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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秦御,一个差点害死妈妈的人。

我自从懂事以来,我就知道,我的妈妈在生我的那一天差点死去,之后的两年里面一直没有离开过重症监护室,满身的医疗器械。

我一直都知道我和平常人家的孩子不同,别人家的孩子在一周岁的时候还咿咿呀呀,而我,已经清楚的有了自己的意识,懂得很多事情,但是,我这人从生下来之后就格外的懒惰,天天躺在别人的怀里,如同一个听话的小孩儿,明明会说话,但是,绝对不会开口,因为没有这个必要。

我天天被不同的男人抱着,最常抱着我的那个男人叫林慕戍,我的爹爹。

我一直没有见过我的妈妈,我虽然小,但是,我也知道别人家的孩子都有妈妈,我心里疑惑。

后来,我被我的爹爹抱着去了一个地方,那就是我妈妈待了一年的重症监护室,也是那个时候,我第一次在我有意识有思想的时候知道了我的妈妈,和别人的妈妈不同,我的妈妈格外的好看,也格外的脆弱,脸色苍白也就算了身上的机器多的吓人,闭着眼睛,跟我睡着的时候一样,那个时候我对生与死的意识还没有那么清晰。

很多人似乎都觉得我是小孩子,我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林慕戍和孤独隻他们就很肆无忌惮的在我面前说着这些,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们故意的,因为尤其是杜博生总是喜欢抱着我站在我妈面前,讲述着关于我妈的好和我爸的坏。

对此,不管是林慕戍还是孤独隻,甚至于其他的人都是沉默和纵容的态度。

所以,我知道了关于我妈和我爸的故事,当然,我也不会全信,不过,我也意识到了,这些人里面,也只有我爹爹林慕戍说的最中肯了。

后来,我妈醒过来了,可是,也只是睁着眼睛,看着我,狐疑了一会儿,又朝着自己的肚子看了看,许久,咧嘴笑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我妈笑,果然,我妈是最好看的,这一点,在我心里也已经容不得别人去反驳了,只是,我后来才意识到,除了我那个亲爸,并没有人和我一样去注意我妈的美貌。

我的出生差点害死我妈,这令我愧疚,我一改往日的懒惰,路也会走了,话也会说了,天天跑去看我妈,与此同时,我恨上了我爸,连同那个叫做京城的地方里面伤害过我妈的人。

随着我这些爹爹,舅舅,叔叔,伯伯乱七八糟的人的灌输,我对于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同时,我对于复仇这件事情也是心急如焚。

我手无缚鸡之力的时候,天天泡在书房里,我们家有个书库,极大,据说包含了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七的书籍,而我,继承了我妈的过目不忘,读完了一多半。

之后,我接触了很多东西,例如,拳击,射击,骑马,书画,钢琴,古筝,跆拳道……还有血腥。

我第一次触碰血腥的东西的时候,我爹爹林慕戍和我舅舅杜博生两个人打了一架,到最后,我舅舅拿着刀,我爹爹拿着枪,差点把对方给杀死,幸好,林大和林三来得快。

后来,我不知道他们经历了什么样的争论,总之,我被允许和老鼠舅舅出任务了,我当时说不上来是什么样的心情,只是默默的去找我妈了,不过,我没有和我妈说这些,我妈也全然不知道,我妈每次见我,都会给我讲故事,我妈说她讲的是童话故事,那种书本里没有,故事情节凌乱,语言颠倒,时不时跑偏到连名字都说错的童话故事,不过,我爱听极了。

我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是为了我放弃性命的人,可是,我知道,我却绝不是我妈最爱的人,她最爱的人是那个叫齐衍的混账犊子。

这个词我舅舅告诉我的。

那个时候我意识到了,对我好的这些舅舅叔叔们,阿姨婶婶们,其实都不是最爱我的,我仔细一想,竟然发现,这个人满为患的世界上,竟然没有一个最爱我的人,那时候,我的心里是惶恐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弑父的心理越发的强大,因为我知道,我妈是第二爱我的,只要齐衍没了,那么,我妈就是最爱我的。

有了这个念头,我的积极性更加的强了。

第一个意识到我不对劲儿的人就是林慕戍,他说我的心理出现了问题,这令我妈害怕,虽然我妈也不知道林慕戍是怎么看出来的吧,毕竟,在我看来,我的心理问题,和我妈的差不多。

从那以后,鼎州岛就再没有人提及过我妈和我爸还有京城里的那些事儿了。

只是,他们不提,我这个过目不忘的人也不会忘记的,不然,我妈也不会痛苦了半辈子,我们这些聪明的人,什么都忘不了,尤其是记仇,记得总是特别的牢固。

所以,我尾随老鼠舅舅来到了那个让我妈痛苦到差点死去的京城,我……是来报仇的。

老鼠舅舅到底还是发现了我,还想要把我遣送回去,但是,没办法,他怕我妈,其实,不只是他怕,很多人都怕,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虽然不理解,但是,我对我妈就更加的崇拜了。

是的,我除了爱我妈,我也崇拜我妈,因为我的不要脸,我的伶牙俐齿,我的奸诈狡猾……这些东西都是我妈教给我的,当然,林慕戍爹爹一开始是不赞同的,但是,我很喜欢,而且,我并不觉得这些是不好的东西,这也是我很喜欢我妈的原因,因为,我和我妈喜欢的东西,连同性子什么的似乎都是相同的,这就是基因的强大,就连我这张脸都长得格外像我妈,为此,我就算是把我浑身弄得都是伤,我也不会让我的脸留一个疤痕。

不过,事情都有例外,对于齐衍,我和我妈就是相悖的,我并不喜欢这个没有见过面的人,甚至是讨厌憎恶,连同我身上一半的血我都快要忍受不了了,我想要把我的血都给抽干净还给他,可是,我不能伤害我自己,所以,我就越发的想要把他弄死,这个念头,让我差点疯了,不过,我从未表现出来,也就是常跟在我身边的林三知道一些,但是,他也并没有说出去,他对我是绝对的忠诚,这一点我从来不会质疑。

我来到了这个京城,果然,这个京城连同空气都是让我厌恶的,不过,我还是忍了下来,只是,我没有想到,我这么快就见到了陆霄凌和唐叙白这两个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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