获的时候。

一阵腥风吹来,众人看到了一个巨大的黑黄色身影。

这是一头成年的华南虎,长约两米,它循着梅花鹿的叫声来到了这里。

“太守,那大虫过来了。”

不远处的一簇簇长草被虎爪拨开,甘雄赶紧低声冲刘瑁喊道。

刘瑁点了点头:“嗯,兴业,让树上的兄弟们准备好,待这畜牲进到三十步以内,齐射一轮。”

甘雄点了点头,随即向埋伏在树上的几个士卒传令。

站在树梢上的一个士卒看到前方若隐若现的大虫,神情里满是兴奋,一面握紧了手里的长弓,一面喃喃道:“这就是最后一只大虫了,猎完我等就能回城了!”

大虫越走越近,刘瑁和众人都开始屏气凝神。

六十步,五十步,四十步……

三十步!

刘瑁忽地从草丛间站起身来,抽出腰间的佩刀,大喝一声:“目标大虫,弓箭手上箭齐射!”

“唰唰唰!”

随着刘瑁一声令下,几个士卒从高耸的大树顶部探出头来,个个张弓搭箭,一轮箭雨从他们手中飞泄而出。

每一支羽箭在这一刻都化为了夺命的利刃,直插大虫的各个要害而去。

在三十步以内的距离,居高临下地进行点射,这种操作对于这些弓马娴熟的刘氏护卫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毫不夸张地说,他们甚至可以达到箭发十枚,而中其九的地步。

而且,大虫的注意力集中在到嘴的美食身上,对身边的环境完全放松了警惕,这更是给了他们可乘之机。

所以在刹那之间,已经有三四枚羽箭穿过了大虫全身上下的各处皮肉。

顿时,鲜血四溅而起,大虫立刻就变得癫狂了起来。

刘瑁见状,不禁大喜,立刻对身边的众人喊道:“大虫已经中箭,大家随我上前,速速击杀此獠!”

说完,刘瑁引着身后的上十名士卒,拎着刀剑,一起奋力朝大虫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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