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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菜没什么技术含量,把食材切好了放进砂锅里就行,倒是不用担心她做砸。
“那再买块藕吧,江先生挺喜欢的。”陈盼一时口快,忘了改用更亲昵的称呼,只好找补道,“我以前给他做过,他挺喜欢吃的。”
于小姐的脸色立刻就变了,唇抿得几乎快要看不见,她不悦道“那真是太可惜了,我不喜欢莲藕排骨汤,就喜欢用玉米炖,你选哪个?”
说着,她已经亲自动手把购物车推出去快半米远了,是压根没给陈盼选择的机会。
陈盼对食材的要求向来不高,除了徐馨炖的汤是她的最爱以外,其他人的厨艺统一被她归类为能吃,因此她实在是犯不上为了江帜舟的口味跟于小姐闹不愉快。
更何况,江帜舟也未必就喜欢喝莲藕排骨汤,不过是一起吃饭的时候,见他喝过罢了。
“我也喜欢玉米。”陈盼毫不犹豫的答完,立刻又开始张望排骨的方位,是打算速战速决,早点拎着食材出去,否则万一江帜舟等的没了耐心,先行回家去了,那她的戏可就没的唱了。
于小姐只要陈盼嘴上帮着自己就行,倒也没有霸道到非要人心服口服的地步,只是她一看就是被千娇万宠长大的,选菜的水平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
陈盼在她指着一块筒骨,要营业员帮忙称重之时,忍不住插嘴道“跟玉米一起炖汤的话,还是小排好一点,你要是买这么大一块筒骨,就不只是怎么剁的问题了,炖出来只有玉米可吃。”
“可是我之前在家炖汤的时候,我爸说很好喝诶。”于小姐理智上知道她说的是对的,但情感上就是有点不服气,故而非要嘴硬到底。
亲情的力量还真是伟大的。陈盼在心中无声的感叹完,又主动递了个台阶过去“我比较喜欢吃排骨,咱们买这个小排好不好?”
于小姐吃软不吃硬,她自然也没必要为了逞一时之快非跟一个小姑娘摆谱。
“那好吧。”于小姐打量着陈盼的白皙侧脸和说这话时略显无奈的神情,目光中现出一点得意,嗔怪道,“谁让我答应了要做饭给你吃呢。”
陈盼有陪徐馨一起去买菜的经验,很快选出来一段最适宜炖汤的小排,对营业员说“麻烦帮我们剁一下吧,差不多剁成拇指长的小块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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