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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方晓为了掩人耳目,租住的房屋是那种老宅院,云山镇改建留下的漏网之鱼。
地处偏僻,式样老旧,还是现在不多见的红砖墙瓦背屋,收拾得很干净,有一股十年代的印记,颇有些“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味道,与他外表形象很搭配。
附近都是小平层,住着的人不多,大部分是云山镇上的老人,住楼房不习惯,放不下住了十多年的老房子,方晓就是看在附近的人不打扰才选择了这里。
没想到现在反而作茧自缚,有人闹事也没有引来多少注意,更没有人出头来赶一看就不好惹的明哥。
方晓洗了头之后,一直找理由进入屋里,又是干毛巾又是换衣服,听起来都没有破绽,但是明哥耍横,硬不许他顺心顺意做出任何一件事,堵住门口就不让开。
林间来得很快,快到超出了三人的想象,短短十分钟内就出现在几人面前。
鹊仙村地势较高,从村口到镇上五六公里,几乎都是下坡路,平时若是不急着赶路,只要扶稳车把,一路上都不需要怎么踩蹬自行车脚踏就能顺利到达镇上。
但是此刻的林间却大汗淋漓,五公里的骑行,让他感觉像是大热天里干了一上午的农活一样疲累。
这一路上他没有丝毫减速,即使是最陡的那个坡道,他都觉得太慢,脚下踩踏不停冲下来的,以前慢慢踩半个小时才能走完的路程,被他硬生生缩短到十分钟内!时速三十公里,这是很多电动车的标准速度。
但林间还是觉得慢,十分钟从山上赶到家里,十分钟内到达云山镇,这段路程,林间从来没有感觉到像今天一样漫长,如果不是怕意外,他还可以更快。
房里三人看到他的形象不禁感到惊讶,林间虽然是个乡村少年,但衣着向来整洁,举止受到小时候爷爷的教导影响,文雅有礼得跟电视上的书生秀才一样,此刻他却如同刚打了败仗丢盔弃甲的士兵,神色仓皇,衣衫不整,上衣有明显的泥尘污渍,手肘和膝盖以下的衣袖裤腿都被血色浸染,手掌上的擦伤因为路上剧烈运动,依然有鲜血流出,擦破了的皮被他随手撕掉,更扩大了伤口,看得柳芽都忍不住心疼。
现在看他这副模样,绝对不是有意自残弄出来的。
看到院子里三人完好无损,林间一路上提起来的心终于落了下来,一口气放松,疲累和受伤的疼痛一起涌上来,差点就站不稳。
“你怎么搞的!”明哥看到他这副惨状,忍不住上前询问。
“山上摔了一跤!”林间不以为意地挥挥手,如果不是看到柳芽平安无事,他现在都还感觉不到伤口有些疼。
柳芽目光遇上那一双关切备至的双眼,顿时心中一软,虽然认为他以前做的事情很过分,突然还是感觉自己可以原谅他了。
如果一个人能够为了她做出这种事,哪怕那个少年为人卑劣不堪,一腔真心实意却是真的,即使她可以不接受,但也不能无视。
想到这里她站起来走向林间,眼中流露出一丝担忧“你没事吧?”
林间摇摇头,看到柳芽安全,他便开心笑了起来,心里几句话轮着跳动赶上了,身边的人没有受到伤害,现实里终于不用再面对梦境一样的结局。
“要不我送你去卫生站包扎一下伤口?”柳芽看到那还沾着苔藓泥沙的伤口,有些于心不忍,对林间之前所为,也看淡了很多。
“没事,我…”刚想说话,“站住!”突然明哥一声大喝将他的声音盖住了,与之一起被堵住的,还有想要进屋的方晓。
“我进去拿些纱布和碘酒给林间擦一下。”方晓用力推挤明哥,想要进入屋里。
林间这么快到来,让他感觉到有些不安,这个少年除了刚刚在网上加好友的那一瞬表现过友好,之后就一直警惕得像是知道他的底细一般。
一开始他还以为林间暗恋柳芽,所以才会有这么强烈的敌意,但是越想到后来,他就越发现林间没有那么简单。
好像是在没有看见他的时候,就已经看穿了他的来历!
从方晓出现在云山镇开始,大部分阻力都是因林间引起的,虽然对他的计划没有造成多大影响,但不管做什么,一举一动就像是暴露在这个少年面前。
他约柳芽过来不过几分钟,明哥就赶着来闹事了,如果不是这一场闹剧,他现在已经得手!
方晓在房里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只要进去稍微一查,他的险恶用心立刻就会暴露。
而这个壮汉听柳芽说起来,又是个混混头子,看样子还唯林间马首是瞻,区区十五岁的初三少年,难道真实身份是云山镇地下世界的主宰者?
别开玩笑好不好!这可不是三流都市小说!十几岁的人,怎么可能有掌控一方的魄力和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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