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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想了。所以过来看看。”
“今天怎么变得会说话了?”秋姑冷着问:“说吧,是不是有事求我?”
“正是。”苏御一抬手,指向李勋,道:“这位朋友名叫李勋,正是东府李家货栈的头家兼掌柜。今日与我饮酒时,说喜欢贵府一名丫鬟,只是碍于不认识显伯府里的人,不好过来叨扰。只说要找媒婆来问。我说我与秋姑相熟,不如由我来当个媒人,只问问秋姑是否愿意把这丫鬟卖给他。”
秋姑道:“哦,原来是李家货栈的贵人,那你说说,你看上哪个丫鬟了?”
李勋指道:“提灯笼的丫鬟。”
秋姑斜眼一瞥,笑道:“李掌柜可真会挑人,别看这丫鬟跛脚,可却是个机伶鬼儿。我用得正好。不舍得卖。”
李勋惭愧道:“先前在吉祥小街,见姑娘机灵,还不知姑娘叫什么,也不知姑娘是秋姑心疼的丫鬟,如今既然知道,还哪敢叨扰。且给秋姑赔个不是。”
苏御醉酒模样走过去,扯住丫鬟手腕,对秋姑道:“秋姑,你不许说舍不得,我这朋友有钱,秋姑卖我个面子,今日一定要把丫鬟卖给他。只要秋姑肯说个数儿。”
秋姑见苏御酒醉,伸手拍打,硬生生把苏御手打开,把唐怜护在身后:“你个小没良心的,喝点马尿跑到姑姑这里来撒野。你给我出去,如若果真有心,改日醒酒再来。我可告诉你,低了五百万这丫鬟我可是不卖的。”
在梁朝卖身契分为“永久卖身契”和“限时卖身契”两种。与其它朝不同,梁朝穷苦人家更希望让孩子签永久卖身契,哪怕是卖得便宜一点。
因为《
大梁律》对永久卖身契提供法律保护,除非丫鬟、小厮犯法,否则不许家主弃养。包括丫鬟、小厮的生老病死,都有明确条例保护。比如丫鬟意外产子,也是要坐月子的。如若家主不提供月子内保护,还强行丫鬟劳动,丫鬟可以到县衙去告状。当然,现实中没有哪个丫鬟真的敢这样做。
不过《大梁律》的威严还是存在的。签永久卖身契的丫鬟小厮,确实能得到一些相应的保护。也有很多家里养着一些老婆子,老奴才。他们死的时候,根据家里情况,或许会给准备一口薄皮棺材。不过大部分都是用草席一裹,挖个坑就给埋了。
苦命人,一苦就是一辈子。
如果是签了“限时卖身契”的丫鬟,到了快到期的时候,通常都是三十岁左右。如果这个时候有人来买(或娶),价格一般不贵,基本三五万一个。如果是个漂亮丫鬟,最多也就二十万。当然,也有被家主留下的,会继续再签,还要征求丫鬟的意见。在苏御看来,这就相当于一份劳动合同。
唐怜在显伯府签的是二十年卖身契,而且还有些跛脚,当初买唐怜的时候,才花了2000钱。从十二岁养到十六岁,也没花几个钱。按理说卖20万就是天价了。可秋姑张嘴就要500万,这明显是没心思卖。
随后李勋一边道歉,一边把苏御拖拽出去。
秋姑站在门口,一阵笑骂,把苏御给骂跑。
“苏堂,看来唐怜并没有暴露。”
“嗯,确实如此。”
见唐怜没事,苏御宽心,装作灰溜溜的样子跑掉了。
本以为无事,可次日天刚亮就接到消息,昨夜显伯府后门抬出去三具尸体,有男有女,此时正放在署衙门口,说是因通*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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