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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都是为皇上尽心而已。”薛方拱拱手便盘膝坐下,从随身携带的药柜之中抽出笔墨纸砚,便开始以一手漂亮的小楷,书写药方。
大多数的御医都探过头来张望,显然明白顺着台阶下的道理,毕竟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若是还要争个你长我短,那也太不识相了。
可华夏的各个历史时期,或许会缺少一类人,但是有一类人是永远不缺的。
那便是——杠精。
其实黄重真倒是觉得,所谓杠精其实就是倔强到近乎偏执的人。
而倔强、偏执,同样也是华夏文明滋养而出的精神品质。
孰好孰坏暂且不论,总之秉承着这类品质的人们不一定是坏人,只是其言行举止多少有些过激罢了。
御医之中就有这样一个人,先是以一副不屑的表情冷眼旁观着众人的争论,待尘埃快要落定时,才一抖胡须站出来道“为何不施以金针之术?要知道金针之术乃是我华夏古老相传的一门医术……”
这御医正要展开长篇大论,如御史言官般口头谱写一册万言书。
但是话匣子才刚刚打开,便生生地止住了。
因为他赫然发现,殿上的那少年居然伸手进入了那副轻薄的铠甲之中,然后便掏出一份扎着金针的专用布袋,举在手中道“高手在民间,我华夏多的是深藏不露的隐士高人。因此,若单论金针之术,本将不敢妄居第一。
但是,若单论金针的精致程度,本将敢说,放眼大明……哦不,是放眼整个世界,都无人能出本将之右。太医若是不信,便来拿去瞅瞅。当然,此乃银针,因为金针太软,我辽东健儿在对付建奴之时,容不得半丝疲软。”
看得出来,这太医根本就不屑理他,因为无论如何他都是不敢上殿的。
重真轻轻一笑,便转向一旁的魏忠贤,将金针布袋递给他。
“我去?”魏忠贤瞠目结舌地指指自己,又指指殿下那个太医。
“不然嘞?你来帮皇上拍背?”重真咧嘴笑道。
魏忠贤突然恨透了这个阳光般灿烂的少年笑容,但他的为人无疑已阴毒到了骨血深处,点点头便不动声色地接过布袋,走下殿去交给那名太医。
魏忠贤的阴鸷的眼睛一直都注视着他,而后者,竟也倔强地注视着这个权阉。
满殿多的是幸灾乐祸之人,唯独黄重真李标等人,对他的倔强偏执,投以了赞赏钦佩的目光。
魏忠贤见眼光弹压不住对方,心中的怒火之盛,简直可以燃烧自己。
黄重真自然是察觉到了的,不过觉得他的火乃是阴火,属于阴盛阳衰。
男人患上这个病症,真不太好治,除非把那神经细胞极其丰富的玩意儿接回去,不过显然,这个时代并不具备这个技术。
魏忠贤熏天的气焰,最终败给了华夏杠精的倔强偏执。
“有的是时间收拾你,等下了朝,捏死你就跟捏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魏忠贤阴恻恻地小声威胁了一番,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转身欲走。
如果说,杠精御医从其手中夺过金针布袋,并且还冷哼了一声行为,已经让他很愤怒了。那么,薛方的药方刚好写完,让他顺便带回殿上让皇上过目的行径,便差点儿让他出离愤怒,当场暴走。
然而,他虽然已经九千九百九十九了,但还是没有资格在这太和殿上发火。
这一点,他便连黄重真这个刚从辽东关宁来的少年,都比不过。
他还不能像那杠精御医那样一把夺过,因为药方的纸张很薄很脆,稍一用力便会被撕破,并且这药方首先是呈给皇上看的,他干的可不就是这活儿么?
他还不敢只用单手就接,因为那样便是对皇上的不尊重。
在彻底地露出獠牙之前,他并不敢对大明皇权,现出哪怕一丝一毫的亵渎。
于是,他只好微微欠着身子,撅着腚儿,恭恭敬敬地用双手将这份珍贵的药方接过,然后转身往呈天启皇帝。
杠精的最大特点,便是看到所有看不顺眼的事物都要插上一嘴,在魏忠贤转身上殿的一刹那,薛方还小声冷哼道“别老是觊觎皇权,别忘了你的本分,这才是你这个秉笔太监该做的活儿啊!”
他说得很轻,若换在平日,这声嘀咕必定会淹没在太和殿群臣的争论之中。
然而今时不同往日,重真当真便如一只大蝗虫那样,单以振翅之能,便让大明朝政之所的这潭浑水,以语出惊人、艳惊四座的方式,淌平了下来。
群臣听见了,天启也听见了,禁不住深深望了他一眼。
魏忠贤则是浑身一震,然而在殿内殿外所有之人外加二狗的注视之中,尽管心内阴火炙热,差点儿便将他自己燃烧,却仍旧不敢稍有异动。
他只能装作毫不在意的,将手中的药方,呈至了天启面前。
天启识字,却哪里看得懂药方,于是顺手就拿给了重真。
重真一目了然,顺势就递给了魏忠贤道“拿去抓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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