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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的残暴,不会因为求饶和示弱而有丝毫收敛,反倒是在雷霆手段面前,他们会知难而退,畏威而避。
正如柳如烟纵横燕云之地数月,令金人谈之色变,也令金人就此“安分守己”了不少。光天化日之下,几个金兵就敢劫掠村镇之事一度绝迹。
此谓,豺狼之性,只能示以虎豹之威。
所以,当看到武松斩杀了那托叶,柳如烟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暗暗叫好。
话说,眼见武松力退金兵,又斩了那托叶,孟宪是喜出望外,连忙命人放下吊桥,将武松等人迎回山寨。
接着,他不顾自己还在不停地咳嗽,吩咐手下,在大殿中备下酒菜,要好好地犒劳武松等人。
孟宪并非不知道此举会激怒金人,但他更明白,只要他一日不降,金兵早晚会有攻山的那一天,武松此举则为自己争取了时间。
而且能得武松这般人物相助,一旦与金人接战,自然又多了几分胜算。
待武松等人随孟宪重新回到大殿时,在方才的那间厅堂内,酒菜已经摆好,虚席以待。
众人纷纷落座之后,亥言先扫了一眼桌上的酒菜。
只见桌上碗碟很大,菜却只有二三样一只如盆大般的碗中盛的是羊肉,一碗腌制的鹿肉,一碟水果,还有一碗乳白色的米粥。碗碟边则还放了一把七八寸长的短刀。
看着那碗中如拳头般大小的羊肉,亥言寻思着,这刀应该是用来削肉的了。
接着,亥言又对着那碗米粥端详了半天,不确定究意是何物。
他见柳如烟正好坐在邻桌,便探过身去,低声问道“娘子,可知这乳白色的米粥是何物?”
柳如烟笑了笑,回道“此食叫乳粥,亦叫酪粥,是以牛羊之奶加米煮制而成。不过”柳如烟又将声音压低了些,“此物味酸,且有腥膻之味,不喜者怕是难以下咽。”
“哦?莫非此物是鞑子的食物?”亥言也把声音压到最低。
柳如烟没回话,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
亥言记得,众人在山寨客房住了五日,每日酒食皆是有人送来,而且菜样颇多,鸡鸭鱼兔,山珍野味,煎烤烹酿,几乎日日不重样。可今日这山寨大当家的设宴,为何却如此单调了?
莫非亥言心里一直存在的那个疑问,如今又从这桌菜上得到了佐证这孟宪很可能是个胡人。
“诸位好汉,在下今日有幸得遇诸位,实乃三生有幸,在此略备薄酒,一来,以敬地主之谊,二来,则是答谢相助之恩。”亥言正琢磨着,孟宪已举起了酒碗道。
众人皆举杯相敬,一饮而尽。
肉,确是好吃。尤其是武松,本就习惯于这种大块吃肉的日子,索性弃刀不用,撕扯着大块羊肉,好不痛快。
但那乳粥,也确是有股腥膻之味。除了柳如烟以小口呷食,细品慢咽间颇为享受之外,其余众人皆是一尝之下,难掩皱眉之色。
“哈哈哈。”孟宪也发现众人的脸色有异,“忘了告诉诸位了,此乃乳粥,是以羊奶煮制而成,乃是专为招待贵客之用。初食者多有不惯,但多食几回,便可知其美味无穷。”
听孟宪如此一说,武松也不客气,直接道“大当家的,我是个粗人,有话就直说了,这羊肉,还有这鹿肉当真是美味,可这乳粥确实味有不惯,此物怕不是中原之食吧。”
“武兄弟说的没错,此物乃是北地之食。”孟宪道,“只因我祖上与鲜卑人颇有些渊源,故而有了同好此食之习。武兄弟若是吃不惯,不必勉强,吃那羊肉便是。”
“嗯,南北习俗却是大有不同,这日常饮食自然也是各有所好。”武松道,“不过,这喜好羊肉之美,倒是南北皆同。”
“武兄弟所言极是,正如你我虽萍水相逢,又有些误会在先,但共诛金贼之心却是一样。”孟宪道,“可见是志同道合。”
说起杀金兵,武松自然也是认同的。一时间,二人推杯换盏,相谈甚欢。
谈到兴处,孟宪又提起结拜之事,武松也欣然答应。于是,二人约定,等次日再摆下香案,正式结拜。
不过,二人所谈之中,武松对赵榛的身份依然只字未提,而孟宪对自己与鲜卑人的渊源亦是点到即止。
这顿饭吃完,亥言决定要和武松好好谈了谈了。
见亥言关上了房门,武松已经猜到他有话要说了。
“你是不是想说我和孟大当家结拜之事?”武松率先道。
“此事暂且放在一边。”亥言摇了摇头,“我只问你一件事。”
“何事?”
“倘若那孟宪是胡人,你当如何?”亥言正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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