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驰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344章 叶北冥封爵,谁赞成,谁反对?,我在农村修个仙,九驰,废文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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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谁?为何要和别人决斗?”
安宁公主野性又美丽的大眼睛,瞬间聚焦在叶修身上。
“这位是鹰郡‘东麓学院’的院长,一等靖海子叶北冥叶大人,”一旁的狄英笑道:“他要代表咱们帝国朝堂,和星罗洲的番邦蛮人决斗。事关我东华帝国的荣耀和国家利益,非同小可。”
“星罗洲?在哪里啊,没听说过。”安宁公主疑惑道。
“不远万里,远隔重洋,我也是今天第一次见到他们的人。”狄英笑道。
“就是他俩啊?咦,长得好奇怪。”安宁公主指了指那两位长相明显和中洲人不同的老外。
“没错,番邦人,和我们不太一样。”狄英和安宁公主本来就认识,所以说起话来相对比较随意。
“喂,你们要怎么决斗啊?比什么?输了又怎样赢了又如何?”安宁公主转向叶修,问道。
“第一轮比枪法,第二轮比剑术,第三轮亮拳互殴,三局两胜制。他们赢了,我们割地,我们赢了,他们赔款。”叶修言简意赅。
“岂有此理!”安宁公主那小暴脾气一下子起来了,“想侵占我帝国疆域?门都没有!叶……子爵,无论如何,你也要把他给我干趴下!”
“放心,包在我身上。”叶修微微一笑。
“打赢了,本公主重重有赏,打输了,我还得再揍你一顿!”
“他不会输的。”女帝摸了摸安宁公主的脑袋,莞尔一笑。
这时候,南渤国的王子也被请到了校演场。
南渤国是距离中洲不远的一个小岛上的国家,各方面比较封闭落后,国家相对贫穷一些。但这位王子却比先人更有开拓精神,他主张走出岛屿,与外面的世界交流。此次来东华帝国,也是想学习一下先进的治国经验,寻求合作。
对于能参与两个国家之间的比赛,他很兴奋。一再表示自己肯定会保持公正立场,做好裁判的。
第一轮,比枪法。
大家一起来到射箭区,杰克取出一把短铳,用了一个骑士标准的持枪手势,对着靶心瞄了片刻,然后扣动了扳机!
“砰”地一声巨响,硝烟弥漫间,子弹
飞了出去,直接射穿了百步之外的靶心。
“正中靶心!”负责观察的士兵挥了挥手旗子。
叶修点了点头,这个世界的火器,比地球早期的火铳,要犀利多了。最起码精度和准度上要强不少。
在场的诸位帝国精英被火枪发射时巨大的声响吓了一跳,这是他们第一次近距离感受热武器的威力。
确实比弓弩厉害得多。
百步之外,弓弩最多是钉在靶心,入木三分。而火枪的子弹却可以生生把硬木板射穿!这要是打在人身上,还得了?
“goodjob!”约翰热烈地鼓掌,满面喜意。
杰克不愧是远征舰队的头号神枪手,在异国他乡为瑞英合众国长脸了。
“叶,轮到你了。”杰克面无表情,但眼神中的自豪之情,遮也遮不住。
叶修的须弥戒中,储藏着一个军火库。世界级的名枪几乎一个不落。他手腕一翻,像变魔术一般,取出一把‘沙漠之鹰’。
这款手枪其实并不适合实战,但因为影视剧和游戏宣传的关系,名气却很大。使用12.7毫米手枪弹,弹匣容量只有7发。枪体重达2公斤,比一般手枪要大上一圈,而且后坐力超强,一般人轻易驯服不了它。
但这些缺点,对叶修来说都不算缺点。
对归元四层的人仙来说,‘沙漠之鹰’在他手里就像玩具。
他之所以选择这把枪,因为在手枪序列中,这玩意绝对是最强的装逼利器。
银色的枪身,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约翰和杰克愣住了。
“叶……你这是……”约翰疑惑道。
“手枪。”叶修淡淡道。
杰克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短铳,再看看叶修手中的‘沙漠之鹰’,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威力什么的先不说,最起码从外型上看,自己的短铳看上去就简陋多了。
“据我所知,东华帝国还处于冷兵器时代。你哪来的火器?”约翰皱了皱眉。
“国家机密。”叶修冷冷道。
“叶先生请吧,我倒要看看,你这所谓的手枪,威力能不能和我瑞英合众国的火器相提并论。”杰克依然对自
己的武器充满信心。
叶修向后退了50步。
你百步穿杨,怎么也要比你远一点。
“oh,我的神啊,你一定是在开玩笑。”约翰瞪大眼睛。
150步?你确定自己的武器能射那么远?
叶修拇指一弹,‘沙漠之鹰’绕着他的食指快捷无伦地转了几圈,姿态潇洒至极。
然后手臂随意一伸,看似完全没有瞄准,只是对着靶子的方向扣动了扳机。
“砰砰砰”,连续三声枪响,三颗子弹呈一直线,电光石火间,第一颗子弹轰穿了靶心,然后第二颗第三颗子弹鱼贯从弹孔中飞了过去,‘夺夺夺’,打在了靶子后面的土墙上,泥屑纷飞。
“三颗子弹……全部命中靶心!”那位士兵挥了挥旗子。
约翰和杰克面面相觑,都能从对方眼中看到震惊。
说好的冷兵器时代呢?难道他们的情报有误?
东华帝国怎么会有如此犀利的火器?
不仅外型设计远胜他们的短铳,而且射程更远,精准度更胜。最关键的是,人家的武器可以连发!
他们的短铳,打一枪,要重新装填弹药才行。
想象一下,如果在战场上遭遇,他们的火铳遇上对方能够连发的武器,场面会有多狼狈!
一轮齐射过后,你忙着装填火药呢,对方依然还能继续‘突突’。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啊”,一坨热乎乎的东西落在了鼻子上,约翰抹了一把,放在鼻尖一闻,却是新鲜鸟粪,恶臭难当。
“*&%$#^……”约翰连表面上的绅士也懒得装了,一连串国骂脱口而出。
“砰”,杰克抬手一枪,想把那只作恶的飞鸟打下来。
但这注定是徒劳的。
鸟儿飞的太高,火铳的射程根本达不到。
“砰”,叶修同样抬手一枪。
然后所有人就看到那只飞鸟忽然一个倒栽葱,从云层里跌落。
叶修伸手接住了,然后从鸟儿绑在左脚的卷筒里,取出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校演场,叶北冥与星罗洲使臣决斗,第一局,叶北冥胜。他手里有一种很犀利的火器,
须重点关注。”
他看了看,递给了女帝。
女帝扫了一眼,不动声色地将纸条收了起来。
刚才叶修射落的,是一只‘信鹤’。因为这种鸟可长途飞行,且有声波定位的能力,所以常常被养来做讯息传递的工具。
叶修之所以开枪,并不是为了帮约翰出气,而是他强大的神识察觉了这是一只传递信息的‘信鹤’。
有人在皇宫里设了眼线,不停地向外传递消息。
至于这个人是谁,消息是传给谁的,暂时不得而知。需要女帝深入去调查。
除了有心人,很少有人注意叶修这些小动作。
他们把注意力都放在了叶修神乎其神的枪法上。
150步,接连三枪全部中靶,已经够离谱了。抬手一枪,居然还能把云层中正在飞行的鸟儿射落,这是人干的事儿吗?
杰克本身就是神枪手,他知道这一手有多难!
输了,一败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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